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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權的重要立法

原住民終於成為公民了 
這些印第安人追隨祖先的腳步來到美國

Voting Rights 
詹森總統于1965年簽署《選舉權法》(© AP Images)

原住民終於成為公民了 印第安人公民法案(Indian Citizen Act) (選自:美國的故事—回到過去)
美國原住民一直以來都努力保有自己的文化。在1924年之前,美國原住民都還不具有美國公民的身份。許多美國原住民雖然居住在美國本土的保留區裡,但是他們卻擁有不同的國籍。在西元1924年6月2日,國會決定授與所有在美國出生的原住民美國公民的資格。

民權法案  (Civil Rights Act, 1964) (選自:美國民主基本文獻)
1963年11月27日,詹森首次以總統身分向國會與全國演說中,他呼籲通過民權法案。1964年2月10日,眾議院以不平衡的票數(290比130)通過此措施。詹森盡可能地發揮自己的影響力,並讓公民權領袖發起大規模遊說活動,包括請所有不同信仰與膚色的宗教領袖湧入首都。此項策略奏效,6月,參議院投票結束爭論;數星期後,美國史上最重要的公民權立法被通過,1964年7月2日,詹森總統簽署成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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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vil Rights Act, 1964 External Link


美國紀念《選舉權法》誕生40周年(Americans Celebrate 40th Anniversary of Voting Rights Act) 《美國參考要聞》
從1776年美國簽署《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到20世紀60年代的民權運動時期,美國人民為實現選舉權這項基本的權利不斷舉行示威和抗議活動,乃至獻出自己的生命。全體美國人民直至詹森總統于1965年簽署《選舉權法》之時才真正贏得了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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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ricans Celebrate 40th Anniversary of Voting Rights Act External Link


《美國殘疾人法案》改變人生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Transforms Lives) 《美國參考要聞》
1990年的《美國殘疾人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體現了美國在保護那些有身體或精神缺陷的殘疾人方面達成的社會共識。國會通過的這項法案,在很大程度上提供了與《民權法案》相應的保護措施。
英文全文超連結: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Transforms Lives External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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