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Global Navigation to Main Content
Skip Breadcrumb Navigation

美國在台協會代表 4月21日至台中提供美僑領事服務

PR-1021C | 2010年 3月30日

美國在台協會美國公民組將於2010年4 月21日星期三,至國立台中圖書館內的美國資料中心提供美僑領事服務。地址是台中市精武路291之3號,時間是上午十點三十分至中午十二點。本次僅提供美 國護照更新及美國公證業務服務,收費以新台幣或美金現金為限,請自備正確的金額。

成年美國公民欲更新護照者,請預先用A4紙影印現有護照貼有照片的個人基本資料或有註明更正的所有內頁。申請時必須出示現有護照正本及影印本。

十六歲以下兒童申請護照更新者,申請表須父母雙方親自在領事官面前簽名。若父母雙方未能同時到場,前來辦理的一方則須攜帶經公證後的另一方書面同意 書、或擁有獨立監護權的證明文件正本或經公證後的副本。小孩本人也必須到場。同時父母雙方須提供護照的影本(或附有照片、顯示英文姓名的有效身份證明)及 正本 (或經公證後的副本),以及小孩的出生證明影本、正本或經公證後的副本。如果您目前持有的是緊急護照,除了緊急護照之外,請同時出示申請緊急護照的說明 信。

新護照將以掛號郵寄至申請人的台灣住址,因此請自備新台幣三十元郵資。凡成年與十六歲以下兒童護照更新的相關資訊及所需準備的相關證件,請參閱美國 在台協會網站http://www.ait.org.tw/zh/uscitizens/US_Passports.asp

如需進一步資訊,請聯絡美國在台協會美國公民組 (02)2162-2000分機2306或以電子郵件詢問amcit-ait-t@state.gov 。凡有關美國公民的服務包含費用, 請參考我們的網站 http://www.ait.org.tw/zh/uscitizens/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