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類別及專用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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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其他國家一樣,美國需要瞭解到訪客人的基本情況:他們是誰,何時到達,何時離開。這些信息來自簽證。儘管多數外國公民進入美國需要簽證,但大多數想來美國的人都能如願以償。
簽證 簽證是允許人們通過申請進入一個國家的許可證。根據美國的法律,國務院負責簽發籤證。一位領事官在看了您的材料並進行短暫面談後,決定您是否符合簽證條件,這個過程叫做"裁定"(adjudication)。領事官具有對簽證的最終決定權。 正像提出簽證申請並不保證您能拿到簽證一樣,拿到簽證也並不保證您能進入美國。簽證只是表明,領事官員已經檢查過您的申請,斷定您符合條件,因此,您可為某一具體目的,從您的國家抵達美國的一個入境口岸。 在入境口岸,一位移民官將決定是否給予您入境許可。只有美國國土安全部(U.S.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的移民官有權力批准您入境。當然,一個旅行者持有有效簽證而被拒絕入境的情形是非常少見的。 程序 為取得簽證並進入美國,您必須首先填寫簽證申請表DS-156(http://evisaforms.state.gov)。您要與美國大使館聯繫(http://travel.state.gov/travel/tips/embassies/embassies_1214.html),確定面談時間。您要帶上申請表、護照、一張照片以及輔助文件,就您的訪問目的到大使館或領事處面談。您必須支付申請費,現在是100美元。簽證允許您前往美國的一個入境口岸,在那裡經一位官員再次檢查您的旅行證件後,給予您入境許可。 在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攻擊事件以後,上述程序基本維持不變;但在各種具體手續上有所調整,以應對日益嚴重的安全隱憂:
美國的簽證手續和費用與其他民主國家相似。美國的簽證規定,追加的費用以及任何規定限制,都是建立在與其他國家對等互惠的基礎上,也就是,這些手續規定與其他國家對美國公民前往該國旅行的手續規定對等。 提早計劃:等候時間 雖然最近辦理簽證手續的時間大大縮短,但仍有必要提前計劃,即旅行計劃一經開始,就著手申請簽證。這是因為,填寫表格、收集簽證官要求查看的文件、確定面談日程等都要花費時間。 鑒於您以及每一位申請人都有各自的特殊情況,申請過程與時間因人而異。比如,與一般觀光客相比,那些要到美國上學或工作的申請人需要填寫更多的表格,準備更多的材料。 同樣,面談的平均等候時間也因不同的國家而有所不同,美國駐各地使館都把預估的等候時間公佈在網上:http://travel.state.gov/visa/temp/wait/tempvisitors_wait.php。如果您是學生或商人,可選擇加快面談。 國務院致力於使簽證申請過程簡單明瞭,我們在本刊後列舉了一些重要的相關資料,供您參考。 面談 為簽證面談作好準備極其重要。 您不但必須帶好填寫好的申請表格、申請費已付收據、有效護照、一張符合規定的照片,而且還要提供證明您在訪問結束後有意回國的相關文件。 如果您申請的是學生簽證,那麼您必須提供SEVIS I-901費用收據,證明您已經付費。(http://www.ice.gov/graphics/sevis/i901/faq2.htm) 領事官將與您進行一次短暫的面談,請您解釋為什麼要前往美國,檢查您的文件。此外,無墨掃瞄機將您的兩個食指指紋記錄在案,作為"美國訪客和移民身份顯示技術程序"(US-VISIT)安全步驟的一部份(參見簽證專用名詞一覽表)。您的身份資料將與資料庫的存檔進行比對,這個資料庫含有無資格獲簽證或其簽證申請需接受進一步檢查的人名單。 在面談結束時,簽證官會告訴您簽證申請是被批准還是被拒絕。大多數獲得批准的簽證會在一個星期內辦好。但如果有安全上的考慮,可能會因需要進一步查證而拖延數周。 被拒簽的人總是可以在補足文件後再次申請。但是,每一次申請都要付100美元申請費,申請費概不退還。 拒簽 根據要求,領事官必須審查每一個申請人的具體情況,並根據美國移民法給予相應處理。 最常見的拒簽原因是,申請人未能顯示與其居住國的關係紐帶十分密切,不會試圖非法滯留美國。這個拒簽被稱作214(b)。"紐帶"指的是把申請人與居住國緊密連在一起的生活各方面因素。根據美國《移民及國籍法案》的要求,申請人必須證明具有在美國之外的居住地且無意放棄之。 為證明有意返國,您可出示顯示您在短期訪問之後必須離開美國的證明材料:您在自己國家中有公職或學業,有家庭成員,有重要資產,如房子或當地銀行存款等。必須指出,這裡沒有要求申請人一定要提供什麼特定文件給移民官,也不存在可以保證拿到簽證的固定模式,但您的申請必須事實確鑿,有說服力。根據法律規定,證明自己符合在美國之外有居住地這項要求的責任在於申請者本人。 如果因不能證明有返國意願而被拒簽,而申請人後來的情況發生改變,或者申請人得到能夠證明紐帶關係的新材料,那麼就可以重新提申請,但要再次交付申請費。 簽證官清楚,文化與社會條件的不同可以使紐帶關係在各國有不同的含義;他們也理解,年輕的申請人可能還沒有足夠機會來擁有諸多重要資產。簽證官在判定申請案時會考慮到所有這些情況。 還有一些其他的拒簽原因,包括有傳染病,有犯罪歷史,或與恐怖活動有關聯。 以下是一些專用名詞的定義,可幫助您瞭解簽證種類。在每個專用名詞定義後有給予更詳細解釋的鏈接(英文)。
相關專用名詞生物識別(Biometrics): 生物識別技術的保護作用在於,即使別人盜竊或者複製了您的旅行證件,也很難冒充您的身份。生物識別確保護照或簽證持有人確實是其本人。 [http://www.dhs.gov/dhspublic/display?content=4542]出入境卡(Border Crossing Card, 簡稱BCC): 早在2001年的恐怖主義攻擊之前,美國法律就已規定,所有BCC卡必須含有一個生物識別信息,如指紋,而且必須可機讀。BCC程序成為後來安全管理出入境程序的樣板。 [ http://travel.state.gov/visa/immigrants/info/info_1336.html] 電子護照(E-Passport): 置於護照底面的集成電路芯片還儲存某些個人身份資料,可將其與可機讀護照上的個人身份資料比對,防範竄改護照。集成電路芯片上具有的電子特徵標記則可以防止芯片上的資料遭到篡改。 這種智慧芯片依靠一種只可在10厘米之內由機器閱讀的技術。為防止芯片上的資料被偷偷側錄,美國的護照將具有防側錄功能,降低護照在未打開狀態遭電子側錄的風險。美國正在切實考慮運用"基本登入控制"(Basic Access Control)技術,以便減少護照在出入境口岸由機器閱讀時,遭電子側錄、電子竊聽的可能。"基本登入控制"技術類似於個人身份密碼機制,它首先要求識別護照資料頁上機讀範圍內的符號,然後才能接觸到芯片上的資料。 美國計劃在2006年10月26日以前實現國內所有護照機構一律發行電子護照,並且要求所有免簽證類國家,也在此日期前開始發行各自的電子護照。 如果您在2006年10月26日以前已經持有免簽可機讀護照,在其正常有效期結束前不需更換護照。
[http://www.cbp.gov/xp/cgov/import/commercial_enforcement/ctpat/fast/] 自由與安全貿易(Free and Secure Trade,簡稱 FAST): 這個建立在自願參與基礎上的政府-企業之間的合作程序,能夠使已知的、低風險的參與企業的貨物採用專用通道和簡化了的檢查程序,從而比較快捷地陸路通關,即使在高風險戒備時期,也是如此。為符合條件,所有運輸車輛必須來自獲准的運輸公司,車上的所有貨物必須來自獲准的進口商,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FAST商業司機身份卡。 墨西哥還有兩項進一步規定:貨物必須由得到批准的廠商生產,在貨物的流通過程中,即在倉庫、中間商、其他商人之間的周轉過程中,必須滿足高安全密封要求。 [http://www.dhs.gov/dhspublic/interapp/content_multi_image/content_multi_image_0021.xml] 可機讀護照(Machine Readable Passports,簡稱 MRP): 免簽國家的旅行者如果在抵達美國時沒有可機讀護照,也沒有簽證,則不會被批准入境。事實上,如果沒有可機讀護照,您可能無法登上前往美國的飛機。 如果您不能確定自己的護照是否是可機讀類型,應該向您本國的護照機構詢問。 [http://www.dhs.gov/dhspublic/display?content=4499] NEXUS程序: NEXUS的申請人要經過面談,必須提供生物識別掃瞄記錄,並通過背景調查。申請人必須得到兩國的批准,才能加入該程序。一旦獲得批准,NEXUS的旅行者將被給予有照片的身份證,憑此證經專用通道迅速通關。 這個自願參加的程序始建於2002年,申請人只要提交一份申請,即可同時辦理美國與加拿大的審批手續。但團體旅行者應該注意,如果要使用NEXUS專用通道,那麼每一個旅行者都必須是該程序的參加者。 [http://www.cbp.gov/xp/cgov/travel/frequent_traveler/] 非移民簽證(Non-immigrant Visa): 國家安全出入境登記系統(National Security Entry/Exit Registration System,簡稱NSEERS): 這個程序要求這些非移民來訪者定期報到,核實住址,並證明他們確實遵守入境美國的先決條件,比如,若以學生簽證入境則必須上課,不從事任何非法活動,在美逗留不能超過簽證的有效期限。 美國從2001年9月恐怖主義攻擊事件後開始實行NSEERS,將其作為建立非移民訪問者出入境全套檔案的第一步。在實施SEVIS和US-VISIT以後,針對一大批非移民訪問者,包括某些國家的來訪者的再登記要求不復存在。但國土安全部仍可要求某些個人在其逗留期間進行再登記面談。
[http://www.ice.gov/graphics/specialregistration/index.htm] 彼此對等: 很多國家共同致力於解除公民交往的壁壘。比如,在2005年,中國與美國達成了一項協議,准許合格學生、商務旅行者和觀光客拿到為期12個月的多次入境簽證。在此之前,這個標準曾經是以六個月為期限,限兩次入境。 [http://travel.state.gov/visa/reciprocity/index.htm] 旅行者快檢安全電子網絡(Secure Electronic Network for Travelers' Rapid Inspection,簡稱SENTRI): 在2001年恐怖主義攻擊事件之後,參加SENTRI程序的人數大幅增加,為此,美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加快辦理審批手續。這些措施包括:增加人員編制,採用新技術,並將有效期限從一年延長至兩年。申請人必須提供電子指紋以供預先查驗,此外,申請人必須為自己、家人以及車輛交付費用。根據規定,使用SENTRI專用道的車輛以及車上全部乘客都必須是已經參加SENTRI程序的人。 [http://www.cbp.gov/xp/cgov/travel/frequent_traveler/sentri.xml] 學生和交換訪問者信息系統(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Information System,簡稱SEVIS):
[http://www.ice.gov/graphics/sevis/index.htm] 美國訪客和移民身份顯示技術程序(United States Visitor and Immigrant Status Indicator Technology,簡稱US-VISIT): 對於大多數訪客而言,這個程序始於在美國領事處的簽證面談:在那裡,申請人需要提供合規格的照片和兩個食指的電子掃瞄指紋。此後,在抵達美國入境口岸時,他們將再次被照像和接受食指指紋掃瞄,以便與資料庫的記錄核對。 除此之外,旅行者的身份資料還將得到執法機構資料庫的核查,確定是否有犯罪記錄、曾用名及化名,以及是否在與恐怖主義有關的監督名單上。這些資料庫也儲存著掛失護照和被盜護照的信息。 自從US-VISIT程序2004年正式實行以來,已經在115個航空港,13個海港,以及50個最繁忙的陸路口岸辦理了近3000萬旅行者。負責這項工作的國土安全部計劃在2005年底以前,在其他所有陸路口岸實施這一程序。在此之前,12個航空港以及兩個海港正在檢驗類似的出境程序。 US-VISIT不但加強了對每一個人的安全保障,而且讓移民官能夠迅速確定旅行者的身份,並歡迎合法的旅行者訪問美國。 大多數墨西哥和加拿大公民參加了其他的出入境程序,故不參加US-VISIT程序。 [http://www.dhs.gov/dhspublic/interapp/editorial/editorial_0525.xml] [http://www.dhs.gov/dhspublic/interapp/content_multi_image/content_multi_image_0006.xml] [http://www.dhs.gov/dhspublic/interapp/editorial/editorial_0435.xml (Multilingual Videos and Brochures)] [US-VISIT程序入境步驟指南 (PDF, 1 page, 609 KB)] [US-VISIT程序出境步驟指南 (PDF, 1 page, 768 KB)] 免簽證計劃(Visa Waiver Program): 參加免簽證計劃的27個國家是:安道爾、澳大利亞、奧地利、比利時、文萊、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愛爾蘭、意大利、日本、列支敦士登、盧森堡、摩納哥、荷蘭、新西蘭、挪威、葡萄牙、聖馬力諾、新加坡、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國。 一些來自墨西哥、加拿大、百慕大的旅行者也可以免簽證進入美國,但根據的是與針對免簽國家旅行者不同的法律。對免簽國家旅行者的護照規定不適用於墨西哥、加拿大和百慕大的旅行者。 加入免簽國家必須符合一些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必須給美國公民提供免簽證的對等待遇,必須採用可機讀護照,必須做到護照掛失迅速通報,對美國簽證的拒絕率必須低於3%,而且,這些國家的訪客逾期逗留美國的比例,以及違反美國移民法的比例,必須很低。除此之外,這些國家必須實行生物識別技術護照,證明其證件可靠、邊境安全、移民控制有效、有執法合作,不會因參與免簽計劃而導致對美國安全以及執法利益的威脅。 免簽國家的旅行者必須持有可機讀護照,基於護照頒發時間,美國可能要求他們具有帶數碼照片的生物識別護照或電子護照。免簽國家旅行者在進入美國之前,已經過檢查,並且要經過US-VISIT程序。 [http://www.travel.state.gov/visa/temp/without/without_1990.html#1] 西半球旅行者計劃: 但在新的安全環境下,美國最終會要求這些國家的公民,包括美國公民在內,從其他西半球國家進入或重新進入美國時,出示有效護照或其他特定的可靠證件。在美國與美國屬地之間的旅行,不受新法律的影響。 鑒於上述國家之間的人員流動量非常大,因此,新的規定將分期逐步實施。時間表如下:
什麼是其他認可證件呢?目前,它們包括美國SENTRI、NEXUS、FAST、BCC程序(見上文)的安全旅行卡,美國也在利用新技術發展其他證件形式。 來往於西半球國家之間的旅行者必須瞭解,社會安全卡與駕駛執照已經不再能作為進入美國的認可證件或替代證件。 另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是:攜兒童旅行的單親父母、祖父母或保護人,可能需要出示撫養人證明或兒童雙親的另一方提供的允許這名兒童在西半球跨境旅行的公證信函。這項規定是針對國際社會對拐騙兒童問題的關注而設立的。此外,如果不滿18歲獨自旅行,應攜帶父親或母親或撫養人提供的一封允許你跨境旅行的信件,否則可能在美國的入境口岸受到耽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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