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新聞?
對於"什麼是新聞"這個問題的回答似乎一目了然。新聞就是新的東西,就是正在發生的事情。 字典對新聞的定義是"對於最近事件或先前未知資訊的報導"。 但是,世界上每天發生的大多數事情並不見報,也不上廣播電視。
那麼,是什麼因素決定一件事有足夠的新聞價值而得到刊登或播放呢? 真實的答案是:這要取決很多因素。 一般而言,新聞內容要與接收新聞的物件普遍有關;在布宜諾賽勒斯的一個重大新聞可能在巴庫毫無新聞價值。 新聞記者一般根據以下各類"新聞價值"來決定取捨:
時效性
事情是最近發生的嗎?是我們剛剛得知的嗎? 如果是,它就可能有新聞價值。 當然,"最近"的意思因媒體而異。 對於週刊而言,從上期出刊以來發生的任何事情,都可能具有時效性。 對於24小時播放的有線新聞頻道而言,最有時效性的新聞也許是"突發新聞"或此刻正在發生的、可以由記者現場報導的事件。
影響力
事件影響很多人還是有限的人? 如果你所在城鎮中有兩萬人的供水系統受到污染,這具有影響力,因為它直接關係到你的讀者或聽眾。 一則報導說,在一個邊遠地方的夏令營裏有10個孩子因為飲用受污染的水而死亡,這也具有影響力,因為它使人產生強烈的情感。 一位工人剪斷了電纜不是重要新聞,除非它導致整個城市數小時斷電。
近距離
事件是否在我們身邊發生,有沒有我們這裏的人捲入? 一架飛機在乍得失事墜毀,在恩賈梅納是頭條新聞,但在智利可能就不是,除非飛機上有智利乘客。
爭議性
人們是否對此事有不同意見? 人的本性決定了我們對衝突、緊張狀況或公開辯論感興趣。 人們喜歡選擇立場,看誰會獲勝。 衝突並不總是意味著表達針鋒相對的觀點。 醫生與疾病鬥爭或公民反對法律不公,也是一種衝突。
顯要性
事件是否涉及著名人物? 一件普通的事情或事故如果涉及名人,如政府總理或電影明星,則會成為新聞。 如果那架在乍得墜毀的飛機上有一名著名搖滾樂手,這個事件就可能成為全球頭條新聞。
現實性
人們是否在談論這件事? 一個關於公車安全的政府會議不會受到多少關注,但如果會議是在一次嚴重公車事故之後召開,情況就會不一樣。 某次足球賽中發生的事故可能有好幾天都出現在新聞上,因為這是時下街談巷議的主要話題。
奇特性
事件是否非比尋常? 這正像常說的"狗咬人不是新聞。但人咬狗就是新聞!" 我們對非同尋常和意想不到的事件有著天然的好奇心。
此外,何謂新聞還取決於新聞消費對象,不僅要看他們住在哪里,而且要看他們是什麼樣的人。 不同的群體有著不同的生活方式與關心的問題,導致對不同類型的新聞感興趣。 一個針對年輕聽眾的廣播節目可能把音樂及體育明星的消息包括在新聞中,然而這些消息不會出現在針對更年長、經濟收入更高的讀者的商業報紙上。 一個報導醫療新聞的週刊會報導藥品試驗,因為閱讀刊物的醫生們會對此感興趣。 但是,除非這個藥品可以治癒某種眾所周知的疾病,否則一般地方性的報紙大多會忽視這條消息;唯一例外也許是這個研究項目所在地的報紙。
新聞機構視自己的工作為一種公共服務,因此,構成新聞的是人們所需要的資訊,這些資訊與他們的日常生活有關,並且能夠使他們成為民主社會中有所作為的公民。 但與此同時,大多數新聞機構也是商業企業,必須盈利才能生存。因此,新聞也有旨在吸引人的內容:人們想知道它僅僅是因為它有趣。 這兩個特點不必相互衝突。 事實上,一天當中最叫好的新聞,往往既重要也有趣。 但新聞機構通常把新聞劃分為兩個基本範疇:硬新聞與軟新聞,後者也叫專題新聞或者新聞特寫。
新聞種類
硬新聞基本上是當天的時事,是人們在報紙頭版或網頁頭條看到、在廣播電視新聞節目一開始聽到的;戰爭、政治、商務、犯罪等經常是硬新聞的內容。 城市公車司機今天宣佈罷工,成千上萬人不能上班,這是硬新聞。 它具有時效性,爭議性,影響廣泛,近在咫尺。 社區需要立即得到這個消息,因為它影響到人們的日常生活。
比較而言,一個世界著名運動員曾在孤兒院長大的消息屬於軟新聞。 這是一則有人情味的消息,涉及一位元顯赫人物,經歷獨特,人們很可能想與朋友談論這條消息。 它不一定非要在某一天刊登或播出,因此屬於專題新聞。 許多報紙和線上新聞網站另外開闢專題欄目,登載生活時尚、居家生活、藝術娛樂等消息。 大報甚至分專題開闢每週欄目,如食品、健康、教育等。
區別硬新聞與軟新聞的並不僅僅是新聞內容;在大多數情況下,兩者採用不同的文體。一般而言,硬新聞單刀直入,為的是讓讀者盡可能快地掌握重要資訊。專題特寫新聞則往往從一則軼聞或實例引出故事,為的是引起讀者興趣,因此,這類報導要花費更多筆墨之後才點到要害。
有些新聞稿將這兩種寫法混合運用。那些沒有時間敏感度、但具有重要主題的報導常被稱作"新聞特寫"。比如,報導一個社區針對愛滋病問題而採取的行動是一篇新聞特寫,而關於治療愛滋病的新方法則是一篇硬新聞。新聞特寫是探討社會趨勢或複雜的社會問題的有效手段,它講述具體的人和事,反映人們的親身經歷。(我們將在第三章"報導新聞"中詳細討論不同的寫作風格。)
新聞來源
新聞工作者在各種各樣的地方發現新聞,但是大多數新聞基本依靠以下三個來源之一:
- 自然發生的事件,如災害事故;
- 預先計畫的活動,如會議及新聞發佈會;
- 記者的挖掘
非計畫事件常常成為主要新聞:一艘渡輪沉沒,一架飛機失事,一次海嘯或泥石流,皆有新聞價值,而且不但在當時如此,在數天或數星期之後仍具有新聞價值。報導的繁簡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距事件距離的遠近以及涉事人。在巴黎發生的一次致命汽車事故或許平常不是重大新聞,但是,1997年在巴黎發生的這一事故,不但在法國而且在全世界成為轟動新聞,原因是罹難者之一是英國王妃戴安娜。
目擊災難發生的公民常與新聞機構取得聯繫,記者也從第一線救援人員那裏獲悉消息,如員警、消防隊員、救生隊員。在某些國家,新聞機構可以監聽一線救援人員之間的通話,進而可以即刻派記者趕赴現場,觀察事件的發展。
在許多新聞編輯室中,最顯著的新聞來源是本地事件的日程表,即所謂"日誌",包括政府會議,商家開業,社區活動等。日誌上的活動並非一定具有新聞價值,但卻是記者尋找新聞的好起點。經常固定報導某一專題或機構的記者,即"跑某一專線的"(beat)記者表示,他們經常通過查看日誌來找到新聞點。
新聞發佈稿可以是新聞的另一個來源,但這同樣也只是一個起點。通過郵件、傳真、甚至衛星錄影,新聞編輯室每天收到幾十件新聞簡報。政府官員和政府機構發佈大量簡報,其他大型機構,如私人企業和非營利團體,也發佈簡報,為的是讓新聞媒體知道它們正在展開的工作。一份新聞簡報看上去像新聞,但因為其來源本身是有自身動機的,因此不可能反映全部情況。新聞簡報可能在事實上並無差錯,但所顯示的往往僅限於對發佈者個人或機構組織有利的事實。即使簡報看上去具有新聞價值,一個有專業素養的記者一定首先會判斷其真實性,而後提出問題以確定實情,然後才決定是否值得報導。
有組織的活動,如示威,可以成為新聞,但是記者必須警惕,避免只宣傳一方的觀點,從而受到活動組織者的利用。政客非常善於通過組織活動和所謂"上鏡機會"來吸引媒體報導,而這些活動本身有時沒有任何實在的新聞價值。然而,這並不意味著記者應該忽視這些事件,而是說他們需要注意通過更多努力,給予全面的報導。
大多數記者說,他們的最佳新聞報導來自於自己的挖掘。有時新聞源於陌生人,比如那些通過造訪、電話、電子郵件來向新聞編輯室投訴的人。有些新聞機構積極從所服務的社區中徵求建議,為人們提供反映情況的電話號碼和電子郵箱等。記者花大量時間,與那些能提供消息的人建立關係。(我們將在第二章"新聞採訪"中進一步討論建立來源的問題。)
記者經常也能夠僅僅通過四下走動,傾聽人們的交談而找到新聞,比如從運動場或在郵局排隊時偶爾聽到的談話中就可能發現新聞。在沒有採訪任務時,不妨問問人們的生活狀況或他們社區的情況;這有可能讓你趕上一則不曾有人報導的新聞。
另一個發現新聞的辦法是提問題:在報紙或廣播電視上次報導的情況之後,又發生了什麼?後繼報導常常能反映出比即時報導更有新聞價值的令人意想不到的發展。比如,火災發生後第二天的新聞可能報導了有多少人死亡以及財產損失的程度,但是,幾個星期之後的追蹤報導可能導致發現無線電系統的問題,從而揭示出是這個問題導致了消防員無法作出迅速反應,因而未能避免更大傷亡。
檔、資料、公共記錄也可以引出極有價值的新聞。記者可用它來尋找趨勢或發現異常。這樣做要花費更多氣力,不過幾乎也總是會得到相稱的回報。比如,電子資料最方便,但在資料沒有電子化的情況下,據說有的記者把書面資料輸入電腦資料庫程式,為的是能夠在大量的統計資料中尋找最重要的資訊。例如,如果對駕車超速的人名單按照姓名而非日期排列進行搜索就可能產生新聞:電視記者南茜·阿蒙斯(Nancy Amons)正是通過這種方式瞭解到,她所在城鎮有一個駕車人三年內得到12張罰單,甚至還在一次事故中導致另一位駕車人死亡,但這個人卻沒有被吊銷駕駛執照。她的調查導致這個城鎮的官員承認了他們的失職。
新聞工作者的角色
新型技術使任何擁有電腦的人都可以像大型新聞機構一樣廣泛散發資訊。但是,一個設計甚佳的互聯網站並不一定是可靠的新聞來源,無論它的內容寫得多麼好,更新多麼頻繁。實際上,在這個資訊已不再是稀有商品的世界,新聞工作者的角色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重要。
新聞工作者不同于宣傳家或閒話人。新聞工作者必須對現有資訊進行過濾甄別,在確定資訊價值與可靠程度後,才向公眾發佈。所有新聞,不管是硬新聞還是特寫新聞,都必須準確。新聞工作者不但要獲取資訊來講述新聞,而且要在使用資訊之前核實資訊。凡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記者依靠第一手的觀察,此外也從多個來源確定所得資訊的可靠性。除非有極特殊的情況,他們標明資訊來源及其身份,以便接收新聞的大眾掂量其可信度。
但是,新聞工作不僅意味著傳播有事實依據的資訊;宣傳品也可以有事實依據,但是那些事實是用特別方式提供的,為的是影響人們的觀點。我們已經談到,公關專家也用事實,但可能是一面之辭。相比之下,記者努力做到公正全面。他們努力講述準確而真實的情況,反映的是實情,而非自己或他人對實情的看法。
新聞報導與其他資訊形式的另一個區別是,新聞工作者努力做到與報導對象保持獨立。公關專家受雇于機構,他們所寫的關於這個機構的材料,不會包括不利於這個機構形像的資訊。相比之下,記者的介紹致力於完整,即使其中有些不是正面的內容。
記者不是僅充當自己的觀點或他人提供的資訊的傳聲筒。他們要從頭組織起自己的報導,決不把事實與意見或謠傳相混淆,並且要有良好的判斷力。《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主編比爾·凱勒(Bill Keller)說,新聞工作的一個主要責任是"判斷資訊"。
記者不同于其他資訊傳播者的另一點在於,記者的第一忠誠是對公眾。正如加拿大《蒙特利爾公報》(Montreal Gazette)的行為守則所說:"一個報紙最重要的資產是它的操守。這種操守換來的尊重,得之困難,失之容易。"為保持這種操守,記者付出巨大努力,避免任何實際的或印象上的利益衝突。(我們將在第七章"道德與法律"中進一步討論這個問題。)
客觀與公正
新聞客觀性的概念出現於大約一個世紀以前,是針對當時大多數報紙報導聳人聽聞和帶有觀點傾向性的反動。"客觀性"這個詞最初被用來描述一種新聞方式;新聞工作者力圖用客觀方法來寫新聞,不反映個人或公司的立場傾向。
隨著時間的推移,新聞工作者要求自己也做到客觀。美國《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主編倫納德·唐尼(Leonard Downie)如此重視客觀性,以至他拒絕登記參加選舉投票。但是,今天許多新聞工作者承認,完全的客觀性是不可能的。1996年,美國職業記者協會(U.S. 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從協會行為操守中刪去了"客觀性"一詞。新聞工作者也是人。他們對自己工作很認真,但他們的確有自己的看法。宣稱完全客觀意味著他們沒有價值觀。不過,新聞工作者大多同意,他們必須對自己的觀點有自覺意識,不讓它影響工作。新聞工作者不應該使聽眾從新聞報導中覺察到其個人的觀點,並且應該可以通過用客觀科學的方法核實資訊而做到這點。換句話說,報導本身應該是持平公正的。
此外,新聞報導應避免一面之辭。新聞工作者應該尋求對立的觀點,在新聞報導中不偏不倚。除了要對所說事實予以核實以外,他們應該在存在事實爭議時,找出各種不同的觀點。
然而,公正與持平不是一回事。持平意味著任何新聞都只有兩方面意見──這種情況很少見──而且各方意見應受到同等重視。實際上,新聞工作者如果在報導中尋求這種人為的持平,反而可能使報導從根本上失去準確性。例如,絕大多數獨立的經濟學家可能對某一預算政策的後果持有同樣看法,只有少數人觀點不一樣,而後者被以往經驗證明是錯誤的。新聞如果給這兩種觀點同樣的時間與版面,就可能起誤導作用。
新聞工作者所面臨的挑戰是,既要以對當事人公平的方式報導各種重要觀點,又要讓聽眾(或讀者)瞭解全面、真實的情況。記者兼博客丹·吉爾摩(Dan Gillmor)說:"在某種意義上,公正意味著傾聽不同意見,並對它們加以報導,但並不意味著重複謊言或重複歪曲事實之詞來達到慵懶的平等假像,這樣做會導致有些記者在一方得到壓倒性支援的事實面前,刻意去尋找引用對立面的言論。
新聞提供者
全世界的記者都具有某些共同特點。他們好奇心強而且窮追不捨。他們要知道事情發生的原因,不得到答案不會甘休。他們不畏強權,盡心盡職。英國廣播公司(BBC)廣播4台的編輯克文·馬什(Kevin Marsh)說,一個好新聞工作者具有"抓住大真相的能力──而當事實不符時,又有足夠的謙遜放棄之。"新聞工作既具有挑戰性又很複雜。華盛頓郵報公司的已故董事長菲力浦·葛蘭姆(Philip Graham)曾經說:"(新聞工作者)不可避免地肩負著難以成就的使命,即每星期拿出歷史的第一份初稿,而我們永遠無法理解這個世界,它的歷史永遠無法完結。"
今天的記者發佈消息的渠道比歷史上的任何時期都多,從社區小報到環球電視新聞頻道以及線上新聞網站。每一種媒體都有各自的優勢與劣勢。
在大多數國家,日報的工作人員一般最多,報導的題材比廣播媒體更廣、更有深度。隨著線上網站的發展,許多報紙開始突破每日出版一次的傳統限制。但是,報紙只能為識字、經濟收入高的讀者服務,即那些有閱讀能力並有錢買報紙的人或者能夠上網閱讀的人。
廣播是世界上用得最廣泛的新聞來源之一,它的優勢是快捷方便。廣播記者能迅速播出新聞,任何擁有電池收音機的人都可以在幾乎任何時候、任何地點收聽。廣播記者報導新聞既用聲音也用文字,聽眾可以得到身臨其境的感覺。廣播新聞每天多次播出,消息更新頻繁。但是,大多數廣播電臺的每次新聞節目時間有限,因此播出的往往是對重大新聞的綜合摘要,缺少報紙的深度與廣度。
電視新聞既有聲音也有圖像,可以向觀眾展示、而非僅僅講述正在發生的事件。電視的優勢之一是能夠傳輸情感、讓觀眾分享經歷。技術進步──如小型攝影機、數碼編輯、移動傳輸等──使電視能將消息迅速播出,與廣播相差無幾。但電視媒體對於圖像的依賴也可以成為缺陷:電視新聞有時因一些複雜的事件沒有最佳視覺效果而不對其加以深入報導。
近來,印刷媒體與廣播媒體的傳統範疇界限逐漸模糊。在美國等國家,如今許多新聞機構製作包括互聯網在內的多媒體新聞。正因為互聯網是可以無限擴充的,所以線上新聞不像印刷廣播媒體那樣受時空限制。新聞網站可以提供更多資訊,而且提供的時間更長,此外,還可以讓用戶搜尋他們最感興趣的新聞。
報紙、廣播電臺及電視臺的線上網站看上去十分相像。它們用照片來展示新聞,許多網站還可提供新聞的串流錄影,乃至完整的新聞節目。此外,這些網站提供"播客"(podcast)版本,即把新聞文檔公佈在互聯網上,讓用戶下載到電腦或移動媒體播放器上,供日後享用。在有些網站,人們既可以閱讀新聞,也可以聽記者朗讀新聞。新聞機構甚至開辦網上交談(即一般簡稱的"博客"),讓記者通過線上日記的形式,介紹他們正在採訪的新聞以及新聞編輯室正在做的決定等。
新聞世界不斷演變,許多新聞工作者發現他們必須掌握更多的技術方能做好本職工作。報紙記者除了採訪消息來源、撰寫新聞報導之外,可能還要為網頁拍攝照片。編輯的工作除了審閱記者的稿件和確定標題之外,可能還必須將新聞稿件放到網上。攝影記者除了拍照片,可能還需拍攝錄影,並且提供相關的說明文字。許多新聞機構為使記者適應新聞編輯室中日新月異的角色而給他們提供培訓。目前,一些新聞教育界人士採用所謂"綜合教學大綱"(convergence curriculum)來幫助學生成為未來所需的技術多面手。
但是,儘管有這些新要求,優秀新聞工作的核心依然如故。正如比爾·科維奇與湯姆·羅森斯蒂爾(Bill Kovach and Tom Rosenstiel)在《新聞要素:論新聞從業者需知及公眾的期待》(The Elements of Journalism: What Newspeople Should Know and the Public Should Expect)一書中寫到的,在民主社會中有一些明確的原則,既為新聞工作者所公認,也是公民有權期待的:
- 新聞工作的第一職責是符合事實。
- 新聞工作要第一效忠公民。
- 新聞工作的本質是核實。
- 新聞從業者必須獨立於報導物件。
- 新聞必須成為權力的獨立監督者。
- 新聞必須成為社會批評與折衷的論壇。
- 新聞必須努力使重要資訊有趣且相關。
- 新聞必須做到消息全面與適度。
- 新聞從業者必須能夠根據他們的個人良知行事。
這些價值觀使新聞不同於其他形式的通訊傳播。奉行這些價值觀並不容易,新聞工作者幾乎每天都面臨要他們就這些原則作妥協的壓力。為確保新聞業發揮其主要功能──為公民提供生活決策所需要的資訊──就必須時刻牢記這些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