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宣布旅行授權電子系統的額外加強措施
發布日期:
2016年2月23日
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於2016年2月23日宣布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的額外加強措施,以持續實施《2015年改善免簽證計畫暨防範恐怖份子旅行法案》(以下簡稱「此法」)。
上個月,美國根據此法開始實施新規定。根據此法,以下類別的旅客不再符合使用免簽證計畫(VWP)的資格前往美國或入境美國:
•在2011年3月1日當天或之後曾在伊拉克、敘利亞、或列在特定地點名單的國家(目前包括伊朗及蘇丹)停留的免簽證計畫參與會員之公民(不包括少數因政府/軍事目的而赴上述國家之旅行)。
•同時具有伊拉克、敘利亞、伊朗、或蘇丹國籍的免簽證計畫參與會員之公民。
為實施此法,現已推出最新的ESTA申請表格。表格中外加的問題因應了此法對於免簽證計畫的資格審核要求。海關暨邊境保護局鼓勵申請人使用最新加強版的ESTA系統,該系統還可以協助判斷申請人是否有可能取得豁免資格。申請人不能為了獲得豁免而另行提出申請。
根據新法,若情況符合美國執法或國家安全的利益考量,國土安全部部長可以決定是否給予豁免。近期內此類豁免將完全依個別情況決定是否核准。一般而言,曾經代表國際組織、區域組織、或地方政府到這些國家出公務之個人;代表人道非政府組織到這些國家出公務之個人;或者為新聞報導目的造訪這些國家之記者,可能有資格獲得豁免。此外,曾依正當商務目的赴伊朗(僅適用於在2015年7月14日之後造訪伊朗的旅客)或伊拉克之個人,可能有資格獲得豁免。
此外,根據此法,上週美國國土安全部長決定將利比亞、索馬利亞、及葉門加入關注國家名單,特別針對自2011年3月1日起曾赴這些國家旅行的旅客。ESTA申請表將於2016年春季加入額外的問題,詢問申請人是否曾經前往利比亞、索馬利亞、及葉門,以審核是否符合此法所規定的外交或軍事出訪之豁免條件。依照上週的宣布,一般而言有資格獲得豁免的旅客類別包括:曾代表國際組織、區域組織、或地方政府到這些國家出公務之個人;代表人道非政府組織到這些國家出公務之個人;或者為新聞報導目的造訪這些國家之記者。
美國國土安全部將繼續檢討免簽證計畫的安全性、潛在威脅及漏洞。在過去的15個月中採取了一連串的行動,最近的措施也是其中的一部分,目的是要加強免簽證計畫的安全,並且確保免簽證計畫的規定能夠對與日俱增的外國恐怖份子威脅有所因應,其中有很多恐怖份子為免簽證計畫參與會員之公民。
旅客仍然可以依照規定程序到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簽證。對於那些需要辦理緊急簽證赴美洽公、就醫、或有人道需求之旅客,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提供優先面談預約服務。新法並非禁止前往或入境美國,並且大多數免簽證計畫的旅客將不受影響。
目前持有ESTA旅行授權許可的旅客,在赴美之前應先到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的網站,查詢其ESTA旅行授權許可的狀態,網址:esta.cbp.dhs.gov。如果旅客需要即時服務,可以聯繫CBP諮詢中心(www.cbp.gov/contact)或鄰近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簽證申請資訊請見 travel.state.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