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概要
2005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概要 - 中國部分
Original URL: http://usinfo.state.gov/mgck/Archive/2005/Nov/08-843697.html
2005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概要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Report - Executive Summary)
民主、人權和勞工事務局
(Released by Bureau of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
《概要》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列出許多宗教自由受限制的國家,並將它們的行為和政策分為五個類別。第二部分列舉一些政府已採取重大步驟促進或保護宗教自由的國家,即便這些國家可能依然存在嚴重問題。第三部分介紹美國政府在一些特定國家為鼓勵促進宗教自由而採取的重要行動。 根據報告的行動和狀況的類別,有些國家在《概要》中的多個部分裡被提到。在第一部分,有些國家本來可被列入五個類別中的不只一個類別;但為了簡明扼要起見,一個國家僅被列入最能反映其宗教自由根本障礙的那個類別。
第一部分 國際宗教自由的障礙
控制宗教信仰或宗教活動的極權或專制行動
極權和專制政權謀求控制宗教思想和言論。這類政權因宗教團體的宗教信仰或它們相對中央政權的獨立性而將部分或所有宗教團體視為國家的敵人。宗教活動往往被視為對國家意識形態或政權的威脅。國家經常基於宗教團體多數成員的民族歸屬而對這些團體進行壓制。
中國
中國政府在尊重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方面的表現仍然很差。共產黨官員一再宣稱宗教信仰與黨員身份不相稱。中國政府仍力圖管制宗教事務,使宗教活動限於政府批准的組織和已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並控制宗教團體的發展和活動範圍,以防在中國政府控制範圍之外形成任何可能與之爭權的權威。未經登記註冊的宗教團體繼續受到官方不同程度的干涉與騷擾。一些未註冊的宗教團體的成員受到各種限制,包括恐嚇、騷擾和拘押。在一些地方,據"地下"宗教領袖報告,有關方面向他們施加壓力,要他們向政府機關登記,或成為得到政府批准的宗教組織的附屬機構並接受其監管。宗教領袖及信徒,包括官方教會人員在內,遭到關押和逮捕,被判處徒刑或勞教。地下基督教團體、維吾爾族穆斯林、藏族佛教徒以及被政府視為"邪教"的團體的成員受到政府更加嚴密的監視。在一些地區,治安官員採用威脅、拆毀未登記房產、敲詐、審訊和拘押手段──有時甚至動用毆打和酷刑──騷擾未登記的宗教團體的領袖及信徒。法輪功學員繼續受到逮捕、拘押和監禁;拒絕放棄信仰的人有時在監獄和勞教營裡受到嚴厲對待,有報告說曾發生酷刑和虐待致死的事件,而這些報告具有一定可信度。
在藏族地區,政府仍然嚴密控制宗教活動和禱告場所。當局強力鎮壓被他們視為傳播不同政見或主張西藏獨立的活動,包括對達賴喇嘛表示崇敬的宗教活動。達賴喇嘛和噶瑪巴喇嘛等藏傳佛教中最重要的人物仍流亡海外。數十名僧尼因抵制"愛國主義教育"而繼續服刑。政府不允許大多數國際觀察人士自由進出藏族區域,嚴密控制獲准進入藏族區域的觀察人士,並嚴格管制有關西藏狀況的信息發佈。由於存在上述管制,難以準確判斷宗教自由受到限制的程度。
(有關其他國家的譯文從略)
國家對少數派宗教或未經批准的宗教的敵視
(譯文從略)
國家對宗教團體受到的社會歧視或迫害的忽視
(譯文從略)
歧視某些宗教的法律或政策
(譯文從略)
將某些宗教定為危險的"邪教"或"異教"並予以譴責
(譯文從略)
第二部分 在促進宗教自由方面的顯著改善
《國際宗教自由法》規定,《概要》中應有一節列出在本報告涵蓋期內"在保護和促進"宗教自由方面"有顯著改善"的國家。不過,這些國家可能仍然存在著嚴重問題。
(譯文從略)
第三部分 美國促進國際宗教自由的行動
這個部分著重說明美國在一些國家採取的行動。詳細內容可參見有關具體國家的章節。
中國
自1999年以來,國務卿一直將中國定為"特別關注國",因為中國極其嚴重地侵犯宗教自由。布希總統于2004年11月在APEC首腦會議期間同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舉行會談時提出了宗教自由問題。國務卿在2005年3月訪問北京期間也討論了宗教自由問題,並到一所教堂參加禮拜儀式。負責民主、人權和勞工事務的副助理國務卿也曾兩次前往中國,同中國政府官員商討人權及宗教自由問題。國務院其他官員也曾到中國討論宗教自由問題。美國官員在得到不顧國際法規準則對宗教人士進行騷擾或歧視的可靠報告後提出強烈抗議,並在有關虐待的指控涉及的資訊不全面或不一致時要求中方提供資訊。美國駐華使館向中國外交部和國家宗教事務局提出指稱宗教信徒遭到關押和侵犯的案例,但2004年3月到11月這段時間除外。當時,由於美國在2004年3月舉行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議上提出了一份有關中國人權問題的議案,中國政府單方面實行了拒絕同使館官員討論這類案件的政策。美國使領館同中國各派宗教領袖保持聯繫,其中包括主教、神甫、官方新教及天主教教會的牧師;道教、伊斯蘭教和佛教領袖以及非官方的基督教教會的領袖和成員。 國務院通過國際訪問者計畫邀請一些中國宗教領袖和學者赴美實地瞭解宗教在美國社會中發揮的作用。美國大使館還組織美國的宗教問題專家前往中國,介紹宗教在美國生活和公共政策中的作用。
(有關其他國家的譯文從略)
(概要部分完)
製作日期: 2005.11.07 更新日期: 2005.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