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國際信息局出版物


教育與民主
概述:何謂民主?

教育是一項普世人權。教育也是實現其他人權的手段,並且是提高社會和經濟能力的一個工具。世界各國在《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中共同表示,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

  • 每個社會都將其思想傳統、社會準則、文化和理想代代相傳。教育與民主價值觀直接相關:在民主社會,教育內容與實踐有助於培養民主管理行為。
  • 這種教育性的信息在民主體制中十分重要,因為真正的民主國家的政府是動態變換的,公民必須具有獨立思考能力。促使社會與政治發生積極變革的機會掌握在人民手中。政府不應將教育制度視作控制信息和灌輸思想意識的工具。
  • 政府應像對待保衛本國公民的使命那樣,重視教育和為之投資。
  • 具有文化知識使人們能夠通過讀書看報獲取信息。有知識的公民更有能力改進自己的民主制度。
  • 民主國家的教育制度並不排斥對其他政治學說或政治體制的研究。民主國家鼓勵學生在認真研究和清楚瞭解歷史的基礎上,形成有根據的論點。
  • 民間與宗教團體應能自由地創辦學校,家長也可選擇在家自行教育子女。
  • 政府經辦的學校必須做到對所有公民一視同仁,不分民族、宗教背景、性別、或是否有殘疾。
  • 應該教授民主準則和行為方式,使人們理解和重視自己作為自由公民的機會和責任。
  • 民主公民教育包括本國與世界歷史知識和民主的基本原則。
  • 民主國家的學校課程面向所有男女學生,內容包括歷史、地理、經濟學、文學、哲學、法學、藝術、社會科學、數學和科學等科目。
  • 學生還應能自由地組織社團和活動,並通過它們實踐各種民主準則。例如:
  • °  學生政府使學生體驗民主程序。

    °  模擬選舉使學生學到公民參與,並促使他們形成投票習慣。

    °  辦校報使學生懂得自由和負責任的新聞媒體的作用。

    °  公民俱樂部有助於建立與更大範圍的社區的聯繫。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