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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智慧財產權,無人能置身事外美國在台協會處長楊甦棣專文

這只Coach手提包是真品嗎?那個我需要吃的血壓藥是正品嗎?但願如此。如果我寫了一首歌或一本書,我能不能獲得合理的報酬呢?我子女從事的職業,會不會對發揮創意及辛苦工作的成果給予回報?

可惜有些人以為,保護智慧財產權只意味著,他們想要免費或近乎免費取得的產品,現在卻必須付費。通常這類產品是音樂、電影或教科書。但也可能是手提包、名家設計的衣飾,更比較少見的是藥品。

這道理當然沒有錯﹕我們應該付費取得所使用的物品。可是我們也必須了解,保護智慧財產權其實是保護我們每個人。專利、著作權和商標的存在有兩個理由﹕一是讓消費者知道自己買的是什麼東西,是名牌包包、昂貴的電子設備、或可以救命的藥物。其次是保護產品製造者的正當權益。是的,著作人應該因其作品、發明人應該因其發現、設計者應該因其創意,獲得酬勞。如此有助於促進創新。而創新是促進經濟發展、提高生活水準、改進醫療照顧的動力。

如果有所懷疑,請看統計數字﹕世界經濟論壇的報告說,全球二十個被認為保護智慧財產權最有力的國家,都排在經濟成長機會最大的前二十七名內。反之,保護智慧財產權最差的國家,經濟成長機會排名也是最低的,全部在倒數的三十六國當中。這很合理。上一世紀全球經濟成長了二十倍,其中大部分歸功於創新。如今全球百分之七十的產出均出自服務業,因此創新變得益加重要。美國和台灣在保護和促進創新方面,都有強大的利益。

特別是台灣,經濟發展的前景十分清楚。台灣的高科技產業、科學家和工程師,足以令你們感到自豪,他們將領導台灣的經濟成長和發展。鼓勵和保護他們的發明與創新,是台灣未來繁榮進步的關鍵。而台灣的音樂家、作家和藝術家,不論他們具有世界知名度或是本地人的最愛,保護其著作權,對於讓他們繼續創作和對台灣豐富的文化有所貢獻非常重要。

還有,當我們服用藥物,無論是頭痛、高血壓、甚至流行性感冒,我們都有權知道,自己買的是什麼藥品。

台灣已經採取行動改進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台灣經濟部下的智慧財產局,以及政府、產業界、學界有許多人,正在為這個重要的課題努力。他們不但改進對我們所有人的保護,也有助於為台灣建立更繁榮的未來。這非常符合台灣的利益。

祝大家世界智慧財產日一切順利。

(注: 世界智慧財產日為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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