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與國會
女性與國會
蒙大拿州共和黨籍的珍妮特‧蘭金女士於1916年4月2日就任國會議員, 她是第一位民選的女性國會議員, 甚至比1920年通過的賦予所有美國女性投票權的第19條憲法修正案更早◦蘭金主張,為建立一個更完善的社會,女性所擁有的才能與專業是不可或缺的。她說:「男性和女性就如同左手與右手,不雙手並用是說不通的。」
原先因丈夫過世而遞補參議員席次的哈蒂‧卡拉韋,在1932年正式當選參議員,成為第一位民選的女性參議員,代表的州為堪薩斯州。因為她很少公開演說,所以她有一個綽號叫「沉默的哈蒂」。卡拉韋非常認真看待自己的工作,並建立起清廉的聲譽。
代表緬因州的瑪格麗特‧蔡斯‧史密斯是第一位同時擔任過參眾議員的女性,她首先進入眾議院服務,後來又當選為參議員。在1964年的共和黨黨代表大會,史密斯成為第一位被考慮提名為總統候選人的女性,不過她後來敗給了巴瑞‧戈德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