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文學簡介

USA Literature in Brief

目錄
第一章
早期美國與殖民時代
第二章
民主的起源與革命後作家
第三章
浪漫時代的散文家與詩人
第四章
浪漫時期的小說
第五章
寫實主義的興起
第六章
現代主義與實驗作品
第七章
個人主義的興盛(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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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 Literature in Brief

第五章

寫實主義的興起

1861至1865年以工業為主的北方諸州,與實行奴隸制的南方農業州爆發南北戰爭,成為美國歷史上的一個分水嶺。戰前,理想主義者倡導人權,尤其是廢除奴隸制;戰後,美國人漸漸將進步與「白手起家之人」(self-made man)理想化,造成家財萬貫之製造商與投機客當道,當時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與「適者生存」理論不但被用到社會層面,有時還似乎在鼓勵手段不道德的商業大亨。

戰後商業繁榮,新的洲際鐵路系統於1869年啟用,而洲際電報於1861年開始使用,讓產業獲得了物資﹑市場和通信。不斷湧入的移民也提供了似乎無止盡的廉價勞工。 超過2300萬的外國人 — 早年的德國﹑北歐及愛爾蘭人,以及後來愈來愈多的中歐與南歐人 — 於1860至1910年間來到美國。1860年,大多數美國人都住在農場或小村莊, 但到了1919年,一半的人口集中在約12個城市內。

城市化和工業化的問題開始浮現:貧困﹑居住擁擠﹑衛生條件不佳﹑低工資(工資奴役)﹑工作條件困難及商業管制的缺乏。工會成長,罷工則為勞工的苦難喚起全國性意識,農民也必須與東部的「金錢利益」抵抗。1860年至1914年,美國從一塊小型的農業殖民地轉變為龐大的現代化工業國家。美國於1860年還是個負債的國家,到了1914年卻成為世界最富有的國家。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國成為世界主要強權之一。

隨著工業成長,異化(alienation)的情況也加劇。此時兩位最偉大的小說家 — 馬克吐溫與亨利‧詹姆士(Henry James) — 則有不同的回應。馬克吐溫往南和往西深入農業與邊疆地區的心臟,找尋可為美國定義的神話。詹姆斯則重新審視歐洲,以評定美國新興大都會人口的特質。

薩繆爾克萊門斯(Samuel Clemens),又名馬克吐溫(Mark Twain)(1835-1910)

Mark Twain
Mark Twain (Illustration by Thaddeus A. Miksinski, Jr.)

薩繆爾‧克萊門斯(Samuel Clemens)比較為人所知的是他的筆名馬克吐溫,他在密蘇里州密西西比河旁遠的邊境小鎮漢尼拔(Hannibal)長大。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說,所有的美國文學源自於一本書,即馬克吐溫的《頑童歷險記》(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19世紀早期的美國作家寫作往往過於華麗﹑多愁善感或鋪張,部分原因是他們想證明自己可以寫得和英國作家一般優雅。馬克吐溫的風格奠基在強力寫實的口語式表達,這讓美國作家體會出一種新的全國性語言。馬克吐溫是第一位來自美國內陸的主要作家,他掌握了具有內陸獨特幽默的俚語以及對迷信的破除。

對馬克吐溫與其他19世紀末的美國作家而言,寫實主義不僅是一種文學技巧,它還是一個說出真相推並翻陳腐傳統的表達方式,具有深度的解放特質,因此潛在地與社會不相容。最有名的例子是《頑童歷險記》中的主人翁哈克芬(Huck Finn),他是個貧苦男孩,決定追隨自己的良心並幫助黑人奴隸重獲自由,即使哈克認為他將因違法而被詛咒下地獄。

馬克吐溫這本1884年發表的傑作,背景設在密西西比河旁的聖彼得堡鎮(St. Petersburg)。酒鬼的兒子哈克剛被一個令人敬重的家庭收養,當時他父親醉得不省人事並威脅要殺死他。哈克擔心生命不保,於是逃跑並捏造自己的死訊。他在逃跑過程中遇到一名社會邊緣人,即奴隸吉姆(Jim),他的主人華森小姐(Miss Watson)想把他賣到更南方的地方,那裡有著更為嚴厲的奴隸制度。哈克和吉姆乘坐木筏跨越宏偉的密西西比河,但被汽船給撞沉落水,他們分開一陣子後才又重逢。他們經歷過許多古怪危險的岸上冒險,看到社會多樣而大方的一面,間或也目睹殘酷不合理的一面。最後,華森小姐釋放吉姆,而一個令人敬重的家庭收容了野孩子哈克。但哈克卻對文明社會益感不耐,因而計劃逃到稱為「領地」的印地安地區。

小說的結局給予讀者另一種經典的美國「純潔」(purity)神話:一條通往未開發荒野的開放道路(open road),可以帶人遠離「文明」造成的道德腐敗。其他類似的文學作品還有庫柏的小說﹑惠特曼對於開放道路的歌頌﹑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的《熊》(The Bear)以及傑克‧凱魯亞克(Jack Kerouac)的《旅途上》(On the Road)。

亨利詹姆士(Henry James)(1843-1916)

Henry James
Henry James (Courtesy Library of Congress)

亨利‧詹姆士(Henry James)曾寫說,藝術,尤其是文學藝術,「創造人生﹑創造興趣﹑創造重要性。」詹姆士的小說在同時期的作品中算是最有意識,也最複雜與艱澀。詹姆士以「國際性主題」著稱,即天真美國人與都會型歐洲人間的複雜關係。

詹姆士的傳記作者里昂‧埃德(Leon Edel)稱詹姆士第一期或「國際」期的作品包括1877年的《美國人》(The Anerican)﹑ 1879年的《黛西米勒》(Daisy Miller)及1881年的傑作《仕女圖》(The Portrait of a Lady)。在《美國人》中,天真卻聰明的克里斯多夫‧紐曼(Christopher Newman),是位理想化、白手起家的有錢實業家,他去歐洲尋找伴侶。對方的家庭卻因他缺乏貴族背景而拒絕,他本有機會報復,卻決定不這麼做,這證明他道德的優越性。

詹姆士的第二階段作品屬實驗性作品,1886年的《波士頓人》(The Bostonians)用到新題材,即女權主義和社會改革,1886年的《卡薩瑪西瑪公主》(The Princess Casamassima)則以政治陰謀為題材。在第三或「主要」階段,詹姆士回歸到國際主題,但加入更多的複雜性與心理剖析。此時的作品包括1902年複雜近乎神話的《慾望之翼》(The Wings of the Dove)﹑1903年的《奉使記》(The Ambassadors)(詹姆士自認為最好的作品)以及1904年的《金碗》(The Golden Bowl)。如果馬克吐溫的主題是虛構與現實間經常出現的幽默性差異,詹姆士的重點則是在感知。在詹姆士作品中,只有自我體會與對他人的清楚感知,才能為自己帶來智慧與自我犧牲的愛。

>>> 第六章 現代主義與實驗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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