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聚焦
(2006年1月發佈 )
為什麼要保護智慧財產權
安東尼·韋恩(E. Anthony Wayne)
今天的自行車建立在19世紀 發明家的專利之上。 煙盒上的"舊式腳踏車"是現代自行車的前身。 (國會圖書館) |
西奧多·戴維斯為《哈珀周 刊》畫的插圖(1869年7月10日),圖中展示設在華盛頓市的美國專利局的專利檢查員。(國 會圖書館) |
1871年倫敦國際博覽會產品 目錄中的圖片,展示1846年獲得專利的埃利阿斯豪(Elias Howe)縫紉機。 (SSPL/The Image Works) |
最近,智慧財產權問題越來越引人注目。 然而不幸的是,這些問題常常被扭曲,以至誇大了爭議性,把爭論兩極化。 事實上,人們對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共識很多。
為了全面瞭解問題,有必要花一點時間思考智慧財產權(IPR)的發展經歷以及它在人們實現共同目標時所發揮的作用。經 過這樣的審視,就會得出結論:智慧財產權保護對社會、文化以及經濟發展至關重要。 不是說光憑 智慧財產權保護就必然導致發展, 但是,如果沒有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很難想像任何國家能實現上述 目標。
著作權與文化
"著作權"的概念可追 溯至17世紀的英國,這是一項保護作家、藝術家、歌唱家的創作的法律,若把自17世紀以來的發 展考慮進去,該法律還保護電影製片人以及軟體開發者的作品。著作權概念被納入美國憲法,憲 法第一節第八條第八款規定:"國會有權……為促進科學和實用技藝的進步,對作家的著作和發 明家的發明,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專利權的保障。"
著作權的基本觀念很簡單:藝術家與創作者應可在特定時間享受其勞動果實,之後,該材料"供公眾任意使用。 社會受益,是因為獎勵創作導致豐富多樣的文化成果,供公民享用。 因此可以說,著作權保護是確保社 會文化財富的必要條件之一。
如果著作權保護對實現 文化目標至關重要,那麼同樣可以說,盜竊著作權的作品──即文化作品的盜版──是對創作的威脅。 許多國際機構都認識到這一點,包括世界銀行,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以及聯合國 教科文組織(UNESCO)等。 事實上,如果你訪問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網站 (http://www.unesco.org),你會發現有一個部份的內容全都是關於這個問題的,其中,一系列項 目與出版物專門解釋著作權對教育、科學、文化政策的益處,並提供反盜版的方法。
到中國長城的遊客仍然可以 在有些磚頭上看到原製造者留下的標記,這些標記被用作質量與問責的保證。(AP/WWP) |
任天堂公司(Nintendo)訓 練美國海關人員與警察辨別真(右)假(左)神奇寶貝卡。 (AP/WWP) |
德國拜耳(Bayer)公司擁有 阿司匹林的專利,並在1899年推出這個神奇藥物。 Aspirin® 是拜耳公司的註冊商標。 (AP/WWP) |
消費者如果購買盜版音樂與 錄像光碟,就無緣享受原版製造商提供的質量及問責保障。(AP/WWP) |
最近媒體有不少關於發生在美國等發達國家的從網上下載音樂與電影的報導,但事實上,這種情況所造成的危害在發展 中國家更為嚴重。 在全世界,許多新的音樂歌手、作家、電影故事被埋沒,恰恰因為缺乏鼓勵藝 術家承擔創作風險的機制。 他們知道,無論創作什麼,都將立即被盜版製作者偷竊,他們沒有發 揮其才能的條件。
這不是一個抽像概念, 而是在世界各大洲都發生的事實。 香港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那裡的電影行業曾經一度遭受猖獗盜 版的重創,僅僅在幾年之前,觀察家預言它將從電影製作的地圖上消失。 今天,香港電影行業情況改善,全世界電影觀眾可欣賞其激動人心的新片,主要是因為香港當局採取了果斷行動,打擊盜版。2004年3月,孟加拉國"達萊塢"的攝影棚紛紛罷工,抗議盜版,要求政府採取行動。類似 的情況也發生在音樂世界。 2003年,埃塞俄比亞的音樂家進行了為期七個月的罷工,要求政府拿 出更好的反盜版措施。 這些藝術家都明白保護其作品不受盜版侵擾的重要性。
專利與發明
專利保護各種發明,如工業品外觀設計、製造工藝、高技術產品以及分子化合物等。 與著作權一樣,專利也在美國的憲 法中得到承認。 憲法授權國會促進"科學與實用技藝的進步",為發明家提供有限而專有的權利。
專利概念基於一種交換。 發明家或創新者獲得專有的權利,在有限的時間內使用其發明或利用發明製造產品。 但作為交換 條件,大多數國家的規則要求發明人公佈發明的方法,以供他人理解與學習。 在專有權利期限屆 滿後,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該發明、將之用於製造和銷售。 這樣,發明人獲得經濟獎勵,承擔風險, 並發明創造,而公眾受益於其發明,以及發明人的知識在其他方面的應用。
長久以來,美國以鼓勵 創新與發明而感到自豪,總樂於嘗試新的東西,無論在工業上還是在政治上。這導致專利成為美國歷史的重要部份。雖然美國小學生大多不知道美國憲法中提及專利,但是他們很多人知道 伊萊·惠特尼(Eli Whitney)發明的軋棉機是早期頒布的專利之一,對美國後來的發展影響巨大。
美國的經驗如此,其他 國家也一樣,包括發展中國家。"有力的知識產保護不但鼓勵發明",還會增強外國投資者的信心, 從而吸引外國投資,促進技術轉移。這一點在許多研究報告中得到證明,這些研究報告探討 智慧財產權保護與發展的關係,尤其是專利的作用。 比如,世界銀行的《2002年全球經濟展望報 告》(Global Economic Prospects Report 2002)特別強調指出,"在不同收入水平的國家中,智慧財產權聚焦都與擴大貿易及外國直接投資量相關,而後者意味著更高的經濟增長率。"此外,世界銀行的出版物《發展、貿易與世界貿易組織:資料彙編》(Development, Trade, and the WTO: A Handbook)提及若干項研究,雖然缺乏明確結論,但均顯示強有力的專利體制具有以下功效:一、 增加全球貿易;二、吸引更多的外國直接投資;三、導致當地獲得更多技術轉讓或為製造業帶 來更多機會;四、提高經濟增長率。
在這方面,今天的約旦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強化專利保護導致立竿見影的經濟收益(參見"約旦從智慧財產權改革中受益" 一文)。 2004年8月,國際智慧財產權研究所(IIPI)發表了一份報告,全面探討了約旦建立的具有 全球競爭力的藥品工業與生物醫療技術工業。 根據該研究所的一份新聞稿,這項報告認為:"約 旦經濟大大受益於不久前採取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 報告還指出,加強知識財產的體制,特別 是專利保護,"促使約旦的藥物公司將重點轉向以研究為基礎的創新"。
上述成就反映於約旦醫療服務業的擴展,該行業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占比從1997年的2.8%上升到2001年的3.5%,行業就 業人數比1997年增加52%。 報告還發現,藥品工業成為約旦第二大領先行業,在1999到2002年 期間,當地藥品出口增長了30%。
商標與消費者保護
商標可以是字詞、短語、 符號、設計圖案,或由它們結合組成,用於識別和區別商品來源。商標標示產品的生產者,並反 映產品質量。 商標還告訴消費者,如果發現產品有問題,應該到哪裡去尋求幫助。有些商標形式 存在了幾千年。到中國長城的遊客至今仍然可以在一些磚頭上看到原生產者的標記。通過該標記, 當時的皇帝可以確保質量,並在必要時追究責任。
當仿冒者非法使用商標欺瞞消費者而兜售己貨時,這種質量保證與問責就蕩然無存了。一提到仿冒品,人們可能首先想 到仿冒的勞力士表(Rolex)、齊波(Zippo)打火機或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手提袋等。 這些仿冒品對合法公司造成嚴重傷害,使政府失去稅收。 但假冒商標還有一個更為嚴重的後果: 威脅公眾的健康與安全。
對於仿冒品流行在這方面造成的危害,美國亦不能倖免。2004年3月,在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舉行的聽證會上,司法部 副部長克裡斯多夫·韋瑞(Christopher Wray)提供了一系列商標侵權的例子。 他提到,在2004年初,阿拉巴馬州的一名男子對仿冒及偽造殺蟲劑商標的28項指控表示認罪。該嫌犯使用假商標銷售殺蟲劑,把經過稀釋的假藥賣給了數個州的市鎮政府以及私人企業,而它們購買該殺蟲劑的目 的是滅除蚊子以控制西尼羅河病毒蔓延。被告人涉嫌偽造殺蟲劑的品牌、生產廠家以及藥劑的活性成份。在2002年的一個案件中,被美國司法部以聯邦罪起訴的一名加州男子被法庭判處有罪, 該男子涉嫌販賣仿冒嬰兒配方奶。被告人將數以千計的嬰兒置於仿冒配方奶導致的危險中,之後於1995年逃亡加拿大。他於2001年在那裡被捕,2002年被引渡回美國接受審判。
在發展中國家,仿冒品 也對公共衛生與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曾有一個悲劇發生在中國。2004年5月,美聯社從北京發來的報導稱,有47人被指控販賣仿冒嬰兒配方奶粉。據中國官方表示,假冒奶粉導致數十名嬰兒死亡。 報導稱,警方在後續的突襲行動中查獲了數千包假奶粉,其仿冒品牌達45種之多。
假藥已經成為一個全球性致命威脅,在發展中國家尤其嚴重。 對於這一點,沒有人比尼日利亞國家食品藥物管控局 的負責人多羅西·阿昆伊裡(Dorothy Akunyili)更清楚。2004年5月,她的故事登在《華爾街日報》頭版,被詳細報導,讀起來好像是行動小說。但不幸的是,它不是小說而是事實。 阿昆伊裡揭露假藥並與之作鬥爭,結果有人試圖暗殺她,縱火燒燬她的設備。 但是她很勇敢,繼續她的工 作,她的工作動力在某種程度上來自於親身經歷,其妹妹因注射假胰島素而死亡。 她與很多人一 樣,深知仿冒品的危險與威脅。
知識財產與社會
上述關於著作權、專利與商標的討論貫穿著一條主軸,即我們的共同目標是促進文化發展,鼓勵創新及增長,保護公眾的健康與安全。我們都希望在珍惜和弘揚這些價值觀的社會中生活。在當前有關智慧財產權的辯論 中,我們應該牢記智慧財產權保護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作用。
正是基於上述原因及其 他原因,美國堅信保護智慧財產權是一項極有價值的工作,並致力於同其他國家一道促進智慧財產權 的保護。
安東尼·韋恩(E. Anthony Wayne)是美國國務院主管經濟與商務的助理國務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