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考》政府和非政府組織推動新聞自由美國國務院國際資訊局 華盛頓──每年的5月3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World Press Freedom Day)。人們在這天舉行紀念活動,突顯自由媒體對於公民社會的重要作用,並對世界各地新聞自由狀況作出評估。這個紀念日也提醒各國政府遵守承諾,維護新聞記者的基本權利和公眾瞭解國家及世界情況的權利。 聯合國大會在1993年宣佈5月3日為世界新聞自由日,為的是讓國際社會不要忘記,在很多國家,政府對報紙和其他媒體的審查威脅著媒體的獨立,有時,在新聞記者在揭示公眾關心的重要問題時,生命受到威脅。 自由機制 據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和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等組織說,新聞自由以及獨立媒體的發展程度在世界各地大不一樣。新聞自由在有些國家根本不存在,在有些國家則蓬勃活躍。但通常存在兩者並存的情況:既有某種程度的新聞自由,也有嚴重的限制。因此,支持媒體獨立是一項複雜的努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具體地區的現實情況。 斯坦福大學教授、新聞倫理學專家吳惠連(William Woo)在2005年的一次採訪中指出:在"缺乏成熟的公民機制──如有效運作的司法系統和清廉的政府建制──的國家",獨立媒體面臨的障礙最大。他說:"要發展獨立媒體而沒有與之相輔相成的機制是很困難的。"他說,因此,支持獨立媒體必須與支持民主、法治和人權等更廣泛的努力聯繫在一起。世界各地很多政府和公民社會組織全年都在為推動世界新聞自由日所倡導的價值觀而努力。 公民社會組織的作用 保護記者委員會是美國致力於捍衛新聞自由和保護全球新聞記者的幾個組織之一。它由美國駐外記者創建,以聲援受到專制政府及其他企圖限制新聞自由的勢力虐待的外國記者。保護記者委員會的活動遍及全球120多個國家。 該委員會聯絡部主任賴特(Abi Wright)說,互聯網等新媒體的出現以及近年來的伊拉克戰局等事態對全世界新聞自由產生重大影響。賴特表示,今天該委員會"主要關注互聯網及其對言論自由以及對中國、越南及古巴等世界其他國家的作家及新聞記者的影響"。 例如,保護記者委員會發佈新聞快訊,呼籲釋放被囚禁的互聯網博客作者;保護記者委員會成員到美國國會作證,反對國家對互聯網實行各種形式的審查。2005年,該委員會披露了22個對互聯網實施審查制度的國家。 保護記者委員會指出,目前的衝突對世界各地新聞記者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賴特表示:"新聞自由現狀與當前的局勢相關。當像尼泊爾這樣的國家出現鎮壓時(最近該國200名記者被關押),當伊拉克等地出現戰事時,就會給當地的新聞記者帶來危害。" 但是,賴特指出,今天,新聞界遭到的襲擊得到更廣泛的報導,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有保護記者委員會這樣的組織的努力。今年是保護記者委員會成立25週年。賴特女士強調:"我們的工作產生了影響,使新聞記者遭受的襲擊受到更多關注,並引起政府及官員的注意,也帶來要求伸張正義的呼聲。倡導活動比過去增多,並產生了效果。" 美國支持新聞自由 在美國,新聞自由受到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The First Amendment)保護。多年來,其保護範圍隨著美國最高法院對各種案件的審理而不斷擴大並變得更加明確。 美國政府通過美國國務院部分參與管理的許多計畫項目來支持世界範圍的新聞自由。 例如,美國國務院國際資訊局(Bureau of International Information Programs)主管的美國專家講座專案(U.S. Speaker and Specialist Program)向海外派遣專家,舉辦包括新聞自由在內的各種專題講座。 其他項目則把外國新聞記者請來美國與同行見面,並觀察美國的新聞運作。例如,國務院於2006年4月宣佈成立政府-民間合作項目"愛德華·默羅新聞計畫"(Edward R. Murrow Journalism Program),使外國新聞記者能來美國瞭解研究美國的新聞實踐。 賴斯(Condoleezza Rice)國務卿4月21日在向2006年默羅新聞計畫參與人員發表講話時說,新聞自由對新興的民主國家至關重要。她說:"美國開國先賢當年立即認識到新聞自由的重要性。如果沒有自由的媒體報導政府活動,如果沒有自由的媒體向官員提出問題,如果公民沒有一個地方可以表達自己的看法,民主就無法實行。作為新聞記者,你們正在做著民主事業中一些最重要的工作。" (完) 相關文章: 製作日期:
2006年5月02日 更新日期:
2006年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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