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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s Release

美國在台協會促請學生儘早提出簽證申請

由於新規定的實施,美國在台協會現在可以在學校課程開始前120天內核發學生簽證,之前的規定是只能在課程開始前90天內核發。

根據這項新規定,要申請首次入境用的F-1(學院學生)、F-2(F-1的配偶或小孩)、M-1(職業學校訓練)、及M-2(M-1的配偶或小孩)簽證的學生可以在I-20表格上所列的課程開始日前120天內取得這些簽證。重返美國的續讀生則可以隨時提出新的F或M簽證的申請,只要他們一直維持學生身份並且他們被登錄在SEVIS (學生與交換訪者資訊系統) 裏的資料是有效的。

學生也必須注意,一般而言美國入境關口的移民官員只能在課程開始日前30天內核准學生入境美國。學生簽證申請人及持有人在計畫申請簽證及安排行程時應該注意這些規定。

要預約簽證面談時間可以透過我們的資料處理及預約服務網站: http://www.visaagent.com.tw

其他有關美國學生簽證的資訊請查閱美國在台協會網站: http://www.ait.org.tw/zh/visa/niv/Student_menu.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