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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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銀行認為,腐敗一般可描述為濫用公共權力謀取私利,其類型包括大型腐敗(涉及國家政府高層的普遍腐敗)和小型腐敗(下層官員收取小額金錢或施以小恩小惠)。無論腐敗的 規模如何,腐敗行為都會妨礙公民社會的發展,加劇貧困,特別是在本應用於改善人民 生活的公共資源管理不善或被政府官員瀆職濫用時。 最近幾年,通過一系列國際協議,全球反腐敗的框架開始形成。各國可以依靠國際合 作及支持積極落實反腐敗措施,提高反腐敗行動的效率。本期《電子期刊》重點介紹了 政府部門、私有部門以及非政府組織的重要角色,它們為剷除全球腐敗做了大量的推動、 防治和實施工作。 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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