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文集:亞美利加隨想》

本鄉本土的美國人

 

克裡萊

羅伯特.克裡萊(Robert Creeley)

 

詩壇名家羅伯特.克裡萊(Robert Creeley)被譽為美國桂冠詩人,數十年蜚聲國際。已出版60多部詩集,其中有《適逢其會:1984-1994詩選》(Just in Time)[新方向出版社(New Directions),2001]、《1945-1990詩選》(Selected Poems 1945-1990)[倫敦與紐約出版社(London and New York),1991]。許多詩集早在20世紀50年代即已問世。另發表過一部小說《島嶼》[(The Island),1963]和十幾本散文和雜文集。曾為查爾斯.奧爾森(Charles Olson)的詩作及羅伯特.彭斯(Robert Burns)和沃爾特.惠特曼(Walt Whitman)詩選審稿。《詩刊》(Poetry)等眾多刊物都發表過他的作品。

克裡萊曾獲弗羅斯特獎章(Frost Medal)、雪萊紀念獎(Shelley Memorial Award)及國家藝術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洛克菲勒基金(Rockefeller Foundation)和古根罕基金會(Guggenheim Foundation)授予的獎項和榮譽。從1989年開始受聘於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Buffalo),擔任詩歌與人文專業塞繆爾.凱彭榮譽教授(Samuel P. Capen Professor of Poetry and Humanities)。1999年當選美國詩人學會會長(Academy of American Poets)。

克裡萊於1926年在馬薩諸塞州的阿靈頓(Arlington, Massachusetts)出生,童年時期獲獎學金就讀於新罕布什爾州(New Hampshire)一所私立學校。他慶幸自己因此受到了正規教育。1943年入哈佛大學,1944年和1945年分別在印度和緬甸為美國戰地服務團(American Field Service)工作。1946年開始發表詩作。20世紀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與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埃茲拉.龐德(Ezra Pound)建立通網關係,還與詩人查爾斯.奧爾森(Charles Olson)有長期書信往來。1954年,受聘於北卡羅萊納州試驗性藝術院校黑山學院(Black Mountain College),與澳爾森共事,在該校編輯出版《黑山評論》(Black Mountain Review)。克裡萊被歸為龐德和威廉斯所代表的文學現代派,作品風格和表現手法與同代詩人奧爾森、羅伯特.鄧肯(Robert Duncan)、艾倫.金斯伯格(Allen Ginsberg)、丹尼斯.萊弗托夫(Denise Levertov)、愛德華.多恩(Edward Dorn)等有相通之處。

克裡萊的作品傾向於表現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典型的美國知識界"反文化"文學潮流。他的生活亦然。他幼年失怙,父親在他不滿5歲時去世。成人後被域外他鄉的風土人情所吸引,一生為之著迷,百折不回。克裡萊足跡遍及海內外,從不願定居某一個城市,也不謀求收入豐厚的工作。在人生的不同階段,他一度暫住新罕布什爾州( New Hampshire)種莊稼餬口,也曾前往馬略卡島(Mallorca)發表詩作,還在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教過中學,進入危地馬拉(Guatemala)種植園當過輔導教師,曾受聘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British Columbia)教書,某一時期又遷居加州波利納斯(Bolinas, California)研究寫作技巧。

《牛津20世紀英語詩歌詞典》(The Oxford Companion to Twentieth-century Poetry in English)在介紹克裡萊的詞條中寫道:"克裡萊的詩歌以愛戀和表現親密關係的情感為主。他認為對自己影響最深的不僅有金斯伯格等詩人,還有爵士樂手。金斯伯格曾對他言之鑿鑿,'你可直接憑感覺寫作'。爵士樂手則向他證明,擺脫約定俗成的形式,情感的表達依舊濃烈。"

克裡萊於2005年初辭世。

 



他在低吟,
靈魂如此死氣沉沉,
竟從未對自己說過,
這是我自己的、我故國的土地!
他的內心也從未熾熱如火,
即使不再流落異國他鄉,
重新踏歸故里!
倘若有人如此詠歎,去,
去對他諄諄相告;
他毫無游吟詩人的激情;
他或許頭銜顯赫,以地位炫世,
可隨心所欲
享盡榮華,
但不論有什麼頭銜、權勢
和財富,
仍是一介俗人,縈心於一己私利,
生,將身敗名裂,
死,則靈肉雙亡,回歸
生他養他的
卑微的泥土地,
沒有淚水,沒有尊嚴,沒有頌詞。

瓦爾特.司各脫爵士(Sir Walter Scott)《他在低吟》(Breathes There the Man)

這是一篇永世不朽的詩作,作者是英國人,但他完全有資格獲得榮譽美國公民的稱號,因為他如此恰如其分地捕捉到對國家的拳拳真情。詩人查爾斯.奧爾森(Charles Olson)寫過一本研究赫爾曼.梅爾維爾(Herman Melville)的書,書名為《稱我以實瑪利》(Call Me Ishmael)。他在這本篇幅短小、感人肺腑的作品中寫道:"我們是最後的初來者"。 從美國本身的現實狀況來看,美國似乎是全世界人人嚮往的彼岸,因為美國如此殷切地呼喚重生的希望,為人們爭取走上嶄新起點的機會,在歷史上寫下了前人難以企及的篇章。舊世界的習俗和價值觀因此被遠遠拋在身後。任何引頸企待的移民都有這樣的憧憬,我們這些在這裡生活的人也溢於言表,心懷同樣的夢想。我們都囑望未來,因為我們永遠心繫這塊土地。

我出生在新英格蘭(New England)地區一個傳統風格的小鎮。母親在小鎮當護士(我父親是醫生,在我4歲那年去世)。我在很多方面都體驗到一種疏離感。首先,我們來自現在被稱為波士頓(Boston)的地區,不屬當地人。小鎮距波士頓僅25英里,在文化方面卻令人難以適應。即使在康科德(Concord),距波士頓不過8英里左右,風土人情也與我童年熟知的一切相去甚遠。事實上我正是從這個鄉村小鎮邁出了對我人生道路具有重大影響的第一步。我被視為來自大波士頓地區的異鄉人,這意味著我周圍的一切將造成巨大的困擾。幾年前,我中學時期的老同學舉行50年後再相聚的活動,我趁此機會返回母校看望昔日的同窗好友。大多數老同學都如約到場。令人嘖嘖稱奇的是,我們一個個似乎都再度萌發"童心"。這是因為,不論我們曾以什麼方式謀生,那一段生活基本上已經走到盡頭。我們再次面對新的人生階段──老齡時期──我們在這方面仍羽翼未豐,正如我們成年之初的稚嫩,為滿足人性情感與謀生所有的一時之需,探索面前隨時出現的一個又一個課題。

14歲那年,一個純屬偶然的機會催我離開故鄉。那時我姐姐已轉入北田學堂(Northfield Seminary),完成她高中最後一年的課程。當時她一位好友的弟弟正在霍爾德尼斯(Holderness)學校就讀。這所學校位於新罕布什爾州,是新教聖公會辦的大學預科(Episcopalian prep school)。姐姐索取了申請表,說服母親填好申請表交給學校。後來學校要我參加入學測試,結果我因為成績好,獲得了獎學金。我就這樣離開了家。時至今日,我仍然記得當年想家時的苦澀情思。我往往等到身旁沒有人的時候才打開母親和姐姐的來信,邊看邊流淚。不過,老師的教誨使我獲益非淺。不論從哪方面看,可以說我受到的教育都來自這個學校。有些課程實在有些奇特,例如將詹姆斯.喬伊斯(James Joyce)著名的短篇小說集《都柏林人》(Dubliners)的部份章節"翻譯"成淺顯的英語等。大量的課程在於培養紮實的基本功,如拉丁文和德語等語言課,主要是為了讓學生掌握有益的基本讀寫能力,用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s Carlos Williams)的話說,就是為了表達"我日後的所見所聞"。我在大學期間必然也獲得一些教益,但其中大部份來自同學,來自第二次世界大戰產生的巨大震撼,也來自我刻骨銘心的初戀。

我不知不覺開始動筆寫作,但我知道寫作是為了證明,在生活場景與人際關係無盡無休變化的過程中,也有永恆不變的一面。我20歲結婚,28歲又成單身,一年內再婚,20年後再度離異,後再婚,直到現在。我不知道這是否屬於美國的習性?多年前,巴克明斯特.弗勒(Buckminster Fuller)指出,每年美國有占總人口五分之一的人離開自己的家。我們對自己還有什麼可以評說?我們還以為,我們只需要說英語,不需要其它任何語言(儘管我們擁有多語種也是確鑿的事實,此時此刻在紐約使用的語言之多,超過地球上任何地方!)──我們也不需要懂得歌劇和詩歌等等。我相信還可以舉出更多類似的例子──但是我們相互毗鄰而居,仍覺得順理成章。難道被別人發現我們有諸如此類的愛好或技能會令人無地自容?人們常說,"這本書不錯",但這句話的含義與說"這裡真好玩"或道一聲"日安"完全相同。人們從來不想過份嚴肅地板著臉看待藝術,任何形式的藝術。

羅伯特.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曾寫道,詩歌是一種非學院式的藝術。按照我的理解,他指的是,不論詩歌的形式如何,沒有任何地方可以傳授寫詩的技巧。但是,格雷夫斯仍奉行某種有形的傳統,作為自己的指引和後盾。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埃茲拉.龐德(Ezra Pound)降生在一個"半開化、落伍的國家",而且有許多像我這樣似乎依然視之為必由之路的美國詩人,擔心遠為四平八穩的英倫詩體可能全盤佔據我們稱之為家園的一小塊想像力的活動空間。多年來,我的同代人分成兩大陣營,一派繼承艾略特(T.S.Eliot)的風格,醉心於英倫傳統的經典詩歌;另一派執著地追隨威廉斯(Dr.Williams),我即是其中之一。當有人問他,他的"詩句"來源於何處,他的回答很簡單:"出自波蘭母親之口。" 誠如查爾斯.澳爾森所言,我們希望"保留原根"。我們希望我們的作品真實地折射自身的社會構架,再現我們整體的家庭人物形像,即我們那些原籍波蘭、愛爾蘭、意大利、德國、中國、非洲、法國、俄羅斯的父親母親、叔叔伯伯、遠房兄弟姐妹和左鄰右舍。我們的言談自成一體,我們的用詞色彩紛呈,為了獲得進入這種境界的許可,為了利用這種資源,往往要經歷漫長的、時常身心俱疲的拚搏。有人說,我們說話不得體,我們粗俗不堪。按照列維-斯特勞斯(Levi-Strauss)的分類,我們的確屬於"生食"類,與"熟食"完全對立。但我們卻甘之如飴。

無論如何,不能視美國為一塊單一的土地。我知道我的心永遠留在新英格蘭,似乎我已在那裡度過一生,或許比在那裡度過一生的人情感更為熾烈。這正是我的imago mundi(理想世界),是我經常隨我同行的想像中的世界。我東跑西顛、走北闖南,幾乎不知疲倦,時常朝每一個方向奔波二、三千英里,一年往返好幾次。但我始終蜇居"家"中,至少心靈上如此。我會想到現在波士頓一定大雪紛飛,或者想到去緬因州看秋葉盡染、一定令人心曠神怡。這就是我身處的世界,不論我周圍的環境如何變化。

其它可能舉足輕重的方面仍如惠特曼所說,美國應該擁抱自己的詩人。"偉大詩人的出現,離不開偉大的讀者。" 此話說來容易,但看似幾難如願。詩人在社會各類角色中的排名很低,在那些以本身的利益與願望構築國家實體的各類人群中,也是如此。如果說詩歌因受到2001年9月11日悲劇的震撼大顯身手,我們因此找到催人淚下的共同題材,以這種形式宣洩悲情的話,那麼當這個國家振作精神,揮戈走上戰場,而且同時不得不承認人們又重新忙於生計之時,這一切又成過眼煙雲。詩歌在美國難道竟如此微不足道,就因為詩歌不"掙錢",幾乎不能被稱為一門"職業",甚至稱不上一個有意義的"行當",且多半由成年人和年齡稍長、多愁善感的婦女所經營?詩歌能否對我們"說出"任何稱得上言之有物的話語?詩歌本身的意義何在?對這些發問,答案十分簡潔明瞭──但在此勿庸贅言。不過人們應該承認,詩歌在美國給人們的最初印象與瑪麗安娜.穆爾(Marianne Moore)在一篇詩作中以反諷的口吻寫下的第一行詩句何其相似。"詩歌?我也不敢恭維。" 另一位藝術家曾如此表白:"詩人恰似吹奏口琴的人。技藝高超,但一無所用。"

從事寫作的氛圍如此慘淡,宛若面對污濁的空氣、變模糊燈火、漫長的時光。除非不得已,在美國誰會想到成為詩人?有人曾與我說起一名立志從醫的人。此人在攻讀醫學期間意外地從一位剛謝世的姑媽那裡繼承了一大筆錢。他隨即輟學,因為他覺得今後不必再以醫生為業。我曾在酒吧邂逅另一位,當時他為我騰出了一個座位。他對我說,他無法忍受病人的眼神和體味。他已心生厭惡。我於是問他,為什麼在醫學院讀書期間,自始至終都沒有發現有這種感覺。他說,他當時全神貫注的是指導醫生,亦步亦趨,一切聽從這個男醫生或女醫生的指令,權當眼前的病人為抽像的概念罷了。然而,他在自己的診療室接觸到的是活生生的病人,實實在在的、有骨胳支撐的血肉之軀。

倘若以我為例,美國詩人即使在命赴黃泉之際,仍不明白他們做了些什麼,也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做;如果是為了別人,又是為什麼人這樣做。"那是貨真價實的詩,還是你自己向壁虛造?" 對此威廉斯寫道:"唯有縱馬行空"。恐怕誰也無法像他那樣,回答得如此精彩,如此情真意篤,卻又言之成理。美國詩人擁有的自由在人世間並不多見。他們可隨心所欲,自由寫作。其它國家和文化對此幾乎不可思議。所以,龐德引用裡米.德古爾蒙(Remy de Gourmont)的話說,"自由選擇寫作的內容是作家惟一的快樂"。這句話揭示了我們的國民身份給我們的饋贈,至少在某種程度上。人們可以享受在這個意義上有利於寫作的"自由",儘管自由也有明顯的界限。不僅如此,人們還可以從令人眼花繚亂的浩瀚語彙中,發掘各色語調順暢、詞意明晰的表達方式。遣詞造句可以高雅,也可以低俗;可以引用專業術語,也可以選取家常話。然而,一名德國朋友曾提醒我,岡特.格拉斯(Gunter Grass)傑出的小說作品代表了普通工人的"聲音",卻不能被他們理解。他的作品以"文學性"的德語為詞法的基調,工人們則以方言交談,兩者有著天壤之別。英倫作家溫德姆.劉易斯(Wyndham Lewis)曾寫道,"舌頭已被打上了烙印"。在他那個時代,階級、教育背景和以此確定的社會等級對於嚮往詩壇的人來說,前途可出現巨大的落差。此後情形如舊,並無多大改觀。

或許我最珍視我作為一名作家具有的強烈的地方性,因為我來自新英格蘭地區,生活在美國。用如癡如醉一詞描述這種狀態也許更為恰當,但惠特曼在《我自己的歌》(Song of Myself)這首深情謳歌美國的詩篇中創作的雋語佳句最為傳神。同樣,埃米莉.迪金森(Emily Dickinson)以無比清新簡潔的風格,平靜地描繪我們通過受賜的心靈和身體所體驗的日常生活。她在馬薩諸塞州阿默斯特城(Amherst,Massachusetts)長大成人。該城位於我的故鄉阿克敦鎮(Acton)以西70英里處。另外還有亨利.索羅(Henry Thoreau)。索羅在談到他的居住地時說:"我已在康科德(Concord)遊歷多時"──康科德就在前方不遠處。

這個國家的過人之處在於開創了多樣性和生氣勃勃的抒情詩天地。在其它國家,有些詩人或許對這類詩歌同樣推崇備至,但只有在我生活的這個環境,詩苑諸君才能寫出如此絢麗多彩的獨特詩篇。如果一個人保持所有與生俱來的獨立性和個性──在美國,不論詩人還是其它人都必然如此。儘管會產生痛苦的疏離感,我們的文化仍對此堅守不渝──那麼這種具有獨一無二的意境,但稍縱即逝的抒情詩,也必然成為他或她最大的財富。所以我的一生都與著有傳世之作的詩壇大師為伴──威廉斯(Willaims)、迪金森(Dickinson)、龐德(Pound)、惠特曼(Whitman)、波(Poe)、H.D.、史蒂文斯(Stevens)、劉易斯.朱科夫斯基(Louis Zukofsky)、查爾斯.澳爾森(Charles Olson)、羅伯特.鄧肯(Robert Duncan)、艾倫.金斯伯格(Allen Ginsberg)、丹尼斯.萊弗托夫(Denise Levertov)、愛德華.多恩(Edward Dorn)等,人物眾多,不可勝數。不論是否屬於命中注定,但正是因為在美國,我才擁有這些心靈和思想的莫逆之交。這裡是我們共同生活的故土。


譯註:
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1883~1963
埃茲拉.龐德(Ezra Pound),1885~1972
查爾斯.奧爾森(Charles Olson),1910~1970
奧爾森.羅伯特.鄧肯(Robert Duncan),1919~1988
艾倫.金斯伯格(Allen Ginsberg),1926~1997
尼斯.萊弗托夫(Denise Levertov),1923~1997
德華.多恩(Edward Dorn),1923~1997
馬略卡島(Mallorca),西班牙旅遊地
不列顛哥倫比亞(British Columbia),加拿大省名
瓦爾特.司各脫爵士(Sir Walter Scott),1771~1832,英國小說家、詩人
查爾斯.奧爾森(Charles Olson), 1910~1970,美國詩人
以實瑪利(Ishmael),聖經故事人物
赫爾曼.梅爾維爾(Herman Melville),1819~1891,美國作家
新英格蘭(New England)地區,美國東北部緬因州(Maine)、佛蒙特州(Vermont)、新罕布什爾州(New Hampshire)、馬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羅得島州(Rhode Island)、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等6州的總稱
康科德(Concord),馬薩諸塞州東部城鎮
詹姆斯.喬伊斯(James Joyce),1882~1941,愛爾蘭小說家
巴克明斯特.弗勒(Buckminster Fuller),1895~1983,美國建築師、工程師、發明家、哲學家、詩人
羅伯特.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1895~1985,英國詩人、小說家
埃茲拉.龐德(Ezra Pound),1885~1972,美國詩人、詩歌評論家
艾略特(T.S.Eliot),1888~1965,詩人,出生在美國,長年在倫敦居住
克勞德.列維-斯特勞斯(Claude Levi-Strauss),1908~,人類學者
瑪麗安娜.穆爾(Marianne Moore),1887~1972,美國詩人
裡米.德古爾蒙(Remy de Gourmont),1858~1915,法國詩人
岡特.格拉斯(Gunter Grass),1927~,德國作家
溫德姆.劉易斯(Wyndham Lewis),1882~1957,英國作家、畫家
埃米莉.迪金森(Emily Dickinson),1830~1886,美國詩人
亨利.索羅(Henry Thoreau),1817~1862,美國作家
康科德(Concord),位於馬薩諸塞州,亨利.索羅的出生地
劉易斯.朱科夫斯基(Louis Zukofsky),1904~1978,美國詩人
H.D.,即希爾達.杜利特爾(Hilda Doolittle),1886~1961,美國詩人
華萊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1879~1955,美國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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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日期: 2005.07.15 更新日期: 200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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