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美國黑人文學?

什麼是美國黑人文學?
傑拉爾德•厄爾利(Gerald Early)在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指導活躍的課堂討論。

作者:傑拉爾德‧厄爾利(Gerald Early)

一種新的黑人粗俗小説的出現可能標誌著美國黑人文學的成熟,而非衰落。

傑拉爾德‧厄爾利是位於密蘇裏州的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的梅爾克靈(Merle Kling)現代文學傑出教授,在那裏主持學校的人文中心。他的專長是美國文學、1940年至1960年間的美國黑人文化、美國黑人自傳、紀實散文和通俗文化。厄爾利曾著有多部書,包括獲奬作品《瘀傷文化:職業拳擊賽,文學和現代美國文化散文集》(1994年)。他曾編輯了許多文選,還為肯‧伯恩斯(Ken Burns)關於棒球和爵士樂的紀錄片擔任顧問。

美國黑人作家尼克‧奇萊斯(Nick Chiles)曾在《紐約時報》輿論版頗有爭議的一篇文章中鞭笞了出版業、年輕的女性黑人讀者以及美國黑人文學現狀。這篇題為“滿目糟粕”(Their Eyes Were Reading Smut)的文章使他名傳遐邇。(該文的標題顯然是對左拉‧赫斯頓(Zora Neale Hurston)1937年的經典小説《矚目上帝》(Their Eyes Were Watching God)的詼諧套用。這部小説是美國黑人文學中女權主義的頂尖作品,被許多學者視為同期偉大的美國小説之一。)雖然奇萊斯很為像“Borders”這樣的主流書店為“美國黑人文學”辟出很大的陳列空間而高興,但又為書店和出版業給“美國黑人文學”下的定義而困惑不解。他寫到:“[所有]我能看到的都是俗艷的書籍封面,描繪著各種形式的棕色肉體,通常是半裸,擺出撩人的姿勢,往往伴隨以槍枝和其他罪犯生活的象徵物。”這些小説的名字有《地溝》(Gutter)、《癮君子》(Crack Head)、《永為皮條客之妻》(Forever a Hustler's Wife)、《皮條客之子》(A Hustler's Son)、《與賊相伴》(Among Thieves)、《割喉》(Cut Throat),《地獄剃刀寶貝們》(Hell Razor Honeys)、《以命相抵》(Payback with Ya Life)等等。著名的作家有關(K'wan)、羅納德‧昆西(Ronald Quincy)、昆汀‧卡特(Quentin Carter)、德嘉‧金(Deja King)(又稱享樂王)、泰瑞‧伍茲(Teri Woods)、維基‧斯特林格(Vickie Stringer)和卡爾‧韋伯(Carl Weber)。這些作品構成了一個所謂現實主義的流派,叫做城市貧民小説或嘻哈小説,描寫貧民區的生活,充滿赤裸裸的性愛、毒品和犯罪,包括“普拉亞斯”的暴徒、小開(有錢的毒販)、殘忍的暴力,其中揮霍無度與貧困戶公寓的艱辛生活並存。在某些情況下,小説只不過是出自罪犯之口的黑色犯罪小説,其他小説便是置於貧民窟裏的黑色愛情小説。不管怎麼説,它們都是一種粗俗小説,儘管他們自稱現實主義,實際上他們描寫的都是幻想,因為他們的讀者在試圖理解現實的同時又試圖逃脫它。總體而言,婦女佔美國小説讀者的多數,而上述作品的讀者大部分是女性黑人青少年。這些書籍專門向這個客戶群推銷。其中的一些小説銷量斐然,足以維持一些作家的溫飽,而不必“上班”,這種情況在作家中實屬罕見。

這些書的存在説明瞭美國黑人文學過去30年或40年以來在三個方面的嬗變。首先,儘管美國黑人文盲率和高中輟學率很高,但仍有一個年輕的、數目很大的黑人讀者群,其數量達到可以讓黑人作家專門為其寫作,而不需顧忌其高雅與否或文學性或是否需要白人讀者捧場。第二,人民群眾的品味有別於精英品味也讓精英們感到不安,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精英再不能控制美國黑人文學的方向和目的;文學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受市場的左右,而不是像以前那樣是由受過教育的白人和黑人光顧和培養的一種藝術形式。黑人開創了“都市書叢 ”(Urban Books)和“三冠王”(Triple Crown)兩家出版社即證明了這類種族文學的商業可行性和民粹主義的性質:來自黑人,用於黑人。第三,美國黑人文學已不必再像以前那樣反映或鼓動政治抗議或對本民族人性的特別呼喚,或試圖建立歷史和文化價值。(這並不意味著美國黑人文學拋棄了這些主題,最明顯的例證是黑人兒童和青少年文學,它們經常像人們所預料的那樣充滿説教。)這並不是説奇萊斯所痛惜的那些書籍有一些新文學或外文學的價值,可以補償那些粗俗的內容和拙劣的寫作技法。但這些書確實揭示了美國黑人文學和美國黑人讀者群的複雜淵源。

20世紀70年代初選用黑人演員的電影——如梅爾文‧范‧皮布爾斯(Melvin Van Peebles)獨立製作的經典《甜甜背的壞蛋之歌》(Sweet, Sweetback's Badass Song);帕姆‧格裏爾(Pam Grier)主演的《考菲》(Coffy)、《狐媚布朗》(Foxy Brown)和《西芭,寶貝》(Sheba, Baby);弗雷德‧威廉森(Fred Williamson)主演的《哈萊姆地獄》(Hell Up in Harlem)、《黑凱撒》(Black Ceasar)、《博爾特那男人》(That Man Bolt)和《黑鬼查理傳奇》(The Legend of Nigger Charley);理查德‧朗德特裏(Richard Roundtree)主演的《販毒者》(Superfly);《偵探夏福特》(Shaft)系列電影——為反映硬漢和貧民區黑人生活、看似現實主義的藝術創造了第一個年輕的黑人觀眾群,其中心內容是拉皮條、販毒、賣淫、反白人政治(其中白人——特別是黑幫和警察——力圖破壞黑人社區)。這種形式的文學根基來自於上世紀60年代的兩個流派。那種高雅、主流文學和左翼的流派推崇一些非小説,如《馬爾科姆X自傳》(Autobiography of Malcolm X);埃爾德里奇‧克裏佛(Eldridge Cleaver)的文集《冰上之靈》(Soul on Ice);囚犯和詩人艾瑟裏奇‧奈特(Etheridge Knight)合編的《獄中詩集》(Poems from Prison),其中奈特的《祖先印象》(Ideas of Ancestry)是上世紀60年代最著名和最受推崇的美國黑人詩歌之一; 《索萊達兄弟:喬治‧傑克遜的獄中書簡》(Soledad Brother: The Prison Letters of George Jackson)。這些書籍都成為黑人文學經典的一部分,經常被用作大學的文學、創意寫作和社會學的教學內容。20世紀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粗俗的民粹主義小説裏有皮條客出身的“瘦冰山”(Iceberg Slim) 和因吸毒入獄的唐納德‧高尼斯(Donald Goines)寫的小説,包括《詭計寶貝》(Trick Baby)、《嗜毒鬼》(Dopefiend)、《街頭球員》(Street Players)和《黑幫》(Black Gangster)。這些小説都是讓奇萊斯在2006年感到沮喪的那些作品的直接楷模。在20世紀70年代的黑人文學中,這些小説是很少一部分,卻不容忽視。許多人當時從政治角度來加以評價,現在此類書籍則充斥了美國黑人文學,或似乎如此。當時和現在一樣,許多黑人(包括窮人、工薪階層或躋身中産階層的知識分子)——甚至許多白人——都有一種強烈的信念,認為暴力和貧民區文學反映了“真正的”黑人經歷,是一種名副其實、政治上充滿活力的“反抗”文化。

 奇萊斯可能更願意看到Borders和其他書店不把這些貧民區小説或嘻哈小説歸入“黑人文學”類別。對公眾來説,把這些書稱為“非洲裔通俗文學”(Afro-Pop Literature)或“貧民區黑人小説”(Black Urban Fiction)或“暢銷黑人小説”(Mass-Market Black Fiction)也許更加合適。這樣的話,“黑人文學”這一名目就能保留給那些名符其實的書籍和作家:從19世紀後期和20世紀早期的作家查爾斯‧切斯納特(Charles Chesnutt) 、詩人兼小説家保爾‧鄧巴(Paul Laurence Dunbar) 、小説家兼詩人詹姆斯‧約翰遜(James Weldon Johnson)至20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早期哈萊姆文藝復興(The Harlem Renaissance)的人物,諸如:詩人兼小説家蘭斯頓‧休斯(Langston Hughes)、小説家兼詩人克勞德‧麥凱(Claude McKay)、小説家傑西‧福西特(Jessie Fauset)和內勒‧拉森(Nella Larsen)、詩人兼小説家康蒂‧卡倫(Countee Cullen) ;還有20世紀40年代至60年代超越讀者群限制的偉大人物:小説家兼散文家詹姆斯‧鮑德溫(James Baldwin)、長篇與短篇小説家理查德‧賴特(Richard Wright)、小説家兼散文家拉爾夫‧埃利森(Ralph Ellison)、小説家安‧佩特裏(Ann Petry)、詩人兼小説家格溫德琳‧布魯克斯(Gwendolyn Brooks)、小説家約翰‧威廉斯(John A. Williams);以及下列黑人藝術時代的作家:詩人兼兒童文學作家尼基‧喬瓦尼(Nikki Giovanni)、詩人兼劇作家和小説家阿米裏‧巴拉卡(Amiri Baraka)、詩人哈基‧馬德胡布提(Haki R. Madhubuti)[原名唐‧李 (Don L. Lee)];20世紀60年代以後的小説家托尼‧莫裏森(Toni Morrison)、艾麗絲‧沃克(Alice Walker)、格洛麗亞‧內勒(Gloria Naylor)、沃爾特‧莫斯利(Walter Mosley)、科爾遜‧懷特黑德(Colson Whitehead)、歐內斯特‧蓋恩斯(Ernest Gaines)、查爾斯‧約翰遜(Charles Johnson)、詩人兼小説家伊什梅爾‧裏德(Ishmael Reed)、詩人尤瑟夫‧科曼亞卡(Yusef Komunyakaa)和麗塔‧達夫( Rita Dove)。另外還可再增加幾個人物,如:劇作家洛蘭‧漢斯貝裏(Lorraine Hansberry)、埃德‧布林斯(Ed Bullins)、查爾斯‧富勒(Charles Fuller)和奧古斯特‧威爾遜(August Wilson)。小説家兼劇作家沃爾‧索英卡(Wole Soyinka)、詩人德里克‧沃爾科特( Derek Walcott)、小説家奇努阿‧阿基比(Chinua Achebe)、喬治‧蘭明(George Lamming)、牙買加‧金凱德(Jamaica Kincaid)、查蒂‧史密斯(Zadie Smith)、朱諾‧迪亞斯(Junot D岥az)和埃德維熱‧丹蒂卡(Edwidge Danticat)等離散作家也可歸入此類。

 奇萊斯對於所謂黑人文學正在衰落的擔憂,反映出精英階層害怕嘻哈舞的興起與種種“貧民區”價值標準在總體上會表示城市黑人文化生活走上了下坡路。這種“貧民區情結”在某種程度上像一種病毒,它降低了黑人藝術標準,玷污了黑人精英階層。現在剩下的僅是完全由市場主導的無聊東西,迎合最低級、最沒有文化的趣味。顯然,這是小説家兼文化評論家斯坦利‧克羅奇(Stanley Crouch) 等人所持的立場。這種觀點不完全(甚或不主要)是勢利心作祟。黑人文學花了十分漫長的時期才達到受大家尊敬的程度,公民大眾認為它值得閱讀,而文學界認為值得肯定。現在,對於許多黑人來説,黑人自己似乎在貶低它,用一些比米基‧史畢蘭(Mickey Spillane)好不了多少的垃圾小説充塞市場。作為受過迫害和歷史上遭受羞辱的種族,黑人總會感到他們的文化産品缺乏信心、地位不穩,像市場中的諷刺漫畫那樣,很容易反過來對自己造成傷害。這一點並不讓人感到驚奇。

看待這一問題的另一角度是,貧民區文學已使黑人文學民主化並擴大了它的廣度與深度。在某些方面,城市文學可能顯示出黑人文學的成熟而不是衰落。在美國各種具有自我意識的少數民族文學中,黑人文學畢竟有著最悠久的歷史,可以追溯至1774年菲莉絲‧惠特利(Phyllis Wheatley)的第一本詩集、1845年出版的《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生平自述》(The Narrative of the Life of Frederick Douglass) 和1861年出版的哈麗雅特‧雅各布斯(Harriet Jacobs)的《一名女奴的人生際遇》(Incidents in the Life of a Slave Girl等古典文學。黑人比美國其他少數民族更早和更深入地思考文學作為政治和文化工具的重要性。哈萊姆文藝復興是黑人在白人贊助下發起的運動,旨在通過發表第一流的文學作品獲得文化上的地位和尊敬。貧民區文學的興起並不否定過去的黑人文學,而是建議用其他辦法來造就黑人文學並達到其他目的。而且,有些貧民區文學的作者遠非商業文人:修女索爾加(Sister Souljah)-- 遊歷甚廣的政治活動家與小説家 -- 是一位能力非凡的作家和思想家,無論其言詞如何激烈。同樣的評語也可用於作曲家納爾遜‧喬治(Nelson George)唯一的小説《城市羅曼史》(Urban Romance )(1993年出版),顯然這不是一部垃圾小説。埃裏克‧迪基(Eric Jerome Dickey) 與關( K’wan)的某些書籍也值得一讀。既寫黑人浪漫史又寫貧民區文學的一位重要人物是林恩‧哈裏斯(E. Lynn Harris),他是一位受歡迎的作家,其作品描寫今天的黑人(特別是黑人婦女)面臨的人際關係及其他重要題材。

我在兩年前與班坦圖書出版公司(Bantam Books)聯繫,成為兩套年度叢書 --《黑人最佳散文選》(Best African American Essays)和《黑人最佳小説選》 (Best African American Fiction)-- 的總編。我希望確保這兩套書對於不同層面的黑人讀者都具有吸引力,因此我選擇哈裏斯(Harris)做《2009年最佳黑人小説選》(Best African American Fiction of 2009)一書的客座編輯,這是叢書的第一卷。我把這幾卷叢書視為一種機會,不僅把最優秀的黑人文學 -- 從Z. Z. 沛克(Z. Z. Packer)和阿米納‧戈蒂埃(Amina Gautier)等年輕作家至塞繆爾‧德萊尼(Samuel Delaney)和愛德華‧瓊斯(Edward P. Jones)等早已蜚聲文壇的作家 -- 介紹給一般的閱讀大眾,而且在各類黑人文學之間起到某種聯姻的作用。我想要通過林恩‧哈裏斯(E. Lynn Harris)的影響力把嚴肅的黑人文學介紹給可能不了解它或甚至不打算了解它的讀者。判定這種嘗試是否會獲得成功還為時過早,但單是這種嘗試就説明瞭黑人文學的複雜程度及其讀者的細分程度,它顯示了美國黑人的經歷 -- 不管以何種方式體現于藝術 -- 具有一種深度和廣度、一種普遍性,而且我可以斷言,這種普遍性對黑人文學來説是一種很好的預兆,或許對美國各個少數民族的文學都是如此。

本文表達的見解不一定反映美國政府的觀點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