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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類別及專用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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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內容提要
前言
簽證類別及專用名詞
在簽證窗口另一側
邊境檢查官:第一道防線,第一個歡迎
人人能盡興
美國音樂之旅
影集 影集標誌
美國瑰寶
既享受世界一流教育,又加深瞭解美國
人生機會:美國大學國際招生
美國高等教育:經濟來源
"一個你永遠不會後悔的決定"
"一個美妙的經歷"
"一個絕佳的機會"
談今天來美國做生意
"我進出境都沒問題"
"更多安全,極少不便 "
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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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WWP/Marcio Jose Sanchez攝影
AP/WWP/Marcio Jose Sanchez攝影

小資料
生物識別:從眼睛顏色到眼睛掃瞄

脫鞋、張臂?旅行新規則

簽證照片要求

這篇文章解釋了簽證程序的基本步驟及專用名詞,並對生物識別技術、最新旅行規定以及訪美統計數字等作具體介紹。

像其他國家一樣,美國需要瞭解到訪客人的基本情況:他們是誰,何時到達,何時離開。這些信息來自簽證。儘管多數外國公民進入美國需要簽證,但大多數想來美國的人都能如願以償。

專用名詞
  • 生物識別
  • 出入境卡(BCC)
  • 電子護照(E-Passport)
  • 自由與安全貿易(FAST)
  • 可機讀護照(MRP)
  • NEXUS程序
  • 非移民簽證(NIV)
  • 國家安全出入境登記系統(NSEERS)
  • 彼此對等
  • 旅行者快檢安全電子網絡(SENTRI)
  • 學生和交換訪問者信息系統(SEVIS)
  • 美國訪客和移民身份顯示技術程序(US-VISIT)
  • 免簽證計劃(VWP)
  • 西半球旅行者計劃
    • 在2004年度,將近四分之三的簽證申請人拿到了簽證。申請學生簽證的批准率更高一些──大約80%拿到了簽證。
    • 去年一年,來美國的外商與觀光客增加了12%,而非移民學生簽證人數也增加了4%。

    簽證

    簽證是允許人們通過申請進入一個國家的許可證。根據美國的法律,國務院負責簽發籤證。一位領事官在看了您的材料並進行短暫面談後,決定您是否符合簽證條件,這個過程叫做"裁定"(adjudication)。領事官具有對簽證的最終決定權。

    正像提出簽證申請並不保證您能拿到簽證一樣,拿到簽證也並不保證您能進入美國。簽證只是表明,領事官員已經檢查過您的申請,斷定您符合條件,因此,您可為某一具體目的,從您的國家抵達美國的一個入境口岸。

    在入境口岸,一位移民官將決定是否給予您入境許可。只有美國國土安全部(U.S.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的移民官有權力批准您入境。當然,一個旅行者持有有效簽證而被拒絕入境的情形是非常少見的。

    程序

    為取得簽證並進入美國,您必須首先填寫簽證申請表DS-156(http://evisaforms.state.gov)。您要與美國大使館聯繫(http://travel.state.gov/travel/tips/embassies/embassies_1214.html),確定面談時間。您要帶上申請表、護照、一張照片以及輔助文件,就您的訪問目的到大使館或領事處面談。您必須支付申請費,現在是100美元。簽證允許您前往美國的一個入境口岸,在那裡經一位官員再次檢查您的旅行證件後,給予您入境許可。

    在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攻擊事件以後,上述程序基本維持不變;但在各種具體手續上有所調整,以應對日益嚴重的安全隱憂:

    • 所有16歲至45歲的男性必須多填一份DS-157表格,提供詳細的旅行記錄以及所屬的各種機構。領事官可要求其他申請人也填寫此表格。
    • 所有學生與交換訪問者,無論來自哪個國家,都必須填寫一份附加申請表格,由接納擔保機構在SEVIS系統登記。(參見簽證專用名詞一覽表)
    • 幾乎所有申請人都要經過與領事官面談。在此規定之前,領事官可免去申請人的面談,而某些旅行社也可以替他們的顧客辦理簽證申請。新規定要求不得免面談,為此,在過去三年中,國務院大量增加領事官員人數,並努力改進安排面談時間的機制。
    • 技術系統已經到位,供有關部門共同掌握簽證電子記錄、執法信息及觀察名單,並跟蹤學生的入學記錄。2004年以來,在改進技術、合併資料庫以及糾正系統內部問題等方面都有大幅度進展,減少了積壓。
    • 自2004年以來,大使館奉命加快學生與商務簽證的辦理程序,為此,各領事處都建立起面談的專門時段,優先辦理上述人員的面談與簽證手續。
    • 美國與許多國家正致力於發展防偽造機讀簽證、護照、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這些證件含有數碼照片以及生物識別標誌,如指紋等。例如,在申請簽證和抵達美國時都要進行指紋掃瞄。
    • 在前往美國途中,商業船隻與航空器都要向美國移民官提供所有乘客的身份證件資料。
    • 通常須持簽證才能進入美國的乘客,現在即使是乘坐在美國稍事停留即轉赴其他目的地的飛機在美國過境,也必須持有簽證。

    美國的簽證手續和費用與其他民主國家相似。美國的簽證規定,追加的費用以及任何規定限制,都是建立在與其他國家對等互惠的基礎上,也就是,這些手續規定與其他國家對美國公民前往該國旅行的手續規定對等。

    提早計劃:等候時間

    雖然最近辦理簽證手續的時間大大縮短,但仍有必要提前計劃,即旅行計劃一經開始,就著手申請簽證。這是因為,填寫表格、收集簽證官要求查看的文件、確定面談日程等都要花費時間。

    鑒於您以及每一位申請人都有各自的特殊情況,申請過程與時間因人而異。比如,與一般觀光客相比,那些要到美國上學或工作的申請人需要填寫更多的表格,準備更多的材料。

    同樣,面談的平均等候時間也因不同的國家而有所不同,美國駐各地使館都把預估的等候時間公佈在網上:http://travel.state.gov/visa/temp/wait/tempvisitors_wait.php。如果您是學生或商人,可選擇加快面談。

    國務院致力於使簽證申請過程簡單明瞭,我們在本刊後列舉了一些重要的相關資料,供您參考。

    面談

    為簽證面談作好準備極其重要。

    您不但必須帶好填寫好的申請表格、申請費已付收據、有效護照、一張符合規定的照片,而且還要提供證明您在訪問結束後有意回國的相關文件。

    如果您申請的是學生簽證,那麼您必須提供SEVIS I-901費用收據,證明您已經付費。(http://www.ice.gov/graphics/sevis/i901/faq2.htm)

    領事官將與您進行一次短暫的面談,請您解釋為什麼要前往美國,檢查您的文件。此外,無墨掃瞄機將您的兩個食指指紋記錄在案,作為"美國訪客和移民身份顯示技術程序"(US-VISIT)安全步驟的一部份(參見簽證專用名詞一覽表)。您的身份資料將與資料庫的存檔進行比對,這個資料庫含有無資格獲簽證或其簽證申請需接受進一步檢查的人名單。

    在面談結束時,簽證官會告訴您簽證申請是被批准還是被拒絕。大多數獲得批准的簽證會在一個星期內辦好。但如果有安全上的考慮,可能會因需要進一步查證而拖延數周。

    被拒簽的人總是可以在補足文件後再次申請。但是,每一次申請都要付100美元申請費,申請費概不退還。

    拒簽

    根據要求,領事官必須審查每一個申請人的具體情況,並根據美國移民法給予相應處理。

    最常見的拒簽原因是,申請人未能顯示與其居住國的關係紐帶十分密切,不會試圖非法滯留美國。這個拒簽被稱作214(b)。"紐帶"指的是把申請人與居住國緊密連在一起的生活各方面因素。根據美國《移民及國籍法案》的要求,申請人必須證明具有在美國之外的居住地且無意放棄之。

    為證明有意返國,您可出示顯示您在短期訪問之後必須離開美國的證明材料:您在自己國家中有公職或學業,有家庭成員,有重要資產,如房子或當地銀行存款等。必須指出,這裡沒有要求申請人一定要提供什麼特定文件給移民官,也不存在可以保證拿到簽證的固定模式,但您的申請必須事實確鑿,有說服力。根據法律規定,證明自己符合在美國之外有居住地這項要求的責任在於申請者本人。

    如果因不能證明有返國意願而被拒簽,而申請人後來的情況發生改變,或者申請人得到能夠證明紐帶關係的新材料,那麼就可以重新提申請,但要再次交付申請費。

    簽證官清楚,文化與社會條件的不同可以使紐帶關係在各國有不同的含義;他們也理解,年輕的申請人可能還沒有足夠機會來擁有諸多重要資產。簽證官在判定申請案時會考慮到所有這些情況。

    還有一些其他的拒簽原因,包括有傳染病,有犯罪歷史,或與恐怖活動有關聯。

    以下是一些專用名詞的定義,可幫助您瞭解簽證種類。在每個專用名詞定義後有給予更詳細解釋的鏈接(英文)。

    相關專用名詞

    See You in the U.S.A.

    電腦顯示生物識別資料
    AP/WWP/Sergey Ponomarev攝影

    生物識別(Biometrics):
    以每人特有的生物特徵來確定身份的方法,如指紋以及眼睛虹膜結構掃瞄。

    生物識別技術的保護作用在於,即使別人盜竊或者複製了您的旅行證件,也很難冒充您的身份。生物識別確保護照或簽證持有人確實是其本人。

    [http://www.dhs.gov/dhspublic/display?content=4542]

    BCC卡
    AP/WWP/Bobbie Hernandez攝影

    出入境卡(Border Crossing Card, 簡稱BCC):
    它是出入墨西哥-美國邊境的證件卡,允許持卡者方便通過邊境檢查。符合條件的旅行者可申辦使用該卡,性質類似於B1/B2(商務/旅遊)簽證。這種卡含多項安全特徵,有效期10年,常被稱作"激光簽證"("laser visa")。

    早在2001年的恐怖主義攻擊之前,美國法律就已規定,所有BCC卡必須含有一個生物識別信息,如指紋,而且必須可機讀。BCC程序成為後來安全管理出入境程序的樣板。

    [ http://travel.state.gov/visa/immigrants/info/info_1336.html]

    電子護照
    AP/WWP/Jan Bauer攝影

    電子護照(E-Passport):
    電子護照是高科技、可機讀護照,內有一集成電路芯片,可根據聯合國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的具體規定,儲存持照者的身份資料以及生物識別信息。美國的電子護照只含持照人的面部數碼影像。運用面部識別技術將這個數碼影像與實際持照者對比,將給護照欺詐行為帶來有力威懾。

    置於護照底面的集成電路芯片還儲存某些個人身份資料,可將其與可機讀護照上的個人身份資料比對,防範竄改護照。集成電路芯片上具有的電子特徵標記則可以防止芯片上的資料遭到篡改。

    這種智慧芯片依靠一種只可在10厘米之內由機器閱讀的技術。為防止芯片上的資料被偷偷側錄,美國的護照將具有防側錄功能,降低護照在未打開狀態遭電子側錄的風險。美國正在切實考慮運用"基本登入控制"(Basic Access Control)技術,以便減少護照在出入境口岸由機器閱讀時,遭電子側錄、電子竊聽的可能。"基本登入控制"技術類似於個人身份密碼機制,它首先要求識別護照資料頁上機讀範圍內的符號,然後才能接觸到芯片上的資料。

    美國計劃在2006年10月26日以前實現國內所有護照機構一律發行電子護照,並且要求所有免簽證類國家,也在此日期前開始發行各自的電子護照。

    如果您在2006年10月26日以前已經持有免簽可機讀護照,在其正常有效期結束前不需更換護照。

    [http://www.cbp.gov/xp/cgov/import/commercial_enforcement/ctpat/fast/]

    自由與安全貿易
    AP/WWP提供

    自由與安全貿易(Free and Secure Trade,簡稱 FAST):
    為了加快辦理出入境商務交通手續,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共同建立了FAST電子程序,以協調共同的風險管理原則、供應鏈安全保障、行業夥伴關係及商運檢查通關的先進技術。

    這個建立在自願參與基礎上的政府-企業之間的合作程序,能夠使已知的、低風險的參與企業的貨物採用專用通道和簡化了的檢查程序,從而比較快捷地陸路通關,即使在高風險戒備時期,也是如此。為符合條件,所有運輸車輛必須來自獲准的運輸公司,車上的所有貨物必須來自獲准的進口商,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FAST商業司機身份卡。

    墨西哥還有兩項進一步規定:貨物必須由得到批准的廠商生產,在貨物的流通過程中,即在倉庫、中間商、其他商人之間的周轉過程中,必須滿足高安全密封要求。

    [http://www.dhs.gov/dhspublic/interapp/content_multi_image/content_multi_image_0021.xml]

    可機讀護照(Machine Readable Passports,簡稱 MRP):
    免簽證國家的公民必須持有可機讀護照方能進入美國。可機讀護照具有兩行加密的個人身份資料,海關與邊境檢查官員通過電子閱讀機,能立即確認您的身份。可機讀護照上的個人身份資料與正常護照中的一樣: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與出生地,護照號碼,簽發日期及有效期。可機讀護照的尺寸、照片規格以及記載資料的格式皆遵照聯合國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確立的標準。可機讀護照使合法的旅行者通關迅速,同時通過將加密信息與執法機構的資料存檔進行迅速核對,讓移民官及時注意到可能構成威脅的人。

    免簽國家的旅行者如果在抵達美國時沒有可機讀護照,也沒有簽證,則不會被批准入境。事實上,如果沒有可機讀護照,您可能無法登上前往美國的飛機。

    如果您不能確定自己的護照是否是可機讀類型,應該向您本國的護照機構詢問。

    [http://www.dhs.gov/dhspublic/display?content=4499]

    NEXUS程序
    經常來往於加拿大和美國之間的旅行者應考慮申請參加現行NEXUS程序。這個程序針對來往於美加之間的、得到預先批准的低風險旅行者,旨在簡化他們在海、陸、空港的出入境手續。

    NEXUS的申請人要經過面談,必須提供生物識別掃瞄記錄,並通過背景調查。申請人必須得到兩國的批准,才能加入該程序。一旦獲得批准,NEXUS的旅行者將被給予有照片的身份證,憑此證經專用通道迅速通關。

    這個自願參加的程序始建於2002年,申請人只要提交一份申請,即可同時辦理美國與加拿大的審批手續。但團體旅行者應該注意,如果要使用NEXUS專用通道,那麼每一個旅行者都必須是該程序的參加者。

    [http://www.cbp.gov/xp/cgov/travel/frequent_traveler/]

    主要非移民簽證類型

    非移民簽證(Non-immigrant Visa):
    如果到美國僅做短暫訪問,無論是觀光還是商務旅行,或參與某個學術項目,應都屬於非移民的範疇。 主要非移民簽證類型有:
    B-1 短期商務訪客
    B-2 短期觀光旅遊者
    F-1 學術專業學生
    F-2 F-1學生的配偶或子女
    J-1 交換訪問者
    J-2 J-1交換訪問者的配偶或子女
    M-1 職業或非學術專業學生
    M-2 M-1職業或非學術專業學生的配偶或子女

    國家安全出入境登記系統(National Security Entry/Exit Registration System,簡稱NSEERS):
    NSEERS是一個特別登記系統,針對那些根據情報標準和各種原因被認為引起較大安全考慮的非移民來訪者。

    這個程序要求這些非移民來訪者定期報到,核實住址,並證明他們確實遵守入境美國的先決條件,比如,若以學生簽證入境則必須上課,不從事任何非法活動,在美逗留不能超過簽證的有效期限。

    美國從2001年9月恐怖主義攻擊事件後開始實行NSEERS,將其作為建立非移民訪問者出入境全套檔案的第一步。在實施SEVISUS-VISIT以後,針對一大批非移民訪問者,包括某些國家的來訪者的再登記要求不復存在。但國土安全部仍可要求某些個人在其逗留期間進行再登記面談。

    [http://www.ice.gov/graphics/specialregistration/index.htm]

    彼此對等
    簽證的某些方面──如簽證費用或簽證有效期限──是基於國家間的對等做法,即美國根據其他國家對美國公民簽證的規定,制定對等的費用和限制。

    很多國家共同致力於解除公民交往的壁壘。比如,在2005年,中國與美國達成了一項協議,准許合格學生、商務旅行者和觀光客拿到為期12個月的多次入境簽證。在此之前,這個標準曾經是以六個月為期限,限兩次入境。

    [http://travel.state.gov/visa/reciprocity/index.htm]

    旅行者快檢安全電子網絡
    AP/WWP/David Maun攝影

    旅行者快檢安全電子網絡(Secure Electronic Network for Travelers' Rapid Inspection,簡稱SENTRI):
    墨西哥與美國之間的國際陸路邊境是世界上最忙碌的口岸。在1995年,兩國為了減少往來頻繁的旅行者的等候時間,設立了SENTRI程序,開闢了通勤專用道。

    在2001年恐怖主義攻擊事件之後,參加SENTRI程序的人數大幅增加,為此,美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加快辦理審批手續。這些措施包括:增加人員編制,採用新技術,並將有效期限從一年延長至兩年。申請人必須提供電子指紋以供預先查驗,此外,申請人必須為自己、家人以及車輛交付費用。根據規定,使用SENTRI專用道的車輛以及車上全部乘客都必須是已經參加SENTRI程序的人。

    [http://www.cbp.gov/xp/cgov/travel/frequent_traveler/sentri.xml]

    學生和交換訪問者信息系統(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Information System,簡稱SEVIS):
    所有來美國的外國學生必須預先由接待機構為其在SEVIS系統註冊。這是一個針對美國境內外國學生和交換訪問者的信息資料庫;外國學生和交換訪問者只有在該系統註冊之後,才能拿到赴美簽證。這個網上管理系統在2002年取代了過去的表格管理系統,使美國學術機構可以準確及時地掌握外國學生、交換訪問者及其家屬的資料,並將此信息即時傳給國土安全部與國務院。國土安全部下屬的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負責管理SEVIS資料庫。

    [http://www.ice.gov/graphics/sevis/index.htm]

    美國訪客和移民身份顯示技術程序
    AP/WWP/Gregory Smith攝影

    美國訪客和移民身份顯示技術程序(United States Visitor and Immigrant Status Indicator Technology,簡稱US-VISIT):
    這是一個收集所有來訪者生物識別特徵的自動化出入境程序,旨在減少冒假欺騙,防止罪犯進入美國。所有持有簽證的17至79歲的非移民訪問者──不分種族、國籍、宗教──都需通過US-VISIT程序,包括那些免簽旅行者。

    對於大多數訪客而言,這個程序始於在美國領事處的簽證面談:在那裡,申請人需要提供合規格的照片和兩個食指的電子掃瞄指紋。此後,在抵達美國入境口岸時,他們將再次被照像和接受食指指紋掃瞄,以便與資料庫的記錄核對。

    除此之外,旅行者的身份資料還將得到執法機構資料庫的核查,確定是否有犯罪記錄、曾用名及化名,以及是否在與恐怖主義有關的監督名單上。這些資料庫也儲存著掛失護照和被盜護照的信息。

    自從US-VISIT程序2004年正式實行以來,已經在115個航空港,13個海港,以及50個最繁忙的陸路口岸辦理了近3000萬旅行者。負責這項工作的國土安全部計劃在2005年底以前,在其他所有陸路口岸實施這一程序。在此之前,12個航空港以及兩個海港正在檢驗類似的出境程序。

    US-VISIT不但加強了對每一個人的安全保障,而且讓移民官能夠迅速確定旅行者的身份,並歡迎合法的旅行者訪問美國。

    大多數墨西哥和加拿大公民參加了其他的出入境程序,故不參加US-VISIT程序。

    [http://www.dhs.gov/dhspublic/interapp/editorial/editorial_0525.xml]

    [http://www.dhs.gov/dhspublic/interapp/content_multi_image/content_multi_image_0006.xml]

    [http://www.dhs.gov/dhspublic/interapp/editorial/editorial_0435.xml (Multilingual Videos and Brochures)]

    [US-VISIT程序入境步驟指南 (PDF, 1 page, 609 KB)]

    [US-VISIT程序出境步驟指南 (PDF, 1 page, 768 KB)]

    免簽證計劃(Visa Waiver Program):
    免簽證計劃始於1986年,旨在促進美國與盟國之間的旅遊業和為旅行提供便利;凡到美國進行90天以內訪問的這些國家的商務旅行者與觀光客可以免簽證進入美國。但不是所有美國的盟國都參加了這個計劃,而且,美國根據旅行者的目的以及與之相關的入境法律限制,也不是讓所有免簽國家的公民都享有這一待遇。

    參加免簽證計劃的27個國家是:安道爾、澳大利亞、奧地利、比利時、文萊、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愛爾蘭、意大利、日本、列支敦士登、盧森堡、摩納哥、荷蘭、新西蘭、挪威、葡萄牙、聖馬力諾、新加坡、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國。

    一些來自墨西哥、加拿大、百慕大的旅行者也可以免簽證進入美國,但根據的是與針對免簽國家旅行者不同的法律。對免簽國家旅行者的護照規定不適用於墨西哥、加拿大和百慕大的旅行者。

    加入免簽國家必須符合一些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必須給美國公民提供免簽證的對等待遇,必須採用可機讀護照,必須做到護照掛失迅速通報,對美國簽證的拒絕率必須低於3%,而且,這些國家的訪客逾期逗留美國的比例,以及違反美國移民法的比例,必須很低。除此之外,這些國家必須實行生物識別技術護照,證明其證件可靠、邊境安全、移民控制有效、有執法合作,不會因參與免簽計劃而導致對美國安全以及執法利益的威脅。

    免簽國家的旅行者必須持有可機讀護照,基於護照頒發時間,美國可能要求他們具有帶數碼照片的生物識別護照或電子護照。免簽國家旅行者在進入美國之前,已經過檢查,並且要經過US-VISIT程序。

    [http://www.travel.state.gov/visa/temp/without/without_1990.html#1]

    西半球旅行者計劃
    進入美國的非移民旅行者,其實絕大多數來自於我們北邊的鄰國加拿大與南邊的鄰國墨西哥。在過去,美國與這兩個國家及百慕大的關係特殊,故曾實行免護照、免簽證、以及其他的出入境安排。

    但在新的安全環境下,美國最終會要求這些國家的公民,包括美國公民在內,從其他西半球國家進入或重新進入美國時,出示有效護照或其他特定的可靠證件。在美國與美國屬地之間的旅行,不受新法律的影響。

    鑒於上述國家之間的人員流動量非常大,因此,新的規定將分期逐步實施。時間表如下:

    • 2006年12月31日──經由空路或海路來自或前往墨西哥、加拿大、百慕大以及中南美洲及加勒比地區的旅行者,必須持有護照或其他認可證件。
    • 2007年12月31日──所有西半球國家的旅行者,無論從空路、海路還是陸路進入美國,都必須持有護照或其他認可證件。

    什麼是其他認可證件呢?目前,它們包括美國SENTRI、NEXUS、FAST、BCC程序(見上文)的安全旅行卡,美國也在利用新技術發展其他證件形式。

    來往於西半球國家之間的旅行者必須瞭解,社會安全卡與駕駛執照已經不再能作為進入美國的認可證件或替代證件。

    另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是:攜兒童旅行的單親父母、祖父母或保護人,可能需要出示撫養人證明或兒童雙親的另一方提供的允許這名兒童在西半球跨境旅行的公證信函。這項規定是針對國際社會對拐騙兒童問題的關注而設立的。此外,如果不滿18歲獨自旅行,應攜帶父親或母親或撫養人提供的一封允許你跨境旅行的信件,否則可能在美國的入境口岸受到耽擱。

    美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