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知識產權的象徵:著作權(©)、注冊商標(®)、商標(TM)。(Geoff Brigthling/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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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檸檬臉"樂隊通過音樂網站下載服務發行他們的作品。(照片由"檸檬臉"樂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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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智慧財產權 (Focus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美國國務院出版品》何謂智慧財產權? 為什麼像美國、日本、荷蘭等國家要保護商務上的發明如文藝作品、符號圖像、名稱、設計。這些原創者的資訊和表達稱為智慧財產權(IPR)。 維護智產權能夠促進經濟增長,為技術創新提供誘因,並進一歩吸引投資,為所有公民創造新的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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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301貿易法與保護智慧財產權
一九八八年美國貿易法經過修訂,允許美國政府根據一九七四年貿易法301條款,對保護智慧財產權不足或成效不彰的情況施以懲罰。該項修正案所規定的每年對外國實行情形進行的檢討,稱為特別301年度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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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 USTR Reports and Publications
http://www.ustr.gov/Document_Library/Reports_Publications/Section_Index.html
青少年搖滾樂手得益於網際網路版權保護 《美國參考要聞》
十幾歲的青少年往往被視為侵犯版權行為最嚴重的群體,他們從網際網路上非法下載並複製音樂。但作為藝術家,青少年也能從美國保護版權的措施中大大受益。網際網路常常被侵犯知識產權的人利用,但它也能為保護知識產權提供便利,並為擁有網際網路版權的青少年音樂人創造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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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en Rockers Reap Benefits of Online Copyright Protections
智慧財產權:寶貴的商業資產(Intellectual Property: A Valuable Business Asset) (選自:創業指南(Principles of Entrepreneurship) 《美國國務院出版品》
智慧財產權對企業家而言是一種寶貴的資產。智慧財產權是指由企業家及其雇員創造的具有商業價值並享有合法產權的知識財富。這類發明創造包括新產品及其名稱、新方法、新工藝、新的促銷計畫或新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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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貿易代表撰文談保護智慧財產權問題 《美國參考要聞》
2007年4月26日出版的《投資者商業日報》(Investor's Business Daily)刊登了美國貿易代表就保護智慧財產權問題撰寫的文章。其認爲達成更多的協定是打擊智慧財產權盜版行為最有效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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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er Enforcement, Bett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ules Nee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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