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社會變革的非暴力途徑 (Nonviolent Paths to Social Change) 美國國務院電子期刊2009年3月
非暴力抗爭方式源遠流長,其代表人物包括印度的莫漢達斯•甘地和美國的馬丁•路德•金。過去三十年中,非暴力運動以前所未有的規模在世界各地廣泛興起,抗議民眾採用資訊傳播、抵制、靜坐、示威遊行等手段,促進了意義深遠的社會變革。
英文全文: Full texts in Adobe Acrobat (PDF) format 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 )(選自:美國的故事—社會運動家與改革家)
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 )(選自:美國的故事—社會運動家與改革家)
榮獲諾貝爾和平獎的金恩 |
馬丁.路德.金恩是美國民權運動中最重要的領袖人物,他以非暴力抗議來對抗不公平的待遇而成名,對於終止種族隔離法令的努力從未停止,他同時也盡其所能讓人們瞭解「人生而平等」的真諦,因為他的卓越功績,1964年時金恩榮獲諾貝爾和平獎 – 同時也是獲此殊榮最年輕的得主,他也是一位浸信會的牧師。
公民權利領袖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 (選自:美國的故事—回到過去)
牧師馬丁.路德.金恩博士於1929年1月15日出生在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是20世紀裡美國最令人信服且影響最深遠的民權領袖。
相關英文超連結:
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 and the Legacy of Martin Luther King, Jr.
我有一個夢想(I Have a Dream) (選自:美國歷史文獻選集)
一九六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在華盛頓林肯紀念堂舉行的「為工作的自由進軍」是民權運動的重要里程碑。那天最激勵人心的,是馬丁.路德.金恩牧師代表南方基督教領導會議所作的講演。 他既義正嚴辭又有節制;公開宣揚-這是其基本哲學的一部分--非暴力的改革途徑;並且侃侃陳詞,雄辯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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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a Dream
從伯明罕市監獄發出的信(Letter from Birmingham City Jail) (選自:美國讀本)
1963年,馬丁·路德.金恩把一場非暴力和消極抵抗運動帶到種族隔離和種族歧視嚴重的伯明罕市。在一次次抗議性的示威遊行中數百人被捕。金恩寧可進監獄也不服從法院關於停止示威的命令。在單獨監禁的日子裏,金恩對七位重要的教會人士的來信作了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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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ter from Birmingham City Jail
http://coursesa.matrix.msu.edu/~hst306/documents/letter.html
我們一定會勝利(We Shall Overcome) (選自:美國讀本)
《我們一定會勝利》作爲六十年代民權運動的頌歌聞名於世。每當民權運動工作者們聚集在一起,或舉行群衆示威活動時,人們總是拉起手來,身體左右搖擺著齊唱《我們一定會勝利》。它是1963年8月28日向華盛頓進軍的主題歌,那天馬丁.路德.金恩發表了他的著名演說《我有一個夢》。這首歌源於十九世紀的一首黑人聖歌。像許多表示抗議的民歌一樣,這首歌歌詞隨場合不同而變動,因而它有多種歌詞。
相關英文超連結:
We Shall Overcome
Lincoln Memorial
http://www.nps.gov/history/nr/travel/civilrights/
要求公車上的公平正義 (選自:美國的故事—回到過去)
"羅莎.帕克斯(Rosa Parks)因為「不合作主義」(Civil Disobedience)而遭到逮捕" 。羅莎.帕克斯可以挺身捍衛她所相信的信念,也可坐著堅持她所相信的理念。在1955年,帕克斯這個非裔美人因為乘坐公車拒絕讓位給一個白人乘客,而違反阿拉巴馬州的法律遭到逮捕。該州法律規定當公車滿座時,黑人必須要讓位給白人。(此外,黑人也只能坐在公車的後半部。)帕克斯的逮捕事件,引發了蒙哥馬力郡(Montgomery)
一場長達381天的抵制公車事件。
羅莎.帕克斯遭到逮捕 |
爭取人人法律平等:瑟古德‧馬歇爾的輝煌業績
(Justice For All: The Legacy of Thurgood Marshall)《美國國務院出版品》
瑟古德.馬歇爾(Thurgood Marshall)或許不像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那樣馳名海外,但他為廢除維繫美國南方種族隔離制的法律機制所作的貢獻,與馬丁.路德.金恩所發起的非暴力抗議行動一樣,對推進民權事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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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ce For All: The Legacy of Thurgood Marshall
布朗訴教育局案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選自:美國讀本)
我們下此結論:在公立教育領域,“隔離但卻平等”的論點站不住腳。 1954年5月17日,最高法院全體一致作出裁決:公立學校的種族隔離違反憲法。 從布朗一案的時期直到六十年代中期,聯邦法院同難對付的南方諸地區衝突不斷,因爲一個又一個地方發起鬥爭(均以失敗告終)以維護種族隔離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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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布朗控訴教育局案︰立法精神和對後世影響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The Law, the Legacy) (選自:美國的歷史學家 美國國務院出版品)
黑人作家羅夫艾利森(Ralph Ellison)獲悉美國最高法院針對布朗(Brown)控訴教育局案於1954年5月做出判決,他向朋友高呼喝采說道:”我們的孩子將擁有一個無可能的世界!”當時其他黑人領袖對於最高法院一致判決,禁止美國公立學校實施種族隔離,同表歡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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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The Law, the Legacy
「普萊西對弗格森」(Plessy v. Ferguson)案 (選自:美國的故事—回到過去)
西元1896年5月18日,最高法院審理「普萊西控告弗格森」一案,控訴內容是在爭論火車等設施中實施的「隔離但平等」這種政策是否合乎憲法。其中一名叫做約翰.馬歇爾.哈藍(John Marshell Harlan)的法官並不同意州政府這種政策,並且主張將黑人與白人在公共場合隔離的作法是不平等的。
對有色人種的偏見(Prejudice Against the Colored Man) (選自:美國讀本)
"只有受鞭打的人才懂得皮鞭的滋味……只有戴鐐銬的人才知道鐐銬的傷痛。"
西奧多.S.萊特(1797一1847)是一名傑出的教士和廢奴主義者。1837年9月20日,他在紐約烏提卡美國反對奴隸制協會的集會上作了這篇講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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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dore S. Wright, “Prejudice Against the Colored Man,”1837
http://www.blackpast.org/?q=1837-theodore-s-wright-prejudice-against-colored-man
對奴隸制作證(Bearing Witness Against Slavery) (選自:美國讀本)
安吉莉娜.格裏姆凱(Angelina Grimke)和她的姐姐薩拉是南卡羅來納州查裏斯頓的一個富裕、擁有奴隸制的貴族法官的女兒。青年時代起她們就憎恨奴隸制。後來她們搬到了費城,積極參加廢奴運動。1836年,安吉莉娜·格裏姆凱寫了一篇《致南方基督教婦女的呼籲書》。動員南方姐妹參加廢除奴隸制的戰鬥。她的小冊子在南卡羅來納州被焚燒;兩姐妹也被警告說不許她們回到故鄉,否則就逮捕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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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ch In Pennsylvania Hall, May 16, 1838 by Angelina Grimke Weld
http://www.ifeminists.net/introduction/editorials/2003/0722grimke.html
亨利.海蘭德.加尼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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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德裏克.道格拉斯 |
威廉.愛德華.布格哈特.杜博斯 |
伊麗莎白.·凱迪.斯坦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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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美利堅合眾國黑奴們的演說
(An Address to the Sla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選自:美國讀本)
你們的信條是抵抗!抵抗! 抵抗! 亨利.海蘭德.加尼特(Henry Highland Garnet)生為奴隸。他九歲時,與父親一起在公誼會教友的幫助下逃往紐約市。他在紐約烏提卡附近的奧奈達神學院爲將來的牧師生涯接受教育。加尼特是美國最知名的廢奴主義者之一,常到英格蘭和蘇格蘭發表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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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Address to the Sla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http://www.pbs.org/wgbh/aia/part4/4h2937t.html
對美國反對奴隸制協會的演說(Speech to the American Anti-Slavery Society)
(選自:美國讀本)
只有在黑人有投票權時,奴隸制才會被禁止。
1865年5月10日,弗雷德裏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發表演說,敦促該協會不要解散,而要繼續向種族歧視作鬥爭。由於過去的艱難經歷,他肯定在黑人能夠無所畏懼地行使公民權並接受法律的完全保護之前,他們的從屬地位(不管把這種情況叫作什麽都一樣)就將繼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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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rican Memory: Frederick Douglass Papers
http://www.memory.loc.gov/ammem/doughtml
弗雷德裏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
(選自:美國的故事—社會運動家與改革家)
弗雷德裏克.·道格拉斯曾告訴一群來自於馬里蘭州托伯郡(Talbot County)的非裔美籍學生說:「我能做的事,您也能做。不要因為您的膚色而認為您無法成就任何事情。認真努力的增加您的知識,只要您仍是一個無知的人,您就無法獲得同儕的尊敬。」
威廉.愛德華.布格哈特.杜博斯(William Edward Burghardt Du Bois)
(選自:美國的故事—社會運動家與改革家)
威廉.愛德華.布格哈特.杜博斯是一位有名的學者、編輯及非裔美人行動主義者;杜博斯是美國有色人種促進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的創辦會員(NAACP –美國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人權組織)。終其一生,杜博斯全力對抗差別待遇及種族歧視,透過他的著作及慷慨激昂的演講內容,他致力於講述、討論種族關係、政治及歷史等議題,對20世紀前半部的美國歷史貢獻良多。
伊麗莎白.凱迪.斯坦頓(Elizabeth Cady Stanton)
(選自:美國的故事—社會運動家與改革家)
伊麗莎白.·凱迪.斯坦頓是美國女權運動的先驅領袖之一。她也是一個極為優秀的作家及演說家;她跟蘇珊.布朗威爾.安東尼(Susan B. Anthony)於1869年成立了全國婦女選舉權協會(National Woman Suffrage Association),他們並肩合作,一起為鞏固婦女投票權而努力。終其一生,伊麗莎白.凱迪.斯坦頓都身為女權的發言人。
海麗特.塔布曼(Harriet Tubman)
(選自:美國的故事—社會運動家與改革家)
海麗特.塔布曼(Harriet Tubman)是一個來自於馬里蘭州的逃跑奴隸,後來被譽為「奴隸的摩西」。冒著極大的風險,在短短10年內,幫助數以百計的奴隸透過「地下鐵路」計畫奔向自由。
傳訊者之死 (選自:美國的故事—回到過去)
"伊萊亞.佩利許.洛夫喬伊(Elijah Parish Lovejoy)被一群支持奴隸制度的暴民所殺"
在1837年11月7日,伊萊亞.佩利許.落夫喬伊在保衛自己發行的、主張反奴隸制度的報紙--「聖路易士觀察家報」(The Saint Louis Observer)--發行處時,被一個支持奴隸制度的暴民所殺。他的死亡深深影響到許多北方民眾,並且讓他們更想要廢除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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