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選或提名大會結束後,接下來便是決定最終當選者的普選。在普選中,選民對選票上列出的候選人做出最後的選擇。大選選票上也可能列有無黨派候選人(即那些不屬於兩大政黨之一的候選人)──他們透過呈交有一定人數簽名的請願書,而非用傳統的初選方式,讓自己的名字列入選票。另外,在某些州,選票上還留有空白欄,供選民填寫未能透過政黨提名或提交請願書而列入選票的其他候選人的名字。這類候選人可稱為「自我提名」候選人,他們偶爾也會贏得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