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歌手﹐今年17歲﹐是11年級學生。我就讀於沃爾特‧惠特曼高中(Walt Whitman High School)。這所學校是以美國偉大詩人惠特曼的名字命名的。惠特曼生活在南北戰爭和隨後的移民潮時代──那是美國在經歷了最痛苦的分裂戰爭後走向多元化和最終變成民族"大熔爐"的艱難成長時期。
"大黑貓"樂隊成員(左起)﹕巴雷特(Michael Barrett)﹑麥克尤恩﹑凱利(Colin Kelly)﹑唐納利(Will Donnelly)﹑馬羅尼(Will Maroni) (Marcus DePaulo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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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特曼被認為是最偉大的美國詩人﹐也是最偉大的民主詩人。或許因為他曾目睹南北戰爭的創傷(他做過一段時間的隨軍衛生員)﹐他頌揚的主題是手足情﹑普通人和包容的理念﹕
我聽見美利堅在歌唱﹐我聽見各種不同的頌歌……
人人都在唱屬於自己而非他人的歌……
(惠特曼的詩作《我聽見美利堅在歌唱》["I Hear America Singing"]﹐第一節和第七節)
他最有名的詩集是《草葉集》(Leaves of Grass)﹐其中收錄有長詩《我自己的歌》(Song of Myself)。
我講這些不僅是出於對歷史的興趣。我說過﹐我是一名歌手﹐我的樂器就是我自己。作為一名歌手﹐我體驗到惠特曼所說的──打破界線﹑打開門戶的聲音的力量。當我放聲歌唱時﹐我為聽眾打開了一個通道﹐讓他們穿越其中﹐分享音樂的魅力。人與人之間也能產生這種共鳴。音樂是唯一一種全世界通用的語言﹐音樂家能打開不同文化之間的大門﹐連接各個民族。
惠特曼的詩歌崇尚直覺與感性。他寫道﹕"我歌唱帶電的肉體﹐就在此時此地。"(《我歌唱帶電的肉體》["I Sing the Body Electric"]﹐第一節)。他還寫道﹕"美國是忙碌﹑沸騰﹑錯綜複雜的漩流"(《幻象》["Eidolons"]第25﹑26節)。本著這種精神﹐我將描述我身為美國青少年歌手﹐"此時此地"的"漩流"中的生活。
我每天早上5點45分起床﹑淋浴﹐由此開始一天的生活。對我來說﹐邊衝浴邊唱歌是必不可少的﹗我必須在一起床開始整天的聲樂活動以前﹐讓嗓子甦醒過來。我的歌聲是會把父母和我們4只家貓吵醒的。惠特曼曾寫道﹕"我站在世界屋脊上粗聲叫喊。"但其實我並不想"粗聲叫喊"﹐而是要發出動聽的歌聲。我也許個頭不大﹐但是志向大。我夢想有一天能在大都會歌劇院(Metropolitan Opera)演唱普契尼的《圖蘭朵》(Turandot)中的詠嘆調"今夜無人入睡"(Nessun Dorma)。我夢想成為一名偉大的美聲歌唱家。
我還在音樂劇中演唱和表演──2004年夏天﹐我參加了青少年野木暑期劇團(Wildwood Summer Theatre)排演的音樂劇《理髮師陶德》(Sweeney Todd)﹔同年秋天﹐我在自己學校排演的歌劇《悲慘世界》(Les Miserables)中扮演馬呂斯(Marius)。我也演唱搖滾樂。我和學校裏的朋友共同群組成了"大黑貓"(Big Black Cat)樂隊並擔任主唱。我們自己創作歌曲(我寫詞)﹐並設立了一個網站(http://www.purevolume.com/BigBlackCat)。我想惠特曼會有同感﹕"老沃爾特如果今天還健在﹐一定會奏搖滾樂。"(卡爾森引用布萊克的"沃爾特‧惠特曼﹕詩的破格")。我們曾在華盛頓市內的夜總會演出﹐為防治帕金森氏症的研究和為2004年亞洲海嘯災害的受害者募捐。
再接著說我的日常生活。匆匆吃過早飯後(包括每天一杯的加蜂蜜的茶)﹐我就前往學校。學校離家只有個把裏地。我們從早上7點25分開始上課。這個學期我選修了拉丁文﹑微積分入門﹑英文﹑心理學﹑男聲合唱和室內合唱﹐並在一門課上擔任合唱隊指導老師的學生助理。我從一起床開始歌唱﹐午飯前在男聲合唱隊中練唱﹐午休時間繼續練習﹐在放學前還要在室內合唱隊中排練。2點10分放學後﹐我常繼續留在學校﹐練習唱歌或為校劇﹑音樂會﹑藝術節﹑才藝表演﹑樂隊比賽等進行排練。
回到家後﹐我聽搖滾樂和歌劇錄音﹐為參加音樂演出作準備。我現在正在練習法﹑意﹑英文歌曲﹕福萊(Gabriel Faure)的"莉迪婭"(Lydia)﹑卡契尼(Giulio Caccini)的"我美麗的阿瑪麗麗"(Amarilli, mia bella)﹑沃恩‧威廉斯(Ralph Vaughan Williams)改編的"路邊篝火"(The Roadside Fire)"和洛蒙德湖"(Loch Lomond)。我在2005年全國聲樂教師協會大西洋中部地區學生參試(Mid-Atlantic Regional Student Auditions of 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eachers of Singing)中﹐演唱了上述前三首歌曲﹐獲得高中男聲進階群組第一名。在學校群組織的在2005年音樂旅行中﹐我在佛羅裏達州奧蘭多擔任上述第四首歌的獨唱。
麥克尤恩(左二)在馬裏蘭州蓋瑟斯堡昆斯果園高中演出野木暑期劇團上演的《理髮師陶德》。 (Daniel Hoffman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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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裏這樣獨自研摩音樂幾個小時後﹐我常常會到附近跑一圈步﹐讓頭腦清醒一下。然後我開始做家庭作業﹐直到父母下班回家後共進晚餐。晚飯後我接著完成作業﹐在上床前看看電視或DVD(大部份是歌劇)﹐或者從網上下載歌曲。週末﹐我的聲樂老師泰特(Myra Tate)博士要給我上課﹐我還要補覺﹑完成沒有做完的功課﹑跟朋友們一起出去。
我的時間排得很滿﹐很像運動員過的那種生活﹐但這值得。我的目標是明年進入大學或音樂學院學習聲樂表演﹐以便有一天能在世界著名歌劇院演唱。泰特博士告訴過我﹕"歌劇演員是聲樂界的奧林匹克選手。"到目前為止﹐音樂使我得到了在學校和社區舞臺﹑大學和藝術中心音樂廳以及我所在地區的主要搖滾樂演唱會登臺表演的機會。今年夏天﹐我將第一次參加歌劇演出﹐在貝塞斯達夏季音樂節(Bethesda Summer Music Festival)排演的威爾第(Verdi)歌劇《弄臣》(Rigoletto)中扮演包爾薩(Borsa)。偉大的男高音歌唱家﹑華盛頓國家歌劇院(Washington National Opera)藝術總監多明戈(Placido Domingo)首次參加歌劇演出時扮演的就是這個角色。
因此﹐我每天的生活都是充實的﹐對音樂的熱愛和成長為歌唱家的志向令我精神振奮。惠特曼的詩句再次道出了我的心聲﹕
"若不歌﹐生命定將盡。" (《曾是丁香滿庭時》第四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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