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生產多元化﹕尋找適當的平衡彼得‧多梅尼西(Pete V. Domenici)
在去年開始起草這項能源法案時﹐我面臨兩種選擇。一種是限制某些能源的生產──如煤和石油──並要求更多地利用在政治上較可行的能源﹐如風能。另一種選擇是起草一項內容更廣泛的法案﹐鼓勵增加從核能到風能和太陽能等大多數能源的生產﹐力求擴大美國的能源構成。 我決定起草一項內容更廣泛的法案﹐以擴大我國能源構成並增加從風能到清潔煤等十多種不同能源的生產。 我選擇這一方案有幾個原因。第一﹐我認為擴大我國能源構成是我們成功地淘汰現有技術﹑使用更潔淨和更廉價能源的必由之路。目前﹐美國一半的電力來自煤。如果國會通過限制用煤的法律﹐那麼家庭供暖或辦公照明的費用就會急劇上升。為什麼呢﹖因為我們眼下沒有可再生能源來取代煤。 在我們實現多元化能源供應──生產更多的風能﹑太陽能﹑地熱能和天然氣等各種能源──之前﹐我們不該立法限制生產作為美國經濟發展動力的能源。 第二﹐在對政治現實作出認真考慮之後﹐我決定起草一項切實可行﹑鼓勵多樣化能源生產的法案。這是我能夠使參議院通過的唯一法案。我一向認為美國參議院不會通過限制某些能源的生產﹑同時規定增加其他型式能源的生產和使用的法案。 讓我們假定國會決定限制煤的生產──這是很多環保群組織深惡痛絕的一種能源。如果國會決定關閉主要位於俄亥俄河流域和美國東南部的美國最老的一批燃煤發電廠﹐電價會因此急劇上升﹐地方經濟將陷入蕭條。從中期來看﹐這些電廠會迅速為天然氣電廠所取代﹐因為這是大規模生產電力的唯一近期替代方案。 但是正如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艾倫‧格林斯潘(Alan Greenspan)警告的那樣﹐美國面臨天然氣危機。由於需求量大﹐供應緊張﹐天然氣價格因而更加波動。關閉煤電廠會加劇我們面臨的天然氣危機﹐導致東南部的電力價格急劇上升﹐使數以千計的人失業。 這種情況不會發生﹐這是因為這種法案是沒有希望得到通過的。沒有哪個稱職的參議員會聽任國會讓其選區的選民丟飯碗或坐視電價扶搖直上。 能源政策因各地區能源生產和消費的差異而進一步複雜化。就地區而言﹐依賴水力發電的西北部面臨的挑戰與由州和地方政府壟斷電力的東南部面臨的挑戰大不相同﹐而它們面臨的挑戰也不同於越來越依賴外地生產的能源的東北部地區。由於這些差異﹐聯邦能源管制委員會(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要求美國電網實行統一標準設計的努力成了華盛頓爭論最激烈的議題之一。我不遺餘力﹐就這項議題和許多其他議題起草了一項折衷法案﹐以確保制訂一項公平合理﹑在全國各地行之有效的政策。這就意味著需要作出妥協。 所以說﹐我對這項能源法案採取了講求實效的做法。在確定了什麼是最理想的法案之後﹐我又針對政治現實研究了什麼是政治上可行的法案﹐進而提出一項擴大我國燃料構成的法律﹐力求使我國做好充份準備﹐能夠承受任何一種燃料的價格變化﹐在未來實行保護環境的限制﹐同時滿足日益增長的需要。 這項中期措施將使各方更接近大家希望看到的能源未來──生產豐富﹑可靠和廉價的能源而又對環境影響很小﹐也不需要乞求敵對國家的慈悲。 有些目標不在這項法案的努力範圍之內﹐這是因為目前還無法實現這些目標。有些人主張提高汽車燃油效率標準﹐但這方面的努力屢屢失敗。我認識到這一點﹐並指出了一條不同的途徑。我提出的法案為購買混合動力汽車的消費者提供高達2000美元的退稅。我不能下令讓耗油的多用途越野車(SUV)更適合環境保護﹐但至少可以鼓勵消費者購買對環境有利的汽車。 這項法案使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接近實現其他目標。法案中三分之一的稅收優惠針對利用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和地熱能的電力生產。這項優惠意味著風力電場將雨後春筍般地在全國各地出現﹐如新墨西哥州風能中心剛剛投入使用的204萬千瓦風力能源中心。這是美國第三大風力電場。另外六個類似的風力電場正在規劃階段﹐有待於能源法案有關稅收條款的制訂。 該項法案還將提供優惠﹐促使未來的燃煤發電廠使用最先進的清潔煤技術﹐興建不釋放溫室氣體的新一代核電廠﹐以滿足我們未來的需要。 該項法案是一項提供就業機會的法案。法案規定興建阿拉斯加天然氣輸油管﹐該項目將創造40多萬個就業機會。此外﹐法案將穩定不斷飆升的天然氣價格﹐阻止美國就業機會流向海外﹐天然氣價格上升已經導致美國損失了成千上萬個就業機會。 有關要求增加汽油中乙醇含量的法律條款可創造超過214,000個新就業機會。僅這一條款就能在今後十年使美國農村的家庭收入增加大約517億美元。這項法案今後十年的花費僅為140億美元﹐將是今年國會通過的花費最低的就業法案。 妥協是必要的。甲基叔丁基醚(methyl tertiary butyl ether﹐簡稱MTBE)是汽油中使用的一種加入劑﹐據說造成了供應水污染。使用這種加入劑主要是為了執行聯邦法律。眾議院堅持提出一項基於有缺陷MTBE產品為生產商提供法律保障的條款﹐而參議院去年秋天拒絕通過這項法案。 今年早些時候﹐我向參議院提出了一項更經濟的法案文本。它花費更少﹐並且取消了有關為MTBE和乙醇提供保障的內容。 在這個問題上我將一如既往地努力採取中間立場──我希望這也是正確的立場。與有些批評人士所聲稱的相反﹐這項法案中包括很多妥協。我放棄了具有很大爭議的允許在阿拉斯加北極地區自然野生動物保護區(Arctic Natural Wildlife Refuge)開採石油和天然氣的條款。因為我針對美國不同地區的需要作了調和﹐有關電力的條款在某些方面未能達到我所希望看到的結果。 但在核心﹑基本原則上﹐我拒絕作出讓步。我堅持使該法案成為一項切實可行的能源法案﹐通過具體步驟擴大和增加我國的能源構成。我拒絕起草僅僅包含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條款的法案──雖然這樣的條款很動聽﹐但對於從根本上為我國提供廉價和可靠的能源毫無助益。 這項能源法案並非完美無缺﹐但它確實能夠實現我在一年多以前計劃要實現的目標﹕增加和擴大我國更潔淨能源的生產。通過開發多元化能源生產﹐美國能夠逐步實現能源保障﹐減少對外國能源的依賴。我認為這一根本的優越性將最終贏得廣泛支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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