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革命史蒂文·阿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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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八十年代,電影製作者首次運用數位技術創造出電影銀幕的嶄新形像。其後,隨著技術手段的日益先進,電影的數位製作、數位行銷以及數位發行都成為可能。史蒂文·阿捨(Steven Ascher)是長篇紀錄片的導演,其作品包括《時光如梭》(So Much So Fast, 2006)以及獲得奧斯卡獎提名的《麻煩的溪流:中西部紀事》(Troublesome Creek: A Midwestern, 1996)。他的暢銷書《電影工作者手冊:數位時代總指南》(The Filmmaker's Handbook: A Comprehensive Guide for the Digital Age)定於2007年7月推出新版。 電影史上曾有過因新技術的出現而改變了一切的重大時刻。1927年,《爵士樂歌手》(The Jazz Singer)──第一個"說話片"──標誌著有聲電影時代的開始。一瞬間,無聲電影的明星成為過去,新型影星和新型故事登堂入室,電影的寫作、拍攝及放映方式全都發生了改變。 如今,數位技術正驅動著一場更為天翻地覆的革命。在互聯網時代成長起來的年輕人往往意識不到變化的震撼力。電影──及所有媒體──將不再可同日而語。 從技術角度而言,數位意味著圖像及聲音被轉換成數位數據(1與0),進而可用電腦存儲、編輯和傳輸。一旦化為數位形式,各種可能性隨之而來。 一種新現實 電影的數位時代開始於八十年代,但是大約到1990年才開始呈上升勢頭。從一開始,數位技術就被用來創造新的形像。電影家喬治·盧卡斯(George Lucas)的工業光魔(Industrial Light and Magic)公司作為先驅者,取得了令人驚異的視覺效果,使神奇的太空故事異常逼真。有了像Photoshop這樣的軟件,我們可以用數位方式改變圖像,如消除一個人或增加一個建築物等,從而改變了我們對攝像現實的基本認識。 九十年代,數位錄像(DV)以及現在人們熟悉的數位錄像機迅速發展,使業餘愛好者可拍攝、編輯價廉質美的錄像片。獨立製片人抄起數位攝像機,他們的作品一下子登上了電視屏幕,有的甚至在著名的電影節上亮相。按照好萊塢的傳統製片模式,拍電影需要用35毫米的攝像機以及一個不小的攝像組。雖然數位錄像機還達不到35毫米攝像機的質量,但是效果足已,且成本低廉,能夠讓眾多本來不可能或者本來貴不可及的故事片與紀錄片得以開拍。 在數位錄像騰起的同時,互聯網也突飛猛進。最初,好萊塢不知如何應對。《女巫布萊爾》(Blair Witch Project)是1999年的一部低預算驚悚片,用小型錄像機拍攝而成,該片被譽為首部借助互聯網推銷的電影。 互聯網為電影製作及發行的新模式打開了大門。大部份片子是由大公司──如電影製片廠、電視台及大型發行公司──製作與發行的。但是,互聯網使人們有可能針對某個特定的觀眾群製作電影,然後直接向他們出售錄像光盤(DVD),從而繞過了那些會因片子缺乏主流觀眾而將其拒之門外的決策人。電影發行專家彼得·布羅德裡克(Peter Broderick)注意到,有一部關於高中摔跤的故事片《逆轉》(Reversal)從來沒有在電影院或電視台放過,連錄像帶出租店也沒有它,但是,靠在網絡上出售錄像光盤和相關商品,它卻創下了百萬美元以上的業績。在《長尾:為什麼未來商務將小批量多種類?》(The Long Tail: Why the Future of Business Is Selling Less of More)一書中,作者克裡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描繪了網絡如何使供應商與發行商能針對某個特定群體推銷在傳統零售店銷量不大的產品。人們生產少量而特殊產品卻能盈利的這種能力,將隨著從租售光盤轉向電子直接下載而不斷增強。 數位投遞 與此同時,新近高清晰度電視(HDTV)的進步,導致圖像及聲音質量的飛躍。如果你最近去過電器商店就會知道,那新的平面電視屏幕是多麼清晰生動,又是多麼寬大。數位錄像的每個畫面都是由像素小光點組成。像素越多,圖像就越清晰好看,在大屏幕上尤其如此。傳統錄像的標準清晰度是每個畫面34萬5千個像素,而最高清晰度電視達到大約200萬個像素。人們一旦看過那攝影優美、高清晰度的寬屏幕電影,就再也不想回去看老式的片子了。 高清晰度正在改變好萊塢的電影和電視節目(運用的仍是喬治·盧卡斯開發的攝影機技術)。許多項目原先以膠卷攝制,現在則以高清晰度錄像拍攝,既省時又省錢。現在的質量已經達到足以使一般觀眾看不出區別的程度。如今,幾乎所有影片都會在製作過程的某個階段上經由數位處理。 數位電影首創(The Digital Cinema Initiative)是由一些電影製片廠創立的一個旨在把數位技術一路推向影劇院的計劃。目前,觀眾在自己家附近電影院所看的電影很可能是通過膠片放映機播放的。而新型的"4K"數位放映機使用近900萬像素,不但圖像極佳,而且不會遇到劃傷或沾髒問題。迄今為止,影劇院仍拒不投資這種昂貴設備,鑒於這種放映設備可以使製片廠免去生產、運輸沉重膠片所需的數百萬美元開銷,製片廠很可能最終將出資推動購置這一設備。但是,讓好萊塢感到恐懼的是,他們的數位版新片將面臨盜版危險,而盜版是一個嚴重問題。當詹姆斯·邦德(James Bond)新片在國外電影院上演時,盜版錄像光盤也已問世街頭。 在影劇院即將進入數位時代之際,消費者的觀片選擇也大大增多,無論在起居室的平板式屏幕上,或在他們書桌上的小型電腦屏幕上,還是在大街上從袖珍iPod或手機上,他們都可以看電影。在2009年2月17日,數位電視──現已有新型高清晰度以及標準清晰度的頻道──將在美國完全取代傳統的電磁式電視。從即時錄像、下載、TiVO到網絡播放,我們不久將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看任何東西。這是不是意味著那個全世界的偉大傳統──去電影院看電影,四周有著跟你一起哭笑的觀眾──壽終正寢呢? 我們再一次以喬治·盧卡斯的馬首是瞻。正因為在影劇院發行新片的風險很大,成本昂貴,所以製片廠被迫心向大片,製作吸引最多觀眾(或曰最低公約數)的產品。然而即便如此,大多數片子在影院裡是賠錢的。盧卡斯經手的大片比誰都多,他對《每日多元》(Daily Variety)這樣說:"我們不想拍電影了。我們要進入電視。" 他表示,與其花一億美元拍一部電影,再花一億美元把它發行到電影院,我們不如做50到60個片子在電視上播放,並在互聯網上發行。至於說未來觀眾到電影院看電影,盧卡斯說:"我認為那將不再是一種習慣了"。 鑒於數位技術的實質不過是將影片轉變成一連串1與0的數字,看到它竟如此改變了電影的製作、故事的選擇、放映的場合、成本的高低、以及觀眾對像等等,的確令人十分驚歎不已。請各位對未來拭目以待吧。 本文表達的看法不一定反映美國政府的觀點或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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