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Global Navigation to Main Content
Skip Breadcrumb Navigation
Official Text

話題篇: 美國毒品認證程序背景資料年度報告定二月廿七日發布

華盛頓--美國國務院定二月廿七日發布有關毒品的年度報告,內容是有關世界各地的毒品生產及個別國家在遏制毒品交易上的努力。

這些報告是國會一九八六年首次通過的立法中規定必須提出的,當時是因為擔心行政部門對於向主要非法毒品生產國與毒品轉運國,爭取其合作加入反毒工作的立場不夠強硬。

目前這項立法的內容等於是給予美國政府一具國際探照燈,將焦點聚集在主要與毒品有關的國家:即毒品的認證程序。每一年,主要是依據年度報告中的發現,總統必須認證,每一個主要的毒品生產國或轉運國是否完全與美國合作,或已自行採取適當步驟,已達到一九八八年聯合國反非法毒品走私公約的各種目標。

雖然未獲得認證會導致重要的外援制裁,以及美國將強制性否決六家多邊開發銀行給予借貸,但是可能遭受的物質損失經常比無法達到標準使而名譽受損顯得次要。任何政府最不願意的就是必須在國際同儕之前為其名譽或誠實有所駁斥,尤其是必須公開的面對客觀,且往往是破壞性的證據,指其未能充分合作對抗毒品交易時。大多數的政府目前都認知,美國總統每年都必須依法發布此一公開的評定,且大多數的人都知道該評定大部分仰賴他們在整年裡所作的努力。

此一毒品認證過程在最近幾年來非常有效。透過與相關的主要國家合作,以定期的檢討方式來確立符合實際的水準,美國得以提供忠實的合作評定。在適當情形下,有成績的會被確認,不合作的會受到批評。最近數年內在合作程度上所獲得的顯著改善,凸顯了讓各國公開在國際間對其行為負責的重要性。此種公開外交使得毒品交易無法隱藏在傳統雙邊外交的禮儀形式之後。有些國家在短期內可能會覺得此一過程令人不自在或難為情,但是美國政府相信長期來看,此種公開方式可藉著排除助長毒品交易的貪污,而大為限制毒品交易所造成的影響。

對抗毒品交易的努力重點是打擊貪污腐化。毒品主要是獲取鉅額金錢的方法。每一克的毒品其獲利比任何商品都高。製造成本便宜的物質卻產生史無前例的大筆違法收入。

大的毒品走私集團由於擁有大量可運用的資源,幾乎有無限的能力去行賄。毒品集團愈善長袖善舞,愈有機會行賄。當然可怕的是有朝一日,毒犯只需透過曾收受販毒集團好處而當選的民選官員就可控制政府。雖然這種情形最近並未發生,但已有一些令人憂心的險些成功的嘗試。由於毒品交易是靠政府的無能、疏忽、與賄賂所衍生的共謀等因素適當組合才能生存,因此毒品集團必然不會放過任何施壓的機會。

一九九七年的國際毒品管制策略報告是連續第十一年的年度報告。它提供總統作出認證決定的事實基礎。按法律規定,美國給予主要毒品製造國或轉運國的援助中,有一半須在會計年度開始時加以凍結,以聽候總統作出認證決定。假如某國獲得認證,則所有的援助即可放行。反之,則大部分的外援即被刪除,美國更將投票反對多邊開發銀行給予該國貸款。受到影響的外援包括根據武器外銷管制法出售的武器與融資,根據公法 480 提供的非食物援助,美國進出口銀行的貸款,以及大部分其他對外援助,但人道及反毒援助不在此限。再者,總統也有權對未獲認證的國家採取貿易或其他經濟制裁。

假設某國不完全符合認證條件,但總統認為事關國家重大利益而不應凍結雙邊或多邊援助時,仍可給予認證。一國若獲得重大國家利益認證時,美國會以類似該國已被完全認證的條件給予援助。

雖然聯合國公約並沒有明列目標與方針,但訂出數項各方都同意履行的義務。總的來說,它要求各方採取法律手段禁絕與懲處各種形式的非法毒品製造,交易及販毒款項的洗錢行為,要求管制可被用於製造非法毒品的化學品,並要求與各國合作達成這些目標。美國法律明列,外國針對下列問題所採取的行動,與評估其遵循聯合國公約的表現有關:非法種植、生產、配銷、銷售、轉運與融資以及洗錢,沒收財產,引渡,相互法律協助,執法及過境合作,先驅化學物管制,及要求減產。

為評估某國是否正履行這項聯合國公約的各種目標,美國國務院已使用它所能獲得的最完備資訊。一九九七年國際毒品管制策略報告涵蓋的國家由主要毒品製造國及轉運國,毒品管制是其國家政策重要項目者,到毒品問題或處理毒品問題能力極有限的迷你國家均有。

在國別章節部份報告的是各國的行動,包括各種計畫、方案及有些國家訂下的履行聯合國公約義務時間表。由於這項聯合國公約的主題極為廣泛,且與這項公約表現有關的各個因素資訊能否取得的情況不一,美國國務院看待某國達成公約目標的程度,是根據該國對這些目標整體的反應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