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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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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留學常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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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I-20?
I-20是美國學校提供自費留學生申請簽證(F-1
Visa)時的入學證明文件,也有人稱之為入學許可,收到了正式的I-20之後,即可持該信去美國在台協會辦理簽證。有關I-20之相關事項請參見UStudy
網站 (http://www.ustudy.org.tw)【留美輔導step5--行前準備】部分的「I-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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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回絕學校給的I-20?
要回絕I-20,最好寫一封言詞委婉的信﹐內述自己因個人或家庭因素今年不克前往就讀,並感謝學校給予這麼一個機會,切忌不回函甚至回述將就讀其他學校,這會使學校對臺灣學生印象欠佳,斷送以後臺灣學生申請的機會,若是收到兩間或兩間以上學校所發的I-20,對於拒絕的學校最好能儘早回覆,給尚在備取名單的同學有更多的機會,也等於給自己更多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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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要學生先付訂金(Deposit),如何處理?
可以匯票或美國銀行的私人支票來支付。如果不去那所學校定金通常只退一部份甚至全部不退,故在付訂金前應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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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何處結匯較便宜?
-- 找一家手續費便宜的銀行,貨比三家不吃虧!
-- 尋找以前有商業往來的銀行,或認識銀行內的辦事員,請他們降低手續費。
-- 以量制價,找一群準留學生一同購買,跟銀行商量手續費或匯率。
-- 待新台幣升值時,一次購足。
-- 是否有銀行對準留學生的特惠專案?
通常中國國際商銀最便宜,一張手續費只要70元,外商銀行比較貴,像花旗銀行一張要200元台幣,一般銀行則多為160元。有一個方法提供給有管道的人參考,若你有認識銀行職員,而他願意幫你忙,可以用他的身份去買員工匯率,而且還免手續費,最少也可以省下千把塊。通常,老銀行的匯率會比新銀行穩定,而外商銀行的美金匯率也都還不差,反正買匯票前多多比較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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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時結匯要結多少?是否要先在台灣辦信用卡?是否需購旅行支票?
出國時結匯通常是攜帶一年預估的花費,通常參考學校的學費及當地的生活費等。不需要先在台灣辦信用卡,因為用在台灣辦的信用卡刷卡時,需要由台灣付帳,因此必須經過匯率的換算,刷卡金額將連帶受到匯率的影響。旅行支票的優點是安全性高,所以結匯的金額高時,可以選用較安全的旅行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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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F-1學生簽證的權利與義務有哪些?
F-1學生簽證的權利與義務如下:
-- 需如I-20所標示之日期及學校報到。
-- 在美期間必須是全時(full time)學生。可以轉學但需維持全時學生身份。
-- 可在校內打工,如經允許可在校外打工或實習。
-- 可以有條件的申請延期居留,如:畢業後之實務訓練(practical training)或繼
續攻讀其他學位、課程。
- 何謂J-1簽證?
??? Under update (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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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美國簽證面談時要注意些什麼?
請參考 AIT 的「學生及交換賓客簽證」網頁 (http://ait.org.tw/zh/visa/niv/Student_menu.asp)。常見問題請看
http://ait.org.tw/zh/visa/niv/TSSFAQ_E.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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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如果想和父母、配偶、子女一起出國有什麼辦法?如何辦理F-2簽證?
請參考 AIT 的「眷屬簽證」網頁 (http://ait.org.tw/zh/visa/niv/NIVE02-6-Dependent_F.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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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F-2簽證者有何權利及義務?
持F-2簽證者權利及義務如下:
無論如何不可工作(全時、半時或自營生意)。
如所依附的學生得到延期居留,則持 F-2 簽證者亦可延長其居留期限。
短期離開美國國境之規定與 F-1
簽證持有者相同,需具備有效的護照或旅行行證件,簽證(除非經證照科允許得免者)及經學校認可的I-20(第四頁)。
可以就學但只限半時(part time),要全時(full time)就讀需改為F-1簽證。
當所依附之F-1學生離開美國時,必須一起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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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配偶在美唸書可否以F-2身份至美國唸書?
未婚配偶不具合法身份故不可因之申請F-2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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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讀博士班, 回國探親的期間, 護照簽證都已過期,
是否需拿I-20重新簽證?
是的,需要拿I-20重新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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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和I-20在台遺失後又辦得新件, 回美前是否還需簽證?
是的,需帶新護照﹑新I-20﹑簽證申請單﹑財力證明等文件至在台協會重新申請簽證。請參考 AIT
網頁 「護照遺失或被竊」(http://ait.org.tw/zh/visa/niv/NIVE04-Los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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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拿到F-1簽證, 但因事不能如I-20之期赴美報到怎麼辦?
可以以下方法辦理:
-- 如果只晚幾天,則應先取得學校新的 I-20 或是有註明新報到日期的信函﹝表示學校願意接受你晚報到﹞。
-- 如果是必需延遲一學期,則需向學校申請一份新的I-20
。有些學校會讓你唸下個學期,有些學校則會重審你的入學資格。拿到新的I-20 後再去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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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台灣取得A學校I-20及學生簽證後,
又收到更喜歡的B學校寄來的I-20, 怎麼辦?
回在台協會出示新的I-20,提出合理的理由,重新申請簽證。如離台前未申請變更,到美後需向原校報到註冊後再辦轉學,費時又費錢。至於什麼是「合理的理由」,基本上只要合於常理,應不會受到什麼刁難。
(以上資料來源:
學術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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