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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ial Text

文獻篇: 毒品認證說明聲明台灣部份美國國務院國際毒品暨執法局發布

針對柯林頓總統一九九八年有關台灣的毒品認證決定,美國國務院發布了以下的聲明:

說明聲明台灣部份

鑑於該地區走私交易的模式以及台灣運輸中心的角色,美國認為台灣仍是對美國影響頗大的毒品轉運站。雖然台灣當局質疑此項評定,但對於來自台灣的個人仍持續涉入國際毒品交易的事實卻沒有異議。走私到台灣的毒品中有67%左右據信是來自中國。不論其對台灣轉運角色的看法如何,台灣當局繼續展開積極的反毒運動,包括對吸毒者進行身心重建計畫以及對毒品交易行為判處重刑。雖然台灣不是聯合國的一員,無法簽署一九八八年聯合國反毒公約,台灣還是設法遵守該公約有關先驅化學品的目標,透過積極的行動計畫,以控制其規模不小的化學工業的產品。此外,台灣當局也已承認洗錢是日益嚴重的問題。台灣法務部調查局於一九九七年設立了洗錢防制中心。

美國政府的執法部門(由美國在台協會辦理)與台灣執法機構之間的合作,一九九七年間繼續擴大。緝毒署與金融犯罪追緝網的官員,曾為台灣的對等官員舉辦訓練研討會,同時擴大他們與台灣執法界的接觸範圍。台灣當局對美國有關反毒問題的要求,通常也給予正面建設性的回應。洗錢防制中心成立之後,當局開始與美國政府的執法官員,交換源自台灣但金錢流向美國等洗錢案的相關資訊。此外,台灣法務部的調查官員,曾協助緝毒署幹員處理一樁毒品走私到關島的案子。

台灣打擊毒品的執法行動,使得一九九七年前十個月因毒品而判刑的案件,比一九九六年全年增加了19.1%。毒品查獲成果也同樣增加。洗錢防制中心曾針對共三百六十件據報可疑的交易行為,進行追蹤調查。台灣也陸續對公共貪瀆案件進行起訴。不過目前並無已知的官員涉及毒品走私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