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哈欽森
(Anne Marbury Hutchinson)
"公民自由和宗教寬容的勇敢倡導者"
(生於1591年﹐卒於1643年)
哈欽森被判處驅逐出馬薩諸塞灣殖民地(木刻﹐North Wind Picture Archives) |
哈欽森是美國思想體系中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等核心思想的最早倡導人之一。她在英國出生﹐父親是一位持異見的英國聖公會牧師。根據大多數資料﹐她於1612年與商人威廉‧哈欽森(William Hutchinson)結婚﹐和他生育了15個孩子。她渴望獲得更大的從事宗教活動的自由﹐於1634年說服丈夫跟隨她喜愛的牧師約翰‧科頓(John Cotton)前往馬薩諸塞灣殖民地(Massachusetts Bay Colony)﹐即今天的波士頓。
她的麻煩也從此開始了。受過良好教育﹑大膽執言的哈欽森開始邀請虔誠的婦女到她家裏﹐學習討論科頓的布道。隨著她的知名度提高﹐聚會也吸引了男性﹐其中還有總督亨利‧範恩(Henry Vane)。哈欽森除了言行不合乎傳統規範外﹐她對殖民地牧師的譴責和她認為"心懷上帝的恩惠﹐行為就不會出軌"的信念導致她始終與教會當局不和。教會對她提出起訴﹐馬薩諸塞新總督溫斯羅普(John Winthrop)批評她"長舌頭﹐能說善辯﹐比男人還厲害"。據哈佛大學教授戈梅斯牧師(Rev. Peter J. Gomes)說﹐在審判庭上﹐"她駁倒了殖民地最優秀的男性傳道士﹑神學家和地方長官。"儘管她為自己的信仰進行了強有力的辯護﹐但她仍然於1638年被逐出教會並被驅逐出馬薩諸塞灣殖民地﹔她於是和家人及其他信徒移居到羅得島。她現在被視為是馬薩諸塞灣殖民地的建立者之一﹐而馬薩諸塞後來率先在美國實行了政教完全分離和宗教自由。在她丈夫於1642年去世後﹐哈欽森搬到了紐約州長島。不幸的是﹐她和她的孩子們──只有一個幸免──在那裏發生的一次印第安人襲擊中被殺死。
在波士頓為紀念她而建立的一座塑像下方的銘文是﹕"公民自由和宗教寬容的勇敢倡導者。"但對哈欽森的影響最合適的頌辭──也是她的理想在與其對手的較量中最終獲勝的明證──是美國憲法: 第一修正案裏的文字﹕"國會不得制定法律確立某種宗教﹔亦不得限制宗教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