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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言論選

第16屆約翰·霍普金斯國際公益學者年會聲明
2004年7月8日於肯雅內羅畢

"公民社會組織雖以尋求公益目標為宗旨,但在根本上屬於民間組織。這些組織能否履行其專有職能在極大程度上取決於它們開展活動的法律環境,而有無這種環境又取決於國家採取的行動。因此,創造有利的法律環境是政府可以為發展公民社會組織所做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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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組織的作用

"在民主國家,普通公民可以成立為自己社區或國家需要服務的獨立團體,與政府的工作相輔相成或者甚至對政府的工作提出挑戰。這類組織通常稱為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簡稱NGO);它們不是政府機構的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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