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864,生活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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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864,生活保證書
根據移民法213A 條款
下列移民申請人,在境外取得移民簽證,或是在美國調整身份為永久居留權時,必須依法提出由原申請人填寫完整的I-864表。
所有美國公民的直系血親 (包含配偶,21歲以下的未婚孩童,以及年滿21歲之美國公民的父母);
所有親屬類移民之簽證申請人 (包含美國公民的未婚子女,永久居留權之配偶及未婚子女,美國公民之已婚子女,與年滿21歲之美國公民的兄弟和姊妹);以及
就業類移民之簽證申請人,僅當移民簽證案件是由一位具有美國公民或是永久居留權身份的親戚所提出,或是由該親戚擁5%或以上之股權的公司提出就業申請書之情況。
此I-864表格為保證人與美國政府所訂定之合約。保證人須填寫完整並簽署本表格,您必須在此表格內顯示您有超過聯邦貧戶指標(請點此)125% 以上之收入及/ 或資產,以維持移民申請人及您的家人的生活。經由簽署此I-864表格,您同意使用您的財力資源來保證有需要列於此表之移民申請人。
此生活保證書(I-864) 表格不需公証。
保證人僅需簽名於此表。然而您應知道,當保證人簽名於生活保證書上,即證明保證人保證其所提供之資訊為真實並正確,否則將被處以偽証罪刑罰。
大多數親屬類移民及某些就業類移民需要I-864表格以證明他們有足夠之財力保證並不會成為公眾負擔。欲了解有關I-864表格更詳細的資訊或取得相關表格請參閱下列:
張貼於 201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