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知識產權:寶貴的商業資產
知識產權對企業家而言是一種寶貴的資產。知識產權是指由
企業家及其雇員創造的具有商業價值並享有合法產權的知識財富。這類發明創造包括新產品及其
名稱、新方法、新工藝、新的促銷計畫或新設計。
無形資產圍不住也鎖不住。而專利權、版權和商標權則能防止競爭對手盜用其他個人或公司
的創意。
保護知識產權是務實的商業決策。一項出色的創意若被他人盜用,已投入其中的時間和資金
就會付諸東流。競爭對手可以壓低價格,因為他們並未付出開發成本。知識產權法規的宗旨是保
障發明創造者在一定時間內利用創意獲取利潤,賺回開發成本,並以此鼓勵創新。
知識產權可以買賣、以特許權方式租賃或免費轉讓。一些企業通過頒發特許權或出售專利及
商標創造了千百萬美元收入。
每一位元企業家都應當對知識產權有所認識,以便在全球化的市場中保護有關資產。知識產權
律師能提供有關資訊和諮詢。
知識產權的主要形式如下:
- 專利: 專利允許發明人在一定期限內禁止他人製造、使用、許諾銷售或銷
售其發明創造,大多數國家都以20年為限。專利期滿後,專利變成公共所有,任何人都可使用。
- 版權: 版權保護作家和作曲家等創作者的原創作品。一般說來,版權不保護創意
本身,只保護創作出來的作品──從錄音製品和書籍到電腦程式和建築作品。版權所有者獨享其
作品的複製權、改編權、發行權、公演權和展覽權。
- 商業秘密:商業秘密是指為取得商業競爭優勢而對他人保密的資訊。知識產權法
律事務所"揚迪奧裏奧和特斯卡"(Iandiorio and Teska)的合夥創辦人揚迪奧裏奧(Joseph S.
Iandiorio)解釋說:"客戶名單、稀有原料貨源以及供貨速度較快或價格較低的供應來源都可能是商
業秘密。保密工序、配方、工藝、製作方法、廣告計畫、營銷計畫和企業經營計畫等當然都屬於
受保護範疇。"
商業秘密通常得到合同和保密協議的保護。此外沒有其他的法律保護形式。最有名的一個商
業秘密是可口可樂的配方,100多年來始終不被外人所知。
商業秘密只有在有關資訊未被披露時才有價值。意外披露商業秘密以及通過反向工程或獨立
研發等正當手段獲取商業秘密均不承擔責任。
- 商標權:商標權保護標明商品來源並用以區別於其他廠家商品的單獨或組合
使用的標誌、文字或圖案。例如,蘋果電腦公司(Apple Computer)使用被咬掉一口的蘋果圖形連同
"R"標識作為注冊商標。服務標記與商標類似,標明服務的提供者。商標和服務標記使企業有權禁
止他人使用以假亂真的類似標識。
在大多數國家,商標經註冊後才具備法律效力,其有效期不僅可以延長,而且可以無限延長。
消費者根據商標購買他們特別喜愛的公司的產品──例如芭比娃娃或豐田汽車。版權和專利權都
有一定的有效期,但很多公司的商標卻隨時間而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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