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篇: 美國國防部亞太事務副助理部長坎貝爾博士在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講話1998年5月20日
主席先生和委員會各位委員,午安,感謝你們給我機會,討論美-中-台關係。在柯林頓總統的下月中國之行前夕,討論這些敏感但是關鍵的關係特別重要。為了保留時間,回答各位可能提出的問題,我謹請求將下列講話列入紀錄。對於各位關注台灣—中國關係變化所涉及的戰略問題,及美國與台灣關係中的安全和政治考慮,國防部所持的看法,我針對此點準備了簡要的說明。
美國的台灣和中國政策目的在於維護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我們的戰略包括與中國進行全面接觸,以努力促使中國以負責任的成員進入國際體系,並按照台灣關係法的規定,維持我們對台灣的義務。
台灣海峽的穩定是美國的全盤目標。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兼顧美國在台灣問題及美國與中國關係方面的利益就極為重要。我們在台灣問題上的根本利益在於和平與穩定必須維護,並由中國和台灣設法和平地解決其分歧。為此,海峽兩岸最近恢復談判使我們感到鼓舞。台灣與中國之間進行建設性的、和平的對話符合所有各方的利益,並是實現該地區長期和平與穩定的要素。
美國的台灣政策
現在容我專論我們的台灣政策。1979年台灣關係法構成有關台灣安全的美國政策的法律根據。其前提是在台灣與中國之間仍然存在分歧時,台灣的充足防衛有助於維護和平與安全。該法第2(b)條規定﹕
美國的政策認為,任何以非和平手段,包括抵制或禁運,來決定台灣未來的作法,就構成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與安全的威脅,並會導致美國的嚴重關切;向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並維持美國的能力,以對抗任何訴諸武力或其他形式可能危害台灣人民安全或社會經濟體系的脅迫。
台灣關係法第3條也規定「美國將向台灣提供必要的防禦物品和防禦服務,其數量應使台灣具有充分的自衛能力。」
我們非常重視協助台灣維持自衛能力的義務。我們這樣做不僅是為了遵守台灣關係法中的美國法律規定,也因為這符合我們的國家利益。我們了解,只要配備充分的防衛能力,環境就更加有助於和平對話,從而促進整個地區的穩定。
在評估台灣的防衛需求上,過去二十年來,國防部和美國軍方為監測台灣海峽的軍事平衡,曾投入大量的情報資源。我們也同台灣的安全當局進行積極的對話,以隨時了解他們的防衛需求。此外,我們通過與中國的接觸及與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對話,對中國軍方的能力和意圖獲得更清楚的認識。我們繼續改進在所有相關領域的工作,以有助於履行評估平衡狀況的職責。
在向台灣提供必需的防禦物品和防禦服務,以維持其充分自衛能力的義務方面,我們已幫助台灣獲得強大的自衛能力和保持穩固防衛態勢的能力。近年來,台灣從美國獲得了各種防衛系統,包括F-16戰鬥機、諾克斯級巡防艦、M-60A型戰車和改良型防空飛彈—愛國者飛彈衍生的系統。我們不斷重新評估台灣的態勢,以確保為台灣提供充分的自衛能力,並遵守1982年公報的條件。
我們最近完成與台灣的年度軍售談判。我們認真考慮有關每種武器系統的請求,並對每項請求的依據進行完整的跨部會審議。我們認為台灣方面對結果感到滿意。
我們的軍售政策雖旨在加強台灣的自衛能力,但也尋求加強該地區的穩定。我們並不會使台灣具備可能挑起與中國或該地區其他國家進行軍備競賽的能力。的確,如果在決定售出軍備時,不考慮對台灣海峽及整個地區的長期影響,將是危險和不負責任的做法。通常,在轉移複雜的現代化武器時,需要經過多年的準備期才能夠充分發揮其功能。此外,要保持每種新系統的效用,美國就必須承諾繼續提供支援。
最後一點,台灣關係法要求美國有義務維持其能力,以對抗任何武力或其他形式可能危害台灣安全的脅迫。這一義務符合美國在該地區的全盤戰略,我們對和平與穩定的承諾,以及我們的地區軍事態勢。例如,針對中國的挑釁性導彈演習,我們曾在該地區部署兩個航空母艦戰鬥群,以顯示我們對於維護台灣海峽地區性和平穩定的承諾。最後,行政當局承諾在可預見的將來繼續在該地區維持十萬駐軍,此舉在整個地區盡人皆知,並廣受讚譽。
美國的中國政策
美國的全盤中國政策,包括台灣問題在內,體現於與中國簽署的三項聯合公報中,其大意如下﹕
—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美國認知中方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1982年美國向中國保證美國無意實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政策。
—在此前提下,美國人民將保持同台灣人民的文化、商業和其他非官方關係。
—美國始終主張台灣問題應由中國人自己設法和平地解決。
本人重申台灣關係法及各項聯合公報中的上述章節,因為這些章節準確地表達出我方政策的主導原則,無論是今天,還是過去數十年,這些章節都符合美國的利益。兩黨歷任政府都遵守這些章節。
我謹提請各位注意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82年8月17日簽署的聯合公報中,一個對台灣安全極為重要的部份。在該文件中,中國聲明其「基本政策」是「努力和平地解決台灣問題。」根據中國這項保證,美國政府就我方對台灣的軍售作出對應的聲明—我們不會提高軍售的數量或質量,事實上,我們打算逐漸減少這些銷售。在發布聯合公報時,我們曾明確表示美國此舉的前提是,中國繼續遵守其努力和平統一台灣的基本政策。
雖然我們認為中國對台灣的基本和平政策承諾並未改變,但中國在1995和1996年針對台灣的軍事演習包括其於1996年在台灣海峽進行的導彈試射,無助於確保該地區的和平與安全。同樣,我們密切監測中國的軍事現代化計劃,特別是其中涉及台灣的部分,以確定中國對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承諾。最近來自北京的跡象使我們感到鼓舞,這包括北京願意恢復其在1995年暫停的海峽兩岸對話,且北京仍然承諾發展和平的關係。
美國信守自身的承諾。同時,由於我們努力改進與中國的關係,台灣的安全也將得到加強。
中美軍方之間的聯絡
國防部與人民解放軍之間的關係,是行政當局與中國全面接觸的全盤戰略的一部分,該戰略運用積極的對話和外交來促進美國的國家利益。柯林頓總統與江澤民主席於十月份舉行了圓滿的美中高峰會議,這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們現在有機會增加與北京軍政界同僚的對話。我們認為,長期保持高層對話將使我們能夠與北京的領導人增進相互了解。以下就是國防部同解放軍維繫關係的各項主要目標﹕
—提高解放軍的透明度
—展現美國的軍事實力
—通過與解放軍領導人的討論,促進中美全面安全對話
—發展信心建立措施,以減少兩國作戰部隊的誤判和意外事故
—進行有利於國防部和美國軍方(如軍醫部門),及/或有助於了解解放軍作戰觀念的雙邊部門性交流
—使高層國防對話經常化,以確保緊張時期可維持暢通的溝通
—監測解放軍在中國內部政治和外交決策中的影響
—促使解放軍擴大參與適當的跨國和多邊軍事活動。
接觸和謀求合作關係,並非是要掩飾我們與北京的領導人在許多問題上極為關鍵的分歧。我們的政策旨在於適當之處謀求與中國合作,於我們不同意之處反對中國的行動和政策。接觸並不等於姑息,也不排除利用美國的國家實力手段來捍衛我們的利益—柯林頓總統在96年3月部署航空母艦的決定當然便反映了這一點。
我們擴大與中國的安全對話,其結果有好有壞—在武器擴散、美日安全關係、中國批評美國在亞太地區的前沿部署、和台灣等問題上,雙方仍存在著重大的歧見。
另一方面,在若干重要領域裡,雙方過去和將來都有共同的全球和地區性安全利益,其中主要包括維護朝鮮半島的和平與穩定。
我們將繼續進行與中國國家安全界的對話,以闡明我們的關鍵利益,在雙方具有共同安全利益的領域中合作,並盡量減少在利益不同領域中的歧見。
最後必須指出的是,中美雙方關係的任何改進都不會以犧牲台灣的利益為代價,反而會對台灣有益。北京與華盛頓的友好關係會促進和平與穩定,台灣將是其主要受益者。
我們努力改進同中國的關係旨在加強東亞的和平與穩定。我們認為這將對整個地區包括對台灣有益。我們認為台灣人民也有同感。
在雙方的所有對話中,我們都向中國表明,我們將繼續支持台灣的正當防衛需求,不僅是因為美國法律要求我們這樣做,而且是因為這符合該地區更廣泛的和平與穩定利益。我們也表明我們只支持和平解決台灣問題,並認為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手段或威脅穩定的行動來解決這個問題,就是違背我們的安全利益。
但是,台灣的安全最終並不取決於我們同台灣的關係,也不取決於美國與解放軍進行接觸是否成功,而取決於海峽兩岸的建設性關係。
我想針對現任政府的海峽兩岸關係政策發表最後一點意見。1982年聯合公報中概述的美國立場對於確保台灣海峽問題的和平解決至關重要。美國的立場是台灣問題應當由海峽兩岸的中國人共同解決。這仍然是最理想的做法,在這方面我們的政策必須始終保持一致。我們已經並將繼續利用所有的管道,包括我們同中國軍方的關係,向中國的軍政領導人直接闡明我們的政策。
我們必須認識到,美國無力於片面將可保證台海和平穩定的解決方案強加於人。要實現持久的和平,台灣和中國終究必須為處理雙方的關係尋求一套共同的綱領。雙方必須共同積極地尋求以和平手段處理其分歧。這是對台灣安全的唯一持久保證。這也是保證東亞持久和平與穩定的必要因素。
主席先生,在柯林頓總統準備下月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江澤民主席舉行高峰會議之際,指出以下這一點特別重要﹕兩黨六任政府都了解,為促進我們的利益,並鼓勵中國在世界上發揮積極和建設性的作用,與北京進行全面接觸是最理想的方法。這一政策已促進了美國、中國、台灣的利益及地區性的安全與繁榮,它使我們能夠與中國進行接觸,與台灣保持牢固的非官方關係,並使台灣人民及其領導人能夠維護本身的安全,創造出世界經濟奇跡之一,並強化其民主。
在今後許多年裡,我們同台灣及中國的關係可能是我們外交政策上最為複雜和重要的挑戰。的確,今天的全球政治和區域環境與制訂實施三公報及台灣關係法時已大不相同,它們指導著美國同台灣及中國的關係。不過,這些文件曾促進美國在維護台灣海峽和平與穩定方面的利益,並仍然是指導美國政策的最佳綱領。國防部預期這些文件將繼續發揮這一作用。謝謝你,主席先生。
美國的台灣和中國政策目的在於維護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我們的戰略包括與中國進行全面接觸,以努力促使中國以負責任的成員進入國際體系,並按照台灣關係法的規定,維持我們對台灣的義務。
台灣海峽的穩定是美國的全盤目標。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兼顧美國在台灣問題及美國與中國關係方面的利益就極為重要。我們在台灣問題上的根本利益在於和平與穩定必須維護,並由中國和台灣設法和平地解決其分歧。為此,海峽兩岸最近恢復談判使我們感到鼓舞。台灣與中國之間進行建設性的、和平的對話符合所有各方的利益,並是實現該地區長期和平與穩定的要素。
美國的台灣政策
現在容我專論我們的台灣政策。1979年台灣關係法構成有關台灣安全的美國政策的法律根據。其前提是在台灣與中國之間仍然存在分歧時,台灣的充足防衛有助於維護和平與安全。該法第2(b)條規定﹕
美國的政策認為,任何以非和平手段,包括抵制或禁運,來決定台灣未來的作法,就構成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與安全的威脅,並會導致美國的嚴重關切;向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並維持美國的能力,以對抗任何訴諸武力或其他形式可能危害台灣人民安全或社會經濟體系的脅迫。
台灣關係法第3條也規定「美國將向台灣提供必要的防禦物品和防禦服務,其數量應使台灣具有充分的自衛能力。」
我們非常重視協助台灣維持自衛能力的義務。我們這樣做不僅是為了遵守台灣關係法中的美國法律規定,也因為這符合我們的國家利益。我們了解,只要配備充分的防衛能力,環境就更加有助於和平對話,從而促進整個地區的穩定。
在評估台灣的防衛需求上,過去二十年來,國防部和美國軍方為監測台灣海峽的軍事平衡,曾投入大量的情報資源。我們也同台灣的安全當局進行積極的對話,以隨時了解他們的防衛需求。此外,我們通過與中國的接觸及與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對話,對中國軍方的能力和意圖獲得更清楚的認識。我們繼續改進在所有相關領域的工作,以有助於履行評估平衡狀況的職責。
在向台灣提供必需的防禦物品和防禦服務,以維持其充分自衛能力的義務方面,我們已幫助台灣獲得強大的自衛能力和保持穩固防衛態勢的能力。近年來,台灣從美國獲得了各種防衛系統,包括F-16戰鬥機、諾克斯級巡防艦、M-60A型戰車和改良型防空飛彈—愛國者飛彈衍生的系統。我們不斷重新評估台灣的態勢,以確保為台灣提供充分的自衛能力,並遵守1982年公報的條件。
我們最近完成與台灣的年度軍售談判。我們認真考慮有關每種武器系統的請求,並對每項請求的依據進行完整的跨部會審議。我們認為台灣方面對結果感到滿意。
我們的軍售政策雖旨在加強台灣的自衛能力,但也尋求加強該地區的穩定。我們並不會使台灣具備可能挑起與中國或該地區其他國家進行軍備競賽的能力。的確,如果在決定售出軍備時,不考慮對台灣海峽及整個地區的長期影響,將是危險和不負責任的做法。通常,在轉移複雜的現代化武器時,需要經過多年的準備期才能夠充分發揮其功能。此外,要保持每種新系統的效用,美國就必須承諾繼續提供支援。
最後一點,台灣關係法要求美國有義務維持其能力,以對抗任何武力或其他形式可能危害台灣安全的脅迫。這一義務符合美國在該地區的全盤戰略,我們對和平與穩定的承諾,以及我們的地區軍事態勢。例如,針對中國的挑釁性導彈演習,我們曾在該地區部署兩個航空母艦戰鬥群,以顯示我們對於維護台灣海峽地區性和平穩定的承諾。最後,行政當局承諾在可預見的將來繼續在該地區維持十萬駐軍,此舉在整個地區盡人皆知,並廣受讚譽。
美國的中國政策
美國的全盤中國政策,包括台灣問題在內,體現於與中國簽署的三項聯合公報中,其大意如下﹕
—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美國認知中方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1982年美國向中國保證美國無意實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政策。
—在此前提下,美國人民將保持同台灣人民的文化、商業和其他非官方關係。
—美國始終主張台灣問題應由中國人自己設法和平地解決。
本人重申台灣關係法及各項聯合公報中的上述章節,因為這些章節準確地表達出我方政策的主導原則,無論是今天,還是過去數十年,這些章節都符合美國的利益。兩黨歷任政府都遵守這些章節。
我謹提請各位注意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82年8月17日簽署的聯合公報中,一個對台灣安全極為重要的部份。在該文件中,中國聲明其「基本政策」是「努力和平地解決台灣問題。」根據中國這項保證,美國政府就我方對台灣的軍售作出對應的聲明—我們不會提高軍售的數量或質量,事實上,我們打算逐漸減少這些銷售。在發布聯合公報時,我們曾明確表示美國此舉的前提是,中國繼續遵守其努力和平統一台灣的基本政策。
雖然我們認為中國對台灣的基本和平政策承諾並未改變,但中國在1995和1996年針對台灣的軍事演習包括其於1996年在台灣海峽進行的導彈試射,無助於確保該地區的和平與安全。同樣,我們密切監測中國的軍事現代化計劃,特別是其中涉及台灣的部分,以確定中國對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承諾。最近來自北京的跡象使我們感到鼓舞,這包括北京願意恢復其在1995年暫停的海峽兩岸對話,且北京仍然承諾發展和平的關係。
美國信守自身的承諾。同時,由於我們努力改進與中國的關係,台灣的安全也將得到加強。
中美軍方之間的聯絡
國防部與人民解放軍之間的關係,是行政當局與中國全面接觸的全盤戰略的一部分,該戰略運用積極的對話和外交來促進美國的國家利益。柯林頓總統與江澤民主席於十月份舉行了圓滿的美中高峰會議,這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們現在有機會增加與北京軍政界同僚的對話。我們認為,長期保持高層對話將使我們能夠與北京的領導人增進相互了解。以下就是國防部同解放軍維繫關係的各項主要目標﹕
—提高解放軍的透明度
—展現美國的軍事實力
—通過與解放軍領導人的討論,促進中美全面安全對話
—發展信心建立措施,以減少兩國作戰部隊的誤判和意外事故
—進行有利於國防部和美國軍方(如軍醫部門),及/或有助於了解解放軍作戰觀念的雙邊部門性交流
—使高層國防對話經常化,以確保緊張時期可維持暢通的溝通
—監測解放軍在中國內部政治和外交決策中的影響
—促使解放軍擴大參與適當的跨國和多邊軍事活動。
接觸和謀求合作關係,並非是要掩飾我們與北京的領導人在許多問題上極為關鍵的分歧。我們的政策旨在於適當之處謀求與中國合作,於我們不同意之處反對中國的行動和政策。接觸並不等於姑息,也不排除利用美國的國家實力手段來捍衛我們的利益—柯林頓總統在96年3月部署航空母艦的決定當然便反映了這一點。
我們擴大與中國的安全對話,其結果有好有壞—在武器擴散、美日安全關係、中國批評美國在亞太地區的前沿部署、和台灣等問題上,雙方仍存在著重大的歧見。
另一方面,在若干重要領域裡,雙方過去和將來都有共同的全球和地區性安全利益,其中主要包括維護朝鮮半島的和平與穩定。
我們將繼續進行與中國國家安全界的對話,以闡明我們的關鍵利益,在雙方具有共同安全利益的領域中合作,並盡量減少在利益不同領域中的歧見。
最後必須指出的是,中美雙方關係的任何改進都不會以犧牲台灣的利益為代價,反而會對台灣有益。北京與華盛頓的友好關係會促進和平與穩定,台灣將是其主要受益者。
我們努力改進同中國的關係旨在加強東亞的和平與穩定。我們認為這將對整個地區包括對台灣有益。我們認為台灣人民也有同感。
在雙方的所有對話中,我們都向中國表明,我們將繼續支持台灣的正當防衛需求,不僅是因為美國法律要求我們這樣做,而且是因為這符合該地區更廣泛的和平與穩定利益。我們也表明我們只支持和平解決台灣問題,並認為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手段或威脅穩定的行動來解決這個問題,就是違背我們的安全利益。
但是,台灣的安全最終並不取決於我們同台灣的關係,也不取決於美國與解放軍進行接觸是否成功,而取決於海峽兩岸的建設性關係。
我想針對現任政府的海峽兩岸關係政策發表最後一點意見。1982年聯合公報中概述的美國立場對於確保台灣海峽問題的和平解決至關重要。美國的立場是台灣問題應當由海峽兩岸的中國人共同解決。這仍然是最理想的做法,在這方面我們的政策必須始終保持一致。我們已經並將繼續利用所有的管道,包括我們同中國軍方的關係,向中國的軍政領導人直接闡明我們的政策。
我們必須認識到,美國無力於片面將可保證台海和平穩定的解決方案強加於人。要實現持久的和平,台灣和中國終究必須為處理雙方的關係尋求一套共同的綱領。雙方必須共同積極地尋求以和平手段處理其分歧。這是對台灣安全的唯一持久保證。這也是保證東亞持久和平與穩定的必要因素。
主席先生,在柯林頓總統準備下月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江澤民主席舉行高峰會議之際,指出以下這一點特別重要﹕兩黨六任政府都了解,為促進我們的利益,並鼓勵中國在世界上發揮積極和建設性的作用,與北京進行全面接觸是最理想的方法。這一政策已促進了美國、中國、台灣的利益及地區性的安全與繁榮,它使我們能夠與中國進行接觸,與台灣保持牢固的非官方關係,並使台灣人民及其領導人能夠維護本身的安全,創造出世界經濟奇跡之一,並強化其民主。
在今後許多年裡,我們同台灣及中國的關係可能是我們外交政策上最為複雜和重要的挑戰。的確,今天的全球政治和區域環境與制訂實施三公報及台灣關係法時已大不相同,它們指導著美國同台灣及中國的關係。不過,這些文件曾促進美國在維護台灣海峽和平與穩定方面的利益,並仍然是指導美國政策的最佳綱領。國防部預期這些文件將繼續發揮這一作用。謝謝你,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