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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s Release

有機食品標準與標示

美國農業部已經制訂一套國家標準,凡是標示「有機」的食品,不論是美國本土種植的或外國進口的均必須遵循。現在當大家購買從美國進口的標示為「有機」的食品時,可以確定那是按照世界最高的有機生產與處理標準生產的食品。

美國自一九四0年代末期即已進行有機生產。從那時起,這一產業從實驗性園地試做,進步到最近的商業化農場經營,並在特別的「有機」標示下銷售產品。食品製造業開發出有機加工產品,並有許多零售連鎖店專門銷售有機產品。這種成長促成對認證的需要,以確定某個產品確實是依照特定的標準製造出來的。因此這也帶動有機認證業的發展。到一九八0年代末,對生產與認證標準取得共識後,有機業者要求國會起草有機食品生產法案(OFPA)以確定「有機」的定義。

一九九0年國會通過有機食品生產法。其中規定,美國農業部應訂出以有機方法生產之農產品的國家標準,以便對消費者保證,在市面上標榜為有機的農產品均符合一貫而統一的標準。這個法律與國家有機計劃(NOP)的規定,要求來自農場或是加工處理業而標示為有機的農產品,必須由各州或經美國農業部授證的私人機構認證。

國家有機計劃研擬出國家有機標準,並根據十五人組成的國家有機標準委員會提供的建議,建立了一個有機認證制度。國家有機標準委員會成員由農業部長指派,由來自以下各行業的代表組成:農民/栽種者;處理業者/加工業者;零售商;消費者/公益團體;環保人士;科學家;及認證機構。

除國家有機標準委員會的建議,美國農業部曾檢討各州、私人與外國的有機認證制度,協助相關規定的擬訂。國家有機計劃的規定保有足夠彈性,以配合在美國每個地區各種不同的作業方式及所種植和栽培的不同產品。

有關有機標示與標準以及有機食品的詳細資訊,請上網查詢:

http://www.ams.usda.gov/
http://www.fas.usda.gov/agx/organics/organics.html
http://www.o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