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非移民簽證的美國國內簽發服務自7月16日起將停止
美國國務院將停止在國內重新簽發E、H、I、L、O和P簽證的服務。國務院將自7月16日起,停止接受這些簽證類別的申請案。國務院會繼續在華盛頓和美國駐紐約聯合國代表處,受理外交及官方簽證(A、G和北約類)。
採取這項行動是因為《加強邊境安全暨簽證入境改革法》第303條規定,國務院自2004年10月26日後所發出的每一個美國簽證都必須納入申請人的生物特徵。所有海外核發簽證的使領館都會在10月的期限前,裝設好指紋掃描設備。凡是居住在美國、簽證屬於上述受影響類別的人,在入境美國時國土安全部官員所核准的時間內,仍然可以繼續留在美國。如果這些人離開美國,需要新簽證才能再入境,那麼從7月16日起,他們必須在海外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核發新簽證。
宣布終止國內重新簽發簽證服務的通告,見於2004年6月23日聯邦公報35121頁、公共通告4747號。
採取這項行動是因為《加強邊境安全暨簽證入境改革法》第303條規定,國務院自2004年10月26日後所發出的每一個美國簽證都必須納入申請人的生物特徵。所有海外核發簽證的使領館都會在10月的期限前,裝設好指紋掃描設備。凡是居住在美國、簽證屬於上述受影響類別的人,在入境美國時國土安全部官員所核准的時間內,仍然可以繼續留在美國。如果這些人離開美國,需要新簽證才能再入境,那麼從7月16日起,他們必須在海外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核發新簽證。
宣布終止國內重新簽發簽證服務的通告,見於2004年6月23日聯邦公報35121頁、公共通告474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