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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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T 工作申請注意事項
A. DS-174
- 美國在臺協會只接受DS-174工作申請表格, 其他任何格式的履歷表皆不接受。
- 填寫表格之前請仔細閱讀說明. 請確認您填妥所有的問題. 若有不適用的問題, 請在該題內填上”N/A”。
- 美國在臺協會接受申請者在DS-174表格中自我認證的英文能力程度.符合資格的申請表格將會轉交雇用的單位進行評選. 唯有被列入面試名單的申請者需要接受美國在台協會的英語程度測驗。
- 請提供所有的工作經驗, 而非僅提供最近的兩個工作經驗. 申請者若沒有提供完整的資訊, 將不列入考慮。
- 除非您欲申請的職位僅需要第二級或低於第二級的英文程度, 請統一用英文填寫英文版的DS-174表格。
B. 居留權
- 請在國家身分證字號的欄目內填上您的台灣身分證字號或台灣居留證號碼. 申請者若未提供此項資訊, 將被視為不符合資格。
- 非台灣公民者必須提供台灣居留證影本。
C. 自傳
- 請不要提供您的自傳。
平等工作機會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美國在台協會提供平等工作機會,不分種族、膚色、宗教、性別、國籍、年齡、肢體障礙、政治背景、婚姻狀況或性取向,都有公平、公正的待遇。我們也努力實施各種計畫,落實在人事活動中,以實現平等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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