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多元文化文學:出現與發展的過程

約翰羅伊(John Lowe)

Thin blue rule

「那些其它族群後裔的美國人作家,體現了真正的美國人文字創作」。

-- 華裔美國詩人與小說家 梁羅素

 

於二十一世紀初開始,在全美大學中、選修美國文學的學生都會收到一份涵蓋內容相當多元化的課程大綱。

事實上,從中學開始,青少年就已經開始閱讀那些名字在一開始覺得很難發音的作者、或者名字相當罕見的作者的創作,但在研讀一段時間之後,這些青少年和其父母的高中時期比較起來、能學到更多關於不同種族、民族與移民族群的知識,這些也正是現今美國社會中人民生活的一部份。

多元文化與移民族群創作的文學,在大學與高中的課程中可能會接觸到更多,但這種現象從二十世紀初就已經開始 - 當歐洲人大規模遷徙至美國的時候 – 還有十九世紀的新移民,甚至在更早之前、美國原住民間口語流傳的故事,都是美國文學的多樣化來源。如果從原住民的身份認同觀點來說,只有原住民才是真正土生土長的族群,認為除了原住民之外的其它作家,都算是來自其它文化的傳承 – 事實上,可以說是來自其它種族的傳承。而本文的重點,在於那些非英語系國家移民與其後代、以及非裔美國人、原住民等族群所寫出的作品。

在研究的範疇之中,原住民文學可說是較近期才出現的議題,當美國的第三任總統托馬斯傑斐遜(Thomas Jefferson) 於十八世紀中、就讀於威廉與瑪麗學院(The College of William & Mary)時,課堂中以拉丁和希臘為主要內容,而到了本世紀,美國與英國的殖民地連結,仍然讓美國文學中絕大多數的作品、都是英語系作者撰寫的。事實上,當赫爾曼.梅爾維爾(Herman Melville)於1891年去世時,幾乎已經沒有人記得他了,而蜜莉.狄金生(Emily Dickinson)與其它十九世紀的詩人、作家,都得等到那些二十世紀的學者加以確認、給予讚揚,才能獲得其個人成就的彰顯。

但是,如果就連出生於美國的白種美國人,都必須有如此長久的等待,那麼那些多元文化的作家遭遇更慘;弗雷德裡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以其個人回憶錄《弗雷德裡克道格拉斯生平記述:一個美國奴隸》(Narrative of the Life of Frederick Douglass: An American Slave)著稱,以及其它類似的作家,擁有的讀者十分有限,在十九世紀其它美國黑人作家受到的待遇也差不了多少,像是安娜茱利亞庫柏(Anna Julia Cooper)、寶林霍普金斯( Pauline Hopkins)、查爾斯闕斯奈特Charles Chesnutt等人;其它種族、族群連留存的檔案都很少見。雖然漸漸有一些浮出檯面的人,像是小說家威廉迪安豪威爾士(William Dean Howells)、他在二十世紀早期擔任原住民《亞特蘭大月刊》(Atlantic Monthly)編輯時,大力幫助一些作家,鼓勵闕斯奈特(Chesnutt)、亞伯拉罕卡漢(Abraham Cahan)(一位東歐猶太移民)、以及黑人詩人保羅勞倫斯鄧巴(Paul Laurence Dunbar)等人,推廣他們的作品;豪威爾士也巧妙地在後來兩本小說《新財富的危害》(A Hazard of New Fortunes)、《必要的責任》(An Imperative Duty)中,置入了來自不同種族的角色在故事情節當中。

我們應該如何定義多元文化、或是多種族人士的作品?早期人們以膚色來定義不同種族 – 紅、黑、白等不同膚色的人種,到了十九世紀,國內開始出現黑奴爭議時,種族問題的範疇則被縮小為黑、白兩個人種。

雖然美國黑人在美國已經能以各種管道表達文化上的意見,但在美國歷史的前半段,他們主要露出的訊息,都還是以出自於美國南方、帶有一些刻板印象的訊息。只有如說法語的有色人種族群受到重視、Les Cenelles 的詩作中討論到混合性文化資產的複雜性時,才算真正有種族議題的發聲。在十九世紀晚期,作家喬治華盛頓凱布爾(George Washington Cable)對於有色人種長期以來受到的壓迫、提出訴訟,他的小說《格蘭迪賽姆斯家族》(The Grandissimes),描述的就是在路易斯安那州、關於黑奴對抗富有世界權貴的故事。

漸漸地,其它多元文化的作家逐漸浮出檯面,如印地安卻洛奇族的約翰羅瑞奇(John Rollin Ridge),或黃鳥(Yellow Bird),在1854年創作出激勵人心的小說,非關卻洛奇族人、而是以墨西哥一名傳奇大盜為主角,在加州地區做出如羅賓漢(Robin Hood)一般的俠義行為為內容;在二十世紀,出現了豐富的美國原住民、非裔美國人族群中口語傳述的資產 – 包括民間流傳的故事、曲子、工作時傳唱的歌曲、故事、民間精靈故事與詩作等等的傳述 – 先是由英裔美國人發掘出來、加上後來多元文化族群的學者本身努力,而得以呈現在世人面前。

在十九世紀後期與二十世紀早期,多元文化的文學透過報紙專欄與雜誌傳遞給讀者,在芝加哥,記者法利‧德昂(Finley Peter Dunne)創造出一位愛爾蘭裔美國人的調酒師 – 杜利先生(Mr. Dooley) – 將當地、國內與國際上的相關訊息傳遞給讀者,也創造了一位名為軒尼詩先生(Mr. Hennessey)的角色;在紐約市,猶太移民很堅定地跟隨卡漢一份以依第緒語(Yiddish-language,德系猶太人的語言)撰寫的報告《前鋒》(Forward)、內容中的 「Bintel Brief」前進。這個專欄的內容包含新到移民尋求建議與協助的信件,以及作者回復的內容,擁有許多的讀者;在奧克拉荷瑪的亞歷山大波希(Alexander Posey)、這位希臘印地安混血,則創作了以福斯費司可(Fus Fixico)與其親戚哈特(Hotgun)為主題的漫畫報紙專欄。

二十世紀早期,出現了一些族群的正式文學的範例,獨領美國猶太文學風潮的Antin 與 Anzia Yezierska、以其所著小說與回憶錄享有名聲;黑人女作家佐拉.赫斯頓(Zora Neale Hurston)的《凝望上帝》(Their Eyes Were Watching God)、以及1930年代的哈林文藝復興時期作品,影響力雖然有限,但瑞查懷特(Richard Wright)所著的《美國之子》(Native Son),以一名芝加哥的年輕黑人男性為主角,在1940年瞬間獲得成功,成為進入月份最受歡迎排行榜的書籍之一,也是第一本黑人作家的創作有機會入選。不過,關於族群的作品、尤其是女性作家的作品,一直要到數十年之後才逐漸浮出檯面。在1940、1950年代,非裔美人的創作、多半以懷特、雷夫伊利森(Ralph Ellison)、詹姆士鮑德溫(James Baldwin)等人「抗爭」內容的小說作品為核心(雖然另外還有切斯特荷姆斯的神秘小說也擁有不少讀者)。

當然,在戰後時期,1960年代人權運動出現之後,墨裔美籍的政治運動者、以及來自拉丁美洲、亞洲的移民自1970年代開始出現,也很自然地在美國多元文化族群的環境下,孕育出與多種族相關的寫作,一直延續至下一世紀。問題是、這些作品如何能融入美國文學的範疇之中?

針對多元文化文學的實際研究,在過去三十年來漸漸出現,1960年代晚期開始,在主要的大學中,每個學生在美國文學研究課程中,至多只會閱讀一、兩位作家的作品,這種狀況主要和出版商發行的書籍有所關連,和所謂種族主義、傑出政治人物關連性較低。在學術社群中遇到的首要挑戰,就是必須找出方法在該學期內成功地闡述種族文學;另外,他們還必須說服出版商對其作品信服。著有《紫色姊妹花》(The Color Purple)與其它許多書籍的愛麗斯沃克(Alice Walker),就曾經表示自己在研究所期間,閱讀到的是休斯頓著名小說的影本,也對為什麼找不到印刷版本提出質疑。
 

要造成影響,多元文化作品必須在兩個領域達到成功,首先是在學校教室內,大學內是老師受訓練、以及未來學者尋找主題、確認未來職涯規劃的地方,從此觀點出發,高等教育單位與成年人所建立的閱讀模式、有其直接的關連性,第二的領域,在於各種國家組織內,像是每年舉辦數千人參與之年會的現代語言學會,有許多學者在會中提出演說,對於學術成就與受尊敬的特權,有很大的影響力。
 

而近代的1970年代早期,多元文化文學學會仍然與美國人公認的知名作家與作品有相同喜好,包括霍桑(Hawthorne)、費茲拉德(Fitzgerald)、福克納(Faulkner)與海明威(Hemingway)等人,以及少數當代的男性猶太作家、如菲利普魯茲(Philip Roth)與索爾貝羅(Saul Bellow)。在一次年度大會中,一群年輕學者試圖在會議中進行的長期性研究未能執行,於是他們在飯店臨時舉行了針對非裔美國人作品的討論;這些討論內容後來成為美國多種族文學研究協會(Multi-Ethnic Literature of the United States)的主題,該協會縮寫為MELUS。依據每年於不同國家的活動、以及拓展的計劃,該協會每年會在多元文化文學研討會中提出兩項報告,同時贊助該會議的進行、出版介紹來自不同背景的許多作家、給學者們認識。

當然,美國現代語言學會(MLA)到今天已經展現出完全不同的面貌,該團體最近於1999年12月舉辦的會議中,會議議題涵蓋種族地位、混血、跨國與其它許多與多元文化相關的主題,而美國研究學會、這個主要的美國文學、歷史教授組成的專業團體,也針對類似議題舉辦了研討會,議題包含多元文化主義動態、以及對邊緣族群的影響。

透過這些學者組織的推動,以及美國新進移民的浪潮,事實上多元文化文學已經成為1970年代以來,相當重要的一個發展方向、主導了一連串的文學脈動。歐洲批判主義針對文學中「差異性」的評論,對美國學者產生激勵作用,像是哥倫比亞大學教授愛德華賽德(Edward Said)就針對文學異質性提出論述,瞭解西方文學中「非主流」與來自他國文學作品的狀況。結果是學者們開始針對不同族群與種族背景的作家進行調查,像是華裔美國人作者湯婷婷(Maxine Hong Kingston)、或是原住民席爾珂(Leslie Marmon Silko)、維茲諾(Gerald Vizenor)等人,最後,由哈佛大學文學教授維農索勒(Werner Sollor)做出定論 – 在他於1986年的《超越種族》(Beyond Ethnicity) - 一書中,對種族定位設定新的定義,認定種族是一種界限、而非在實質內容上的差異;他依據個人謹慎閱讀傳統作品與愈來愈多的種族相關書籍內容之後,提出應該重新思考所有作品內容的主張。

不論是哪一個領域的文學,其研究運用的主要元素,就是找出各種選集中的文章 – 選出具代表性的內容一併閱讀,就能作為研究的基礎;在1982年,文學教授保羅勞特(Paul Lauter)集結了超過四十位學者 – 其中包含一部份專精於種族文學的學者 – 在耶魯大學參加夏季講習,其內容設計包含展示、評論、彙集美國種族文學的一些範例,作為改革美國文學研究的文本,該出版品於1990由美國學術出版社發行,後來再由設立於紐約市最大的通俗小說與散文書籍出版商W.W. Norton and Company出版社重新發行,那是一套兩本裝的選集《美國文學中的外來文選》(Heath Anthology of American Literature),是對該領域研究有極大貢獻的一份資料,搜集了能代表美國文學整體的系列文集 – 包含多元文化背景作者的代表作品 – 足以代表各種文化來源,也可以看出其中亞裔美國人文學、原住民文學的數量呈逐年成長的趨勢。

這些多元文化背景的作者是誰?其實有數不清的作者、也超乎想像地多樣化。今日在美國大學就讀的學生,或者更準確地說、全球鑽研於美國研究與文學的學生,都有機會看到美國小說家、劇作家、詩人、傳記作家的作品,他們的成長背景可能來自於加勒比海、墨西哥、印度、韓國、巴基斯坦、越南、黎巴嫩、菲律賓,或是美國黑人、原住民等不同種族,足以看出多元文化基礎的美國文學未來將會朝新的方向拓展。

對學術社群來說,有一個愈來愈嚴重的問題,就是這些作品中有一部份並不是用英文寫作的,翻譯的品質也不是很好,因此近日於哈佛大學成立的「長期夥伴協會」Longfellow Institute,開始重新翻譯這些來自其它文化背景作者的創作。維農索勒(Werner Sollor)近期的文選《多語言的美國:跨國主義、種族以及美國文學所使用的語言》(Multilingual America: Transnationalism, Ethnicity and the Languages of American Literature)中,對該單位努力的成果提出說明。

為了確保他們的努力能有效拓展多元文化文學的影響力,讓這些作品能被更多的人閱讀,過程中難免經歷許多辯論與爭論,新加入的老師或學生在一開始都強烈堅持主張,直到發掘出真相為止。大家都瞭解美國今日的文學中,有很多包含了不同文化中的起源、故事、想法與觀點,而關於家族、認同的議題、自我表述的追尋、還有那些在不同種族團體中成長的人們,都透過小說或散文、向大眾表述想法;到後來,在全國的人口結構產生改變時,多元文化背景的文學也明確地展現出其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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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羅伊(JOHN LOWE)是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的英國語文教授,也是《在太陽之上:佐拉.赫斯頓的宇宙喜劇》(At the Sun: Zora Neale Hurston』s Cosmic Comedy)、與其它多本書籍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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