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投票技術:新問題還是新出路?保羅·德格雷戈裡奧 | |||||||||||||||||||||
---|---|---|---|---|---|---|---|---|---|---|---|---|---|---|---|---|---|---|---|---|---|
|
在過去十年中,選舉程序引起全世界的極大關注。很多國家,無論貧富和發達與否,都在利用新技術手段來選舉本國領導人。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國家印度採用電子按鈕技術進行投票,而在西半球最貧困的國家海地,選民憑印有照片和拇指指紋的現代化身份證領選票。在愛沙尼亞,選民現在可以用智慧卡通過網際網路從世界各地投票。 在美國,90%以上的投票和點票是通過電子方式進行。根據法律規定,現在每個投票站都必須配備能夠讓殘疾人不公開和獨立投票的裝置。因此,盲人選民可以戴上耳機,通過觸摸屏幕或按鈕投票。美國是惟一有這一法律規定的國家。 有其他類型特殊需要的選民──例如英語不是母語的選民──也通過新技術而得到幫助。在加利福尼亞州的洛杉磯縣,選票使用了八種文字。顯然,對於那些有身體殘障或語言障礙的人來說,新技術是一個好助手。 這些以及其他新選舉技術手段大多是在過去十年中啟用的。每一年都有更多的國家採用新方法,爭取讓社會上的所有人都能參加投票。 那麼,這些新技術是否提高了投票率,轉變了投票率低的局面呢?是不是社會各方人士都對這些技術有信心呢?另外,它們是否帶來新的問題,是否給某些選民帶來不公平的優勢?這些重要問題現在正引起一些國家以及國際社會的探討。 改進美國選舉程序 在美國2000年總統選舉投票結束後,有六個星期人們無法知道究竟是誰當選為總統。美國的選舉程序因此受到國內外的極大關注。"懸掛"(hanging)票、"懷孕"(pregnant)票、"酒窩"(dimpled)票等詞成了國際詞彙。 自從那次轉折性的經歷以來,美國的選舉行政管理有了很大改進。2002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歷史性的《幫助美國投票法》(Help America Vote Act),為在50個州、哥倫比亞特區和美屬領土改進選舉程序首次提供聯邦援助。事實上,美國在過去七年中公佈的選舉法律和規定超過了美國200年歷史上的總和。 美國與荷蘭、英國、日本等國家一樣,選舉工作是由地方負責;也就是說,選舉由地方官員組織,行政區內的選民用何種方式投票基本取決於所在行政區的決定。《幫助美國投票法》使州選舉官員有更大權力監督和規範地方選舉活動。在大多數州,民選但有政黨背景的州務卿是負責選舉的最高權威。但在包括紐約和伊利諾伊州在內的一些州,負責監督投票程序的是一個跨黨派選舉委員會。美國的一個特點是,70%以上的地方民選官員是作為政黨候選人當選的,如縣書記員、縣審計員、選舉監督員等等。對這些官員的選舉每四年舉行一次。 根據《幫助美國投票法》,美國成立了美國選舉協助委員會(U.S. Election Assistance Commission),對選舉行政管理給予全國性關注,並且在美國歷史上第一次為改進選舉程序提供聯邦撥款,數額超過30億美元。美國選舉協助委員會[http://www.eac.gov/]由經總統任命和參議院批准的兩名民主黨人和兩名共和黨人組成,於2003年年底開始運作。我是被任命的第一批成員之一,並在2006年擔任委員會主席。 除負責提供資金外,選舉協助委員會還負責確立運用技術手段投票的標準──其他國家也在予以密切注視。選舉協助委員會在與美國國家科學與技術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ttp://www.vote.nist.gov/)的共同努力下,制定了強調可靠性及人的因素的新投票制度指導方針,幫助各州確保數百萬選民在每年選舉中所使用的電子設備裝置的安全可靠性和實用性。此外,該委員會也在注重選舉管理環節中的技術使用,正在編寫一些重要文件,幫助選舉官員把握電子投票制中的關鍵環節,包括邏輯與準確度測試。近年來,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 http://www.coe.int/)也展開了制定電子投票系統標準的類似項目,很多歐洲國家正向電子投票方向發展。 對所有選舉官員來說,他們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或許是,如何讓選舉工作人員和選民學會使用新的投票技術手段。在美國,投票工作人員(130萬)的平均年齡為72歲,因此在引入需要檢查和更換帶記憶卡的電子投票裝置後,全國選舉工作人員短缺。也許美國會仿照比利時的做法,征招年滿18歲的公民管理投票站。 我們未來會使用網際網路投票嗎? 隨著網際網路日益在全世界普及,電子民主的概念無疑正為很多國家所接受並迅速傳播。像私營行業一樣,很多國家的候選人、政黨和政府都在利用網際網路向公眾傳播信息──並讓公眾作出回應。愛沙尼亞、荷蘭、瑞士和英國等一些國家現在允許公民在網際網路上投票。2007年5月在英國斯溫登(Swindon)舉行的地方選舉中,通過"人人有份"(Everyone Counts, http://www.everyonecounts.com/)所開發的保險技術,選民可以通過電話、網際網路、公共圖書館、郵寄、選票、或者使用在該行政區65個點安裝的300台手提電腦進行投票。這是英國政府首次資助的最雄心勃勃和最成功的投票試點之一。 在全球化和流動性很大的時代,參加選舉投票會成為各個國家海外公民所面臨的挑戰。今天秋季,澳大利亞迎接挑戰的做法是,在議會選舉中讓軍人通過網際網路投票。估計有大約600萬居住在海外的美國人曾遇到過投票困難,大多數人不得不靠麻煩的郵寄手段來行使自己的投票權。據海外投票基金會(Overseas Vote Foundation, https://www.overseasvotefoundation.org/overseas/home.htm)和美國選舉協助委員會估計,在這些美國公民中,有超過四分之一的人的選票未能得到統計。雖然美國聯邦投票協助項目(U.S. Federal Voting Assistance Program, http://www.fvap.gov/)為此作出了有一定成效的努力,但美國政府問責局(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 http://www.gao.gov/)最近的一份報告表明,仍需作大量努力。 美國最受歡迎的電視節目《美國偶像》(American Idol)曾在四個小時內獲得7300萬張投票,超過了2004年美國總統選舉中的6200萬張票。不難想像,當這些給《偶像》節目投票的下一代在達到參加總統選舉投票的年齡時,會要求使用某種可移動的投票技術。 隨著在選舉中使用越來越多的技術手段,電子投票方式受到的關注和懷疑也日益增多。雖然美國人自八十年代以來就開始使用電子投票機,但只是在通過了《幫助美國投票法》以及電子投票在美國和世界各地得到廣泛使用以後,很多團體才組織起來,對電子投票手段──特別是那些不留紙印記錄的電子投票方式──提出質疑甚至反對[http://www.verifiedvoting.com/]。在實行依得票次序決定勝負的選舉制度的愛爾蘭,人力點票工作可能需要長達一個星期,然而,試圖引入電子投票加快速度的嘗試卻以失敗告終。 參與監督和評估選舉的國際機構和其他一些組織──如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的民主機制和人權辦公室(Office of Democratic Institutions and Human Rights of the 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http://www.osce.org/)、國際選舉體制基金會(International Foundation for Election Systems, http://www.ifes.org/)、卡特中心(Carter Center, http://www.cartercenter.org/)和選舉在線(Electionline, http://www.electionline.org/)等,必須採用新的方法來確定通過電子投票進行的選舉是否自由和公正。監督人工點票與監督電子記票將是完全不同的過程。 毫無疑問,正在民主國家傳播的新的選舉技術能夠更有效地將權力賦予選民,擴大參與,而且在很多情況下,能及時報告投票結果,杜絕篡改選票的可能性,從而增加選舉的透明度。但是,它是否能讓人們對結果更有信心?在世界各地繼續就選舉改革和採用新技術展開的討論中,這個問題仍有待回答。但無可置疑的是,技術會不斷使投票方式得到改進,就像它會不斷給我們的日常生活帶來改善一樣。 本文表達的看法不一定代表美國政府的觀點或政策。 |
本網站由美國國務院國際信息局製作和管理。 與其他網站的連結不應視為對其內容的認可。 |
|||||
返回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