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小型企業的優勢
任何醞釀成立新企業的創業者都應審視並充份利用小企
業相對大企業的競爭優勢。通過精心規劃,創業者可減弱大企業的優勢,從而增加成功
的機會。
大企業的好處不言而喻。它們比小公司擁有更多的資金來源,因此可提供全面的產品
並投資于產品開發和推銷。大企業具有規模效益,它們進行批量生產,因此成本低,價
格也可能相對低廉。許多大公司因擁有知名品牌而享有信譽,並能夠通過龐大的組織機
構推展業務。
小企業如何競爭?
一般來說,剛創辦的小公司比大公司更靈活,並能對行業或社區發展作出迅速反應。
與那些機構臃腫的大公司相比,小公司更善於創新,推出新產品和新服務的速度更快。
無論面臨新的消費趨勢和人口變化還是競爭者的廣告,小公司通常能夠在數日而不是數
月或數年內作出決策。
小公司有能力改變產品和服務,以滿足客戶的特殊需求。小公司老闆或經理一般遠比
大公司高層主管更瞭解其客戶群。如果產品或服務的改變──甚至經營時間的改變──
更有利於客戶,那麼小公司則可能作出改變。甚至在產品開發過程中也可以讓客戶發揮
作用。
小企業的另一優勢來自高技術人員全面參與新企業的管理。具體而言,高級合作夥伴
或管理人員從事低於其最高技能水平的工作尤其使企業受益。例如,企業家施托爾策
(William J. Stolze)1961年在紐約州羅切斯特城幫助創辦了RF通訊公司(RF Communications),
當時三名創始人來自"通用動力"(General Dynamics),他們分別在那家大公司擔任高級營銷
和工程管理職務。進入新公司後,市場推銷專家的頭銜為"總裁",但實際工作是爭取訂
單。兩名高級工程師不再擔任主管人員,而是開始設計產品。施托爾策在《創業》(Start
Up)一書中說:"在我所瞭解的大多數新創企業中,身居要職的主管辭去了在大公司中擔
任的更為重要的負責工作,這為新公司帶來巨大的競爭優勢。"
新創企業的另一優勢是其人員──創業者、合作夥伴、顧問、雇員乃至家庭成員──
熱情很高,決心很大,這使他們更加勤奮,效益也更好。
最後,許多小企業和新創企業有一種氣氛,即員工們非常投入,目標明確。這就是
"創業精神"。當人們攜手努力為更大成功創造機會時,氣氛變得非常活躍,令人振奮。
這種氣氛能夠吸引人材,並激勵他們盡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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