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如何反腐敗重誠信(1)


May 28, 2006
 

美國之音中文網

美國之音不少聽眾朋友都談到,中國的貪污腐敗現像越來越嚴重,越來越普遍,錢權交易無處不在,老百姓怨聲載道,面對這種情況,中國領導人近來不斷強調「誠信」。廣東一位姓劉的聽眾朋友希望美國之音介紹一下美國政府是怎麼做到誠信的。好,在這次聽眾信箱節目裏,我們就來談談這方面的情況。

應該說,政府腐敗是所有國家和所有政治制度都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在美國,19世紀出現的幾個嚴重醜聞引起了美國各界對政府誠信問題的的重視,此後開始逐漸形成一套嚴密的法律和條例機制,其目的就是防止、發現和糾正政府機構和政府官員侵害公眾利益的行為,而這個機制的關鍵就是建立政府機構和政府僱員的誠信。

*分權制衡*

美國的開國元勳們認識到,權力過度集中在任何一個政府機構都是危險的。美國憲法規定了立法、司法以及行政機構三權分立的框架,在隨後的二百多年裏,各項法律和條例越來越明確的規定了政府各機構必須遵循的程序要求,以確保政府行為公正、一致,並且要在公眾的監督下進行,而這種公開程序的一致性和透明度是用來提高政府誠信程度的種種機制的關鍵組成部分。

*立法保證*

20世紀中葉,美國國會通過了一系列法律,其中包括「行政程序法」和「陽光政務法」,要求政府機構在制定和實施規章條例時遵照標準程序,並在公開討論的基礎上進行這些活動。另外,國會還頒布了「資訊自由法」,允許民眾廣泛接觸政府檔案和相關資訊,如果發現政府機構的行為違反規定,就可以向聯邦法院提出訴訟。

任何政府機構的活動都是由個人來完成的,因此,政府僱員的資格和行為也需要不斷加以規範。在美國早期,獲得政府職位是靠一種所謂的「分肥制」,也就是選舉獲勝的政黨把政府職位分給本黨黨員和支援者,而且政府僱員的行為不受嚴密的控制。19世紀30年代,紐約港的稅務官侵吞了125萬美元,逃往歐洲,成為震驚全國的腐敗醜聞。1881年,由於分肥制度的固有弊端,詹姆斯.加菲爾德總統遭到刺殺。

這幾起全國性醜聞,促使美國開始對政府文官制度進行改革。1883年,國會頒布了第一個全面的文官法律「彭德爾頓法」,建立了擇優錄取以及對公務員職位和薪金加以分類的制度。目前由美國人事管理局和功績制度保護委員會負責的文官管理制度就是以「彭德爾頓法」為基礎的, 其中包括處理不稱職和不當行為的標準行政程序。

由於美國政府的誠信問題比較複雜,五分鐘時間可能有些太短了。在下次聽眾信箱節目裏,我們再接著談這個問題,歡迎您到時收聽。

http://www.voafanti.com/gate/big5/www.voanews.com/chinese/archive/2006-05/m2006-05-28-voa32.cfm

 

美國政府如何反腐敗重誠信(2)



May 29, 2006
 

美國之音中文網

應幾位聽眾朋友的要求,我們在上次聽眾信箱節目裏談到美國政府機構是怎樣抗拒腐敗、保持誠信的。在這次聽眾信箱節目裏,我們接著談這個問題。

*從政道德準則*

20世紀60年代初,肯尼迪政府著手制定政府官員行為準則,而這些準則涉及行為的範圍遠遠超過了刑法範疇。1965年,林登.約翰遜總統繼續推行這項計劃,他發佈行政命令,規定公職人員必須避免的六種行為:一,利用公職謀私;二,偏袒任何組織或個人;三,妨礙政府的工作效率或效益;四,喪失行為的完全獨立性和公正性;五,在官方渠道之外做出政府決策;六,給公眾對政府誠信的信心造成不利影響。

*保護檢舉者*

1989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檢舉者保護法」。所謂「檢舉者」,指的是向公眾或當局揭露本機構不當行為的人。根據這項法律,僱員可以提供本機構違反法律規定、管理不善、浪費資金、濫用權力或者對公共健康和安全構成威脅的證據,而不用擔心受到打擊報復,並且除非本人同意,否則不得暴露檢舉者的身份。

*高級公務員財產公開*

美國法律規定,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門的高級公務員必須公佈財產報告,以便任何人調閱。這樣,公眾就有機會判斷政府官員能否公正和是否公正,是否介入利益衝突、是否如實公開了自己的財產和債務。

事實證明,聯邦政府官員和僱員的財產曝光是最有效的反腐敗手段之一。通過審閱財產報告,有關部門就能預測僱員的經濟利益和活動是否與其職責存在潛在的衝突,如果存在這種可能性,所在機構就可以掉換有關僱員的職務,或者提出如何避免出現問題的建議。

另外,美國法律禁止公務員在與政府的交涉中充當個人代表,不準公務員夥同他人向政府提出索賠要求。無論何種政府事務,只要涉及公務員本人、配偶、子女或與其有信託或僱用關係的組織的財政利益,公務員都 不得參與。

*公正 一致 可行*

從開國元勳們制定美國憲法開始,美國就在逐漸完善一套法律和管理條例相互依賴的制度,以促進和建立政府機構及其僱員的誠信和道德。這個制度通過為執行公務制定一致、公正和公開的程序,確保政府機構的誠信,同時通過制定公正、一致和可執行的道德行為準則,提高僱員個人的誠信。

需要注意的是,美國維持政府機構以及政府僱員誠信的制度是與時俱進的,必須不斷接受新的挑戰。比如,政府本身的作用和規模發生了變化,或者新技術對政府工作進程產生了影響或構成壓力,這個制度就要做出及時的調整。事實證明,維護美國立法、司法、行政機構及其僱員的誠信和道德的制度是行之有效的。

http://www.voafanti.com/gate/big5/www.voanews.com/chinese/archive/2006-05/m2006-05-29-voa46.c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