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作家文集:亞美利加隨想》

美國夢的驅動力

 

比克茲

斯文.比克茲(Sven Birkerts)

 

斯文.比克茲,被評論家稱為"現代散文大師"。比克茲已出版多部探究文學和文化現象的文集,佳評如潮。主要作品有《人造的荒野:20世紀文學評論集》[ (An Artificial Wilderness: Essays on 20th-Century Literature), 翌日出版社(Morrow), 1987]、《激情生活:現代詩歌評論集》[(The Electric Life: Essays on Modern Poetry), 翌日出版社, 1989 ]、《美國的活力:小說評論集》[(American Energies: Essays on Fiction), 翌日出版社, 1992]、《谷登堡輓歌:電子時代閱讀的命運》[(The Gutenberg Elegies: The Fate of Reading in an Electionic Age), 費伯與費伯出版社(Faber & Faber), 1994]、《閱讀》[(Readings), 灰狼出版社(Graywolf), 1998]、《走進蔚藍色的人生》[(My Sky Blue Trades), 灰狼出版社, 2002]。 比克茲發表的散文和評論見諸於《紐約時報書評》(New York Time Book Review)、《大西洋月刊》(Atlanic Monthly)、《哈潑斯》(Harper's)、《新共和》(New Republic)、《國家》(Nation)、《美國學者》(American Scholar)等刊物。

比克茲在《谷登堡輓歌》中寫道:"我們愈來愈迷戀於電子交互式交流",可能"阻斷書面文字對我們的熏陶","在電子圖書和交互式錄像製品的衝擊下,我們的思考能力也會結束貽盡"。比克茲這樣的文學評論家如此感慨並不足為奇。他在這篇專文中談到他如何借助思考和閱讀觸及心靈的最深處,因此發現了自我,也為他與美國商業文化的關係找到了定位。比克茲為歐洲移民的後代,自1951年在密歇根州龐蒂亞克(Pontiac, Michigan)出生以來始終在這種文化環境下生活。

比克茲曾獲全國圖書評論社(National Book Critics' Circle)1985年"優秀評論獎" (The Citation for Excellence in Reviewing)、1991年萊拉.華萊士暨《讀者文摘》(Lila Wallace-Reader's Digest Foundation)基金獎和1994年古根罕基金獎(Guggenheim Foundation grant)。 從1994年至今,比克茲擔任本寧頓寫作班(The Bennington Writing Seminars)的主講人,從1997年起兼任霍利奧克山學院(Mount Holyoke College)講師。他與《信號》(Wigwag)、《米拉貝拉》(Mirabella)、《紳士》(Esquire)、《阿耆尼》(Agni)等文學刊物聯繫密切。他還擔任《阿耆尼》(Agni)的編輯。

 


過去這四年,我埋首書稿,寫一部青少年時代的回憶錄,講述我初涉人生的故事。撰寫回憶錄的初衷是試圖從各種不同的角度思考我走過的路,打算從體驗佛洛伊德關於兼顧愛情與工作的老生長談開始,到自己對寫作生涯的感覺收筆。然而,結果遠遠超出我所有的想像。書稿記錄了我與自己的傳統意識搏鬥的故事,回顧了我腳下密密匝匝的拉脫維亞根系如何在我長大成人的道路上加深我對美國的嚮往。如果說在回憶錄最近脫稿時,我自忖對形成歸屬感的諸多基本問題終於有些領悟的話,那麼在父母親和兄弟姊妹看了我寫下的體驗後,我倏然發現,面對家庭關係和祖籍觀念的制約,無論我通過文字描述了多少化解之道,只不過證實了我背離這一切的艱難曲折。至於我身為美國人的寫作生涯會受到什麼影響,從很多方面來說這從來就是一個永恆的話題。

先說一段往事:1951年我在密歇根州龐蒂亞克(Pontiac,Michigan)出生,父母為拉脫維亞人,來自德國,剛移居美國不久。戰爭結束時,他們在德國的居住地滿目蒼夷,隨處可見顛沛流離的百姓。據說父母雙方家學淵源,才華出眾。我外祖父是一名風景畫家,曾就讀莫斯科學院。我父親的雙親同為文化學者。祖母研究民俗學,還是語文學家和教師。祖父著述頗豐,涉足心理學、社會學和民俗學諸領域。

拉脫維亞文化,尤其是拉脫維亞語言在我們家具有至高無上的神聖地位,但我的父母並非文化保守主義者,與許多美國拉脫維亞裔截然不同。我父母自視為時代精神的熱切追隨者,投身於擺脫了羈絆的現代派浪潮。我父親當時是一名躊躇滿志的年輕建築師,在布魯姆費爾德山(Bloomfield Hills)富有傳奇色彩的艾羅薩瑞農公司(Eero Saarinen)任職,與凱文.羅克(Kevin Roche)、羅伯特.凡杜雷(Robert Venturi)、西薩.佩利(Cesar Pelli)、查爾斯.埃姆斯(Charles Eames)等年輕設計師平起平坐。這是新的福音,以外國語言表達的福音。即使對我父親而言,母國堅實厚重的民間文化根深蒂固,如果他的經歷沒有因此在某種程度上受到衝擊的話,原因即在於他已從中求得一份超脫。

當年我並不知道,也從未意識到歸依某一方有什麼非此即彼的界線。在我成長的歲月裡,我最熱衷的是抹盡外域的痕跡,避免與他人格格不入,成為完全的美國人。我為此備嘗艱辛,毫無迴旋餘地。我非常清楚自己嚮往什麼。我希望能與身邊的孩子一樣,與鄰居和學校的孩子一樣,由同一個模子澆鑄而成。我設想自己能態度隨和,身體健壯,取名Bob或Mark,外號Chip,留著普通的平頭(我受夠了滿頭濃密的鬈發),父母的言談舉止能如同常人,讓人欣然接受。我盼望有一輛錚亮的新福特(我父母買外國車),戴著搽過油的棒球手套,與父親在院子裡練習接發球(父親已年近八旬,我知道他的手從未接觸過棒球手套 )。

我有自己的夢,稱不上遠大理想,說不定就當一名忍者武士(Ninja warrior),或者象加烏喬牧人(gaucho)馳騁阿根廷大草原也行。不論從表面上看可能會發生什麼變化,我可以武斷地說,我們甚至還無法開始適應環境。我們是陌生人,來自一塊陌生的土地。我父親的名字不是Jack,也不是Ted,而是Gunnar。我母親叫Sylvia。天啊,我的名字是Sven。每年新學期第一天我總會在點名時聲稱可以叫我Peter── "Pete"──我的別名。我們在家都說拉脫維亞語,我無法改變這個現實。至於我們在公共場合使用哪種語言,我父母抱無所謂的態度。每一次隨家人一起外出遊玩,我總是提心吊膽,生怕一不小心母語就自然而然從嘴裡蹦出來。至於我家住的房子,室內處處稜角分明,清冷如水,沒有一絲舒適感。所以我從不請朋友來我家。

我經歷種種苦痛,渴望能達到美國的規範,如發現自己稍有差異,則汗顏不已,卻又無以言宣。我成天在演戲,模仿那些天生交好運的朋友,摘下一個面具又戴上一個面具,在避免矯揉造作的同時,用俚語表達每一個意思,但我從未感到這是屬於我的角色。" Hey Rick, are you guys gonna hang around here?"(嗨,雷克, 想不想在這兒多呆一會兒?)回答則是:"Naw, I can't, my dad wants me to do some stuff around the house--see ya."(那可不行,老爸要我在家干雜活兒呢。再見吧)。這純粹是在演戲,除了音調有些微小的差異以外,週而復始從不間斷,直到我快20歲的時候才發生轉變。那時,反主流文化運動異軍突起,"怪誕"、"特別" 轉瞬間可以被接受,甚至受到推崇。

對於身為美國人意味著什麼這個問題,當初我篤守不疑的信念完全囿於上述種種迷戀。我處處效仿他人,卻無法如願以償。當時還完全不知普世精神為何物,大熔爐的觀念也不見蹤影,只有一成不變、容不得絲毫偏離的簡單模式:棒球場上的偶像人物生龍活虎,他們的父親開著客貨兩用車趕來球場助威。他們的母親手腳利索,在後院的繩子上晾上剛洗過的被單,在購物車上堆滿漢堡包和玉米。

多少年後,我閱讀了菲利普.羅斯(Philip Roth)的作品《波特諾伊的怨言》(Portnoy's Complaint, 1969)。主人公艾萊克斯.波特諾伊(Alex Portnoy)對完全屬於shikse(非猶太族女孩)的滑冰姑娘情意纏綿,表現了他對異族特質的嚮往,在我內心引起強烈的共鳴。

"但誰想要什麼人物角色? 我想要活生生的真人!她身穿藍大衣,戴著紅耳罩,雙手套上白色的連指大手套 ── 美國小姐,冰上女孩!她以槲寄生灌木的枝葉為裝飾,她能做葡萄乾布丁(不論做什麼都行),她家獨門獨戶的房子有帶欄杆的樓梯,她父母溫文爾雅,舉止端嚴。她的老弟Billy會拆卸馬達,常說'承蒙關照',他天不怕地不怕......"

他還寫道:

"我還想成為戴比.雷諾茲(Debbie Reynolds)的男友 ──這是我崇拜埃迪.費希爾(Eddie Fisher)的外在表現,我們這些膚色黝黑的猶太男孩夢寐以求的就是這些性情溫和、金髮碧眼的shikse......"

我的渴望亦同樣強烈 ── 目標無非是尋求完全來源於想像中的所謂"美國化"境界。 當然想像也好,迷戀也好,實際效果與任何現實環境的情景同樣真實。

這幅自暴自棄的景象多麼生動 ── 羅斯的種族背景,我的種族背景 ── 原因何在,文化嗎?其淵源又是什麼? 對我而言,如果說根源在於我明顯嫌棄我的背景 ── 儘管多年來我曾自認事實如此 ── 不如說我多少相信,或者說"接受"了從四面八方映入眼簾的形像均屬天經地義,無可置疑 ── 這些形像來自廣告牌和雜誌廣告,也來自我們新近添置的黑白電視機。屏幕上播出的影像川流不息,展現輕鬆自如的純粹美國式生活,例如我們今天稱為通俗劇的《奧齊與哈麗雅特》(Ozzie and Harriet)、《唐娜.裡德》(The Donna Reed Show)、《我的三個兒子》(My Three Sons)等。我每時每刻與我所不具備的方面發生尖厲的衝突,為自己描述了一個展示純正美國特徵的崇高境界。

在我動筆寫作的文學生涯形成期,這種渴求同化的慾望本不會有多大的作用,只不過加深了我內心產生的直覺,對有別於他人的差異,對自己身上某種深刻的異族烙印,對無法真正享有美國憲法的"不可剝奪"的權利感慨良多。當然,這種感慨催生了動筆寫作的種種慾望。然而,感到與別人有差異不可能讓人喜笑顏開,對青少年尤其如此,於是總想與別人建立關係,希望得到認可,尋求任何有助於擺脫格格不入狀態的良策。一個人如果無法從自己周圍的環境直接獲得這一切,就會尋求寄托。我在書本中找到我需要的寄托,幾乎從小就是如此。最初曾避開現實,浮想聯翩 ── 完全憑想像體驗真實的美國式生活,這些想像來自哈代家的弗蘭克和喬(Frank and Joe)兩兄弟,也來自我如饑似渴閱讀的兒童讀物,其中一個個運動員和英雄人物的形像活龍活現,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沉浸於種種想像的時期與我十二、三歲時的情形已不可同日而語,當時我經歷了第一次大轉變。我閱讀的物件轉向文學。我讀了《麥田守望者》(The Catcher in the Rye)、《單獨媾和》(A Sperate Peace)和托馬斯.沃爾夫(Thomas Wolf)以尤金ܯ甘特(Eugene Gant)為主人公的系列小說。我從中聽見了被視為離經叛道的青少年發出的聲音。這些作品的情節走向厚實凝重,我對世間萬物的思考也經歷了一番巨大轉折。每每讀到霍爾登.考爾菲爾德(Holden Caulfield)說的話,我彷彿有似曾相識的感覺。我發現我對世事的看法並非獨此一家。驀然間,書本上的世界栩栩如生,充滿希翼。閱讀,進而提筆寫作,成為拯救人生的使命。

我的疏離感和格格不入的感覺與我心目中新文學偶像表現的局外人狀態直接相通。無獨有偶,當時美國文化生活的結構也發生了變更。搖滾樂、嘻皮士風潮、集會示威,乃至所有釀成60年代末反主流文化運動的各種現像蜂擁而至,我以往憧憬的美國"理想"已面目全非。多年被排斥的感覺曾讓我沮喪,憤懣之情日積月累,如今我開始顛撲過去的一切。以前我崇尚的美國偶像人物下顎寬大、頭腦健全,這些形像突然在我心目中搖身一變成為"鷹派"心理的代表。他(我以前的偶像為清一色的男性)淪為我最不屑一顧的物件。我對曾經如此頂禮膜拜的人物極盡嘲諷,同時苦心孤詣為我曾忽視的一切 ── 少數族裔、窮人、艾倫.金斯伯格在長詩《嚎叫》中呼喚的一代人、我的修正版美國《聖經》 ── 爭得一席之地。我迷戀勒魯瓦.瓊斯(LeRoi Jones)的《藍調生靈》(Blues People)和弗朗茲.法農(Franz Fanon)的《大地的不幸者》(The Wretched of the Earth),哪怕只是為了書名。

如果問我,身為美國人對我作為一名作家進行思考和創作產生了什麼作用,倒不如問我,身為拉脫維亞裔對我理解作為美國人意味著什麼有哪些影響。60年代恰好是我長大成人的時期,當那一段長時間的狂熱已成過去,人生最重要的定型階段已一去不返的時候,我相信我久久揮之不去的煩惱也被棄之一旁。我甚至可以說,我不再重蹈舊日的思路,不再質疑我究竟具有拉脫維亞屬性還是美國屬性。我無暇參與泛泛的高談闊論。我忙於找工作,尋求愛情,努力奮鬥成為一名作家,完成這些實實在在的人生大事。反主流文化運動結束以後,隨之出現長期難以平息的社會厭倦情緒,人人只顧著照料自己家的後院,這似乎就是當時的寫照。

當然,種種問題,種種疑問不可能永遠銷聲匿跡。我不過眼不見為淨罷了。即使往事重新浮現,也是不知不覺悄然而至,直到多少年以後我才覺察到發生了什麼。

在我快30歲的時候,變化出現了,我茅塞頓開。我當時住在康橋(Cambridge),靠在書店當店員勉強維持生計。一場漫長的戀情破裂,我痛苦萬狀。我寫小說的嘗試也慘遭失敗。我的生活中如果出現過亮光,或有過片刻清朗,完全歸功於閱讀。這段時期,我一本接一本地閱讀,如饑似渴,全神貫注。我當時蜇居某公寓,與一位夢想成為詩人的年輕人共居一室,臨窗坐在簡陋的躺椅上一邊吸煙,一邊看小說。不知有多少個日夜、多少個星期、多少個歲月從窗外流逝而過。說得更清楚些,我讀外國小說,經過翻譯的小說,歐洲小說。我讀了克努特.哈姆森(Knut Hamsun)、托馬斯.曼(Thomas Mann)、馬克斯.弗裡施(Max Frisch)、海因裡希.伯爾(Heinrich Boll)和其它十多名作家的著作,內容愈晦澀愈好。我對這些小說的故事背景、氛圍如癡如醉,如果發現其中與我多年閱讀的國內小說有任何不同之處,我都會產生強烈的迷戀。我當時並沒有感到,也不曾記起,對感覺上與我本身文化淵源類似的任何描述情有獨鍾。我只是不停歇地閱讀,鋪展充滿夢幻的遐想,在這些似曾相識的奇特天地引韁徐行。

於是我獲得了自己的突破。我漫步書林,欣見羅伯特.穆西爾(Robert Musil)的《沒有個性的人》(The Man Without Qualities)。讀了這部講述維也納戰前生活的宏篇巨著,恍然置身於當時的綺麗世界。於是心理上出現更為熟悉的親近感,某種新的意念也應運而生。閱讀重新使我回歸寫作,只不過此時讓我激動不已的不再是小說,而是思考。我受到強烈的驅動再往前走一步,用手中的筆捕捉我的各種感覺和靈動。

為了寫一篇文章,評論羅伯特ܫ穆西爾和他未完成的傑作,我苦苦煎熬了幾個星期。我查看了所有經過翻譯的數據;我還翻閱了一些介紹20世紀最初幾十年維也納文化的書籍。我展開密集的想像,設想自己生活在當年的世界,置身於狹窄的街巷、公園、咖啡館,體驗維也納市民恭行如儀的社會生活。舊世界的習俗和繁文縟節紛紛映入眼簾,我似乎清清楚楚目睹了一切。我唯一沒看見的是平淡顯見的一面。直到幾十年後我撰寫回憶錄接近尾聲時,才如夢初醒。

我的想法是:我圄於生動想像中的世界為時已久,本質上與我成長時期耳濡目染的故事天地休戚相關。穆西爾筆下的維也納 ── 特定的時代、特有的文化、濃郁的巴洛克式場景 ── 從很多方面來說以精心篩選的方式映現了裡加(Riga)的風貌,折射了我祖父母的生活經歷,也或多或少顯露出我夢想中父母童年時代的情景。我以往的種種憧憬不由自主地來源於我自幼儲存的記憶。我發現我得到的任何家庭教養、引起我沉思的照片和明信片(儘管我執著地渴望被同化,成為一個普通美國男孩),與穆西爾小說中讓我著迷的情景和氛圍保持著延續相通、生命力直接傳遞的關係。我對他筆下的歐洲耳熟能詳;我浸潤其間,親密融洽,正因為如此我才處處受到促動。

這篇處女作完成後,又有多篇作品問世,其中許多作品,甚至可以說大部份作品都以歐洲為主題。儘管認識過程漫長遲緩,有一天我終於發現自己闖出了一條具有特色的文學道路:作為一名評論家,我在美國文學傳統與以歐洲為主的豐富燦爛的翻譯文學之間游刃有餘。我的第一部專著是《人造的荒野;20世紀文學評論集》,兩年後,《激情生活:現代詩歌評論集》面世。直到我出版第三部文集《美國的活力:小說評論集》之時,我才準備評介來自我本身文化的作家。

接著我始終筆耕不輟,因為寫作使我在轉瞬間明白了一個似乎顯而易見的道理,儘管多年來我對此渾然不覺:我整個的人生道路,包括寫作生涯都因種種境遇受用不盡。首先是斬釘截鐵地拒絕我本身的文化,然後又默然接受。這股力量最深層的原動力則來自一種威力強大的,甚至受到扭曲的意念,即作為美國人意味著什麼。

我以上所談的屬於我作為新移民之子的原始狀態的激情,幾乎可歸於超邏輯的範疇。我希望融入親歷其境的世界,由於時空(或命運)適逢其會,這個世界以絕對的形態呈現在眼前。然而有趣的是,這並非僅僅我個人的遐想。人們通常想像美國由清一色的白人群組成,他們生活富裕、體格健壯、有良好的修養。我以前嚮往的美國與這個標準模式幾乎嚴絲合縫。如今這種標準形像即使未能獨步天下,也已成為風行全球的時尚。在我如此孜孜不倦追求美國夢的時候,我實際上接受了麥迪遜大道(Madison Avenue)為我編織的幻景。

直到60年代,我才受到震撼,不再對這些津津樂道。由於當時反主流文化運動以叛逆的力量擺脫束縛,加之人生的種種際遇以及我認識到對國內和全球現實有了日益廣泛的理解,我受到驅動,開始抗拒原有模式的專橫跋扈。我抵禦這些最根深蒂固的遺風,為此我自詡有幸 ── 難道我們不都是如此?── 因為我已如願以償。不論我現在如何解讀美國人,我可以確定無疑,我的想法與種族觀和多樣性(姑且從俗引用這個時髦用語)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同時我的翻然醒悟也為每一個轉折階段的思考和寫作增添了難度。但是實事求是地說,醒悟的過程沒有重複過去,而是達到超越直覺的境界。或許我可能希望出現另一種結果。如果我內心曾產生另一種意念,不消耗那麼多的精力迷戀典型中上層白人的生活,我走的路可能比較平坦,沒有那麼苦澀。然而這樣的臆測不論多麼令人神往,都不可能讓我們有什麼作為。我們夢想什麼,就會潛移默化情隨事遷。我們只能順其自然。


譯註:
Chip,薯條
Gunnar、Sven,人名,源於北歐
Sylvia,人名,源於拉丁語
菲利普.羅斯(Philip Roth),1933~, 美國小說家
戴比.雷諾茲(Debbie Reynolds),1932~,美國女歌手
埃迪.費希爾(Eddie Fisher), 1928~,美國流行歌手
弗蘭克和喬(Frank and Joe),美國系列偵探小說《哈代兄弟》(Hardy Boys)主人公
《麥田守望者》(The Catcher in the Rye),1951年首次出版,作者傑羅姆.戴維.塞林格(Jerome David Salinger,1919~)
《單獨媾和》(A Sperate Peace),1959年正式出版,作者約翰.諾斯(John Knowles,1926~)
托馬斯.沃爾夫(Thomas Wolf),1900~1938,美國小說家
尤金.甘特(Eugene Gant),沃爾夫自傳體系列小說主人公
霍爾登.考爾菲爾德(Holden Caulfield),《麥田守望者》一書主人公
勒魯瓦.瓊斯(LeRoi Jones),1934~,又名阿米裡.巴卡拉(Amiri Baraka),美國黑人作家 弗朗茲.法農(Franz Fanon),1925~1961, 精神分析家和社會哲學家
克努特.哈姆森(Knut Hamsun),1859~1952,挪威作家
托馬斯.曼(Thomas Mann),1875~1955,德國作家
馬克斯.弗裡施(Max Frisch),1911~1991,瑞士作家
海因裡希.伯爾(Heinrich Boll),1917~1985,德國作家
羅伯特.穆西爾(Robert Musil), 1880~1942,奧地利作家
裡加(Riga),拉脫維亞首都
麥迪遜大道(Madison Avenue),美國紐約市主要商業區之一,以廣告業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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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日期: 2005.05.06 更新日期: 200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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