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門:總統的權力 (The Executive Branch: Powers of the Presidency)
選自:美國政府簡介(American Government: A Brief Introduction) ─第八章
儘管美國憲法是建立在權力分立、各個部門互相監督、互相制約的基本原則之上,但仍將立法機構置於突出的位置。然而,在憲法誕生200年之後,行政機構已開始當主角了,其地位的上升,部分是由於國會放棄或移交了權力。儘管國會一直在力圖找回這些權力,但所做的努力並未大大地削弱總統在我們當今政壇上的顯赫地位。
相關英文超連結:
The Executive Branch: Powers of the Presidency
Outline of U.S. Government
總統的權力(The Powers of the Presidency) (選自:論民主文集─7)
美國總統被稱為世界上權力最大的行政領導職務,然而,從許多方面來說,由於憲法規定的制衡和種種法律限制,它又是最受法律限制的職務之一。總統權力的最大極限往往取決於說服的力量而不是命令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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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owers of the Presidency
Democracy Papers
行政權(Executive Power) (選自:民主的原則─10)
民主政府的領導人經本國公民同意而執政。這些領導人的巨大權力不是來自對千軍萬馬或經濟財富的控制,而是來自對參加自由、公正選舉的選民為他們所設立的種種限制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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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ecutive Power
Principles of Democ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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