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之路 ROAD TO INDEPENDENCE
1773年,抗議英國徵稅的「波士頓茶葉事件」“Boston Tea Party”。 (Library of Congress) |
做為美國政治基礎的自由與民主原則,是殖民者在處女地建立新社會的過程中,自然發展而出。同樣自然地,這個新國家也自視與眾不同,一旁觀看的歐洲,則是既恐懼又期待。
1700年代,英國的北美13處殖民地日趨成熟,在人口、經濟與文化上皆有成長,自治的經驗豐富。在第一個永久屯墾地維吉尼亞詹姆斯鎮(Jamestown)建立後的150年,新興的美利堅合眾國才成立。
英法之間的戰爭,部分於1750年代在北美進行。英國獲勝後,很快實施一些可以控制並支助強大帝國的政策,這些措施為美國殖民者的生活帶來更多的限制。
1763年的皇家宣言(Royal Proclamation)限制新屯墾地的開放,1764年的蔗糖法案(Sugar
Act)對奢侈品課稅,項目包括咖啡、絲、牛奶與酒,還禁止蘭姆酒的進口。1764年的貨幣法案(Currency
Act)禁止殖民地印行紙鈔。1765年的駐營法案(Quartering Act)強迫殖民地居民提供食物與住宿給皇家部隊。1765年的印花稅法(Stamp
Act)規定所有法律文件、報紙、執照與租賃必須課以印花稅。
殖民地居民拒絕這些措施,其中最有組織的反抗是針對印花稅法。在人數益多的殖民地居民眼中,主要的問題是他們被一個遙遠、自己不能參與的立法機關課稅。1765年10月,來自9處殖民地的27名代表在紐約集會,決定合力撤銷印花稅法。他們通過決議,主張殖民地的稅應該由自己來決定。
自治政府產生一些地方政治領袖,他們一齊努力擊退他們眼中,來自英國國會的壓迫性法案。成功之後,他們合力對抗英國的行動也告一段落。接下來的數年,少數激進人士卻試圖讓爭議繼續下去,他們的目標不是和解,而是獨立。
麻薩諸塞的山謬‧亞當斯(Samuel
Adams)是其中最有影響力的一位。他在報紙上發表文章並舉行演講,以喚起殖民地居民的民主本能。他協助各個殖民地組織起委員會,奠定革命運動的基礎。到了1773年,這股運動吸引了殖民地商人,他們對於英國試圖控管茶葉貿易感到憤怒。12月,一群人偷溜上波士頓港裡的3艘英國船隻,將茶貨丟到海裡。
為了懲罰麻薩諸塞的破壞行為,英國國會關閉波士頓港,並限制地方的權限。這些被稱為不容忍法令(Intolerable
Acts)的新措施,卻造成反效果。結果不但無法孤立個別的殖民地,反而造成它們的團結。喬治亞以外,所有的殖民地於1774年9月派代表至費城討論
「目前不愉快的狀態,」成就了第一次大陸會議。
殖民地居民對於英國侵犯他們的權利,愈來愈感到挫折與憤怒。可是該如何做為,當時尚未形成共識。忠於君主人士想要繼續成為國王的子民,溫和人士想要以妥協的方式與英國政府維持更能讓他們接受的關係,革命份子則要完全的獨立,他們開始囤積武器與動員軍隊,等待可用到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