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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永久居留

放棄永久居留

更新通告:

自2015年3月27日開始,I-407表將改用2015/2/26版本。即日起,所有的舊版本將不再被接受。關於未成年子女放棄永久居民身分的新辦法,請參閱下列說明。

如果您想要放棄永久居民身分和永久居留證(俗稱”綠卡”),請下載和列印表單並按照本說明辦理。這項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

表格

您必需完成及填妥I-407 表(美國永久居民身分放棄聲明書) (PDF, 866KB)。

為了確保您的申請不被拒絕,請仔細閱讀並遵照I-407說明 (PDF, 190KB)辦理。

您需要以英文完成I-407表,並請務必提供您的永久居留證號碼("AXXXXXXXXX")。如果您以前曾使用 USCIS 電子移民系統 (ELIS),請提供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帳戶號碼(如有)。

以郵寄方式投遞I-407 (建議選項)

由於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並無駐台服務處。如您欲以郵寄方式放棄你的永久居民身分及I-551 永久居民卡 ("綠卡"),您必須直接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駐曼谷辦公室投遞I-407:

District Director
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American Embassy Box 12
120-122 Wireless Road
Bangkok 10330 Thailand

以郵寄投件時必須附上下列文件:

  • 填妥且完成簽名的I-407表
  • 永久居留證 (綠卡);若無法提出綠卡,請在I-407表上第一部的第11.b中勾選正確選項
  • 所有其他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核發的證件(如有)

請注意任何未正確簽名的I-407或未簽字的放棄綠卡聲明將會被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拒絕並退回。美國在台協會對於郵遞投件的I-407無法提供任何協助,相關諮詢請洽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駐曼谷辦公室

親臨本會辦理I-407

美國在台協會僅被授權提供I-407親臨辦理的服務,無法接受以郵寄方式投件。

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

I-407服務時間為每個月的第一和第三個星期四上班日的下午二點三十分至三點三十分,請本人攜帶填妥的I-407表、永久居留證 (綠卡)、護照及附有綠卡號碼的相關證明。I-407服務不需預約。

美國在台協會高雄辦事處

必須上網預約,請點選高雄分處預約時間。

下一步

I-407表完成後您將會回復到原先的「非移民」身份。如果您需要到美國旅行,你可以申請非移民簽證或透過ESTA電子系統提出申請以取得以VWP入境之授權許可。有關VWP和ESTA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免簽證計劃.

完成後您將會收到一份I-407影印本,日後每當申請美簽或是訪美時,請將完成手續的I-407影印本附在護照上以便查核。

當您重新申請美國移民或非移民簽證時,您的申請案並不會因您的曾經放棄美國永久居民身分和永久居留證而有所影響。但我們必須提醒您,新的美國移民簽證申請必須經由一般程序重新開始。

如欲取得進一步有關綠卡身份的資訊,請參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或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 (CBP)網頁。

未成年子女辦理I-407需要取得父母同意

未滿18歲的子女要放棄綠卡時,必須取得所有的法定監護人同意和在I-407表上共同簽字。辦理時未成年人雖不需要隨同法定監護人出席,但必須附上一份英文戶籍謄本以證明其監護權是為共同或單獨擁有。

(張貼日期:2015/12/30,移民簽證科) 

受理時間

  • 辦理〝放棄永久居留身份〞之受理時間

    自即日起,美國在臺協會移民科將I-407放棄永久居民身分的服務時間更改為每個月的第一和第三個星期四下午的二點三十分至三點三十分。欲放棄永久居民身分之申請人,請在指定時間內攜帶所需的文件親自至移民簽證科窗口辦理〈美國及本地假日休息〉,無須預約。

    2017 年 7至12月I-407 受理日期

    07 月 06 日   10 月 05 日
    07 月 20 日   10 月 19 日
    08 月 03 日   11 月 09 日
    08 月 17 日   11 月 16 日
    09 月 07 日   12 月 07 日
    09 月 14 日   12 月 21 日

    (張貼日期:2017/06/21,移民簽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