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日的由來

從太空觀察地球
從月球軌道觀察地球。(NASA,1968年12月24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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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國際資訊局(IIP)《美國參考》Tim Brown 報道﹐ 每年4月22日為地球日。地球日促使人們考慮為保護地球自然資源還需要進行哪些工作。儘管有一些非政府群組織協調各地學校和公園等場舉行的數千個地球日紀念活動﹐但在地球日背後﹐並沒有統一的群組織工作。地球日不是國家假日﹐但全世界各地都慶祝地球日。在美國﹐人們紀念地球日﹐突出表明環境意識已發展成全民意識﹔過去只有少數人倡導保護環境﹐如今這個觀念已經脫離邊緣狀態﹐躍居美國主流。

但是﹐以往的情形卻大不相同。十九世紀﹐由於美國幅員遼闊﹐自然資源豐富﹐美國人習慣地認為﹐天涯處處是綠蔭。人們在某一塊土地﹑森林或煤礦盡享大自然的資源以後往往遷移別處。二十世紀早期﹐隨著大工業興起﹐人們容忍大煙囪鋪天蓋地的濃煙﹐毫無怨言。被工業廢水污染的河流也司空見慣。早在20世紀30年代中葉和50年代﹐流經美國工業腹地的俄亥俄州凱霍加河(Cuyahoga River)因河岸兩旁的工廠排出化學廢料燃起熊熊大火。當時廣大公眾對此無動於衷﹐甚至知道這件事的人也寥寥無幾。

二十世紀60年代﹐公眾觀念發生了變化。1962年﹐海洋生物學家雷切爾‧卡森(Rachel Carson)出版了《寂靜的春天》(Silent Spring)一書。書名寓意著一個沒有飛鳥的未來﹐作者以通俗易懂的語言描繪了劇毒農藥和當年美國工農業及生活常用化學劑造成的長期毀滅性影響。《寂靜的春天》一躍成為暢銷書。 1968年﹐阿波羅號(Apollo)宇航員進行前所未有的繞月球飛行﹐在返回地面時第一次為地球拍攝了全景照片。地球在這張照片中顯得小巧﹑柔弱﹐但絢麗獨特﹐很快就在數百萬人的心中留下深刻印象。1969年﹐凱霍加河的工業廢料再度引發大火。這一次﹐公眾做出了迅速強烈反應。 著火的河段位於俄亥俄州的克利夫蘭(Cleveland,Ohio)﹐該市立即成為全美嘲笑的物件﹐全國各廣播電臺開始播放諷刺歌曲《燃燒吧﹐大河﹐燃燒吧》(Brun On, Big River, Burn On)。 同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全國環境政策法》(The 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宣布了一項"鼓勵促使人類與環境和諧相處﹐相得益彰的國家政策。"

當年在人們緩慢培養環境意識的同時﹐抗議美國卷入越戰的呼聲也日益高漲。公眾的反戰遊行﹐特別是大學校園的示威﹐使人們認識到﹐有群組織地挑戰"現狀"﹐事實上可以改變政策和行為。

長期倡導保護環境的威斯康星州(Wisconsin)聯邦參議員蓋洛德‧納爾遜(Gaylord Nelson)認識到﹐反越戰抗議活動採用的方法在其他方面也可能有效。納爾遜後來寫道﹕"當時大學校園在越南戰爭問題上群情激昂。抗議活動﹐即反戰宣講會遍及全美校園......我突然想起﹐為什麼不能舉行一個環保宣講會﹖ 這便是地球日的由來。"

納爾遜回到首都華盛頓後開始向各州州長﹑大城市市長﹑大學報刊編輯﹐特別是向在美國中小學發行的《學刊》(Scholastic Magazine)雜誌呼籲設立地球日。1969年9月﹐納爾遜正式宣布1970年春的某個時候將舉行"全國環境宣講會"。 他回顧說﹕"新聞通訊社向全美報道了這一訊息。 反響是驚人的......全國各地的人們紛紛通過電報﹑來信及電話進行詢問。我於是安排我在參議院的助手從我的辦公室協調地球日的活動。12月份﹐這場運動迅速擴展﹐有必要在華盛頓開設辦事處﹐為地球日的詢問及活動建立全國聯絡中心。"

"地球日實現了我的願望。我的目的是呼籲全國對環境問題表示關注﹐以其巨大的規模使政界受到震撼。最初有些冒險﹐但終於獲得成功。大約2,000萬人參加了全國和平遊行集會。一萬所中小學﹑兩千所大學﹑一千個社區踴躍參與......地球日便轟轟烈烈地誕生了。"

第一屆地球日活動大獲成功後﹐美國通過了一系列重大聯邦立法。1970年成立美國環境保護署(EPA)﹐1972年出臺《潔淨空氣法》(The Clean Air Act)和《潔淨水法》(The Clean Water Act)﹐1973年頒佈《瀕臨滅絕動植物保護法》(The Endangered Species Act)。這些法案包含許多涉及廣泛的條款﹐其中有汽車必須使用無鉛汽油﹐每加崙汽油須到達一定的行使里程﹐還必須裝有排氣催化轉化器﹐以減少汽車排放的有害氣體。

這一系列法案通過之後﹐地球日似乎銷聲匿跡了。儘管年度紀念活動繼續舉行﹐但其規模和聲勢與第一年不可同日而語。地球日似已成為70年代初抗議時期的陳年舊事。

但地球日的精神並未泯滅。環境群組織的規模擴大且實力增強。這類群組織中包括綠色和平群組織(Greenpeace)﹐它於1971年在加拿大成立﹐採納了非暴力的公民抵制(civil disobedience)原則﹐提高公眾對於鯨類數量的減少以及核能構成的威脅的認識。大自然保護協會(Nature Conservancy)成立於1951年﹐於70年代初重新致力於"保護大自然的多樣性"﹐並開始購買未開墾的土地﹐將其作為自然保護區。峰巒俱樂部(Sierra Club)和全國奧杜邦協會(National Audubon Society)等有威望的機構採取有力行動﹐對木材公司提出法律訴訟﹐以減緩老樹林遭砍伐的速度。靠公眾捐贈籌措資金﹐由律師﹑宣講人員﹑科學家和博物學家群組成的非政府群組織(NGOs)已成為積極有力的環境監護者。

在家中﹐美國人常常在子女的督促下開始將家庭垃圾分類﹐以便於回收。到80年代末﹐很多社區都建立了回收系統。到90年代中期﹐這些市政回收工作已有收效﹐運到廢渣埋填場的垃圾明顯減少﹐美國20%以上的市政垃圾經回收利用後變成有用的產品。公司企業越來越了解消費者的心理﹐也考慮到公司利潤的底線﹐從而開始以重視環保的形象出現。很多公司採取了合理的經營方式﹐在提高效益的同時減少了工業垃圾。

1990年的地球日恢復了浩大的聲勢。在第一個地球日的主要群組織者之一丹尼斯‧海斯(Dennis Hayes)的指導下﹐1990年地球日具有國際規模。全世界有兩億多人 ── 相當於1970年的十倍 ── 參加了有關活動﹐敘述環境最終已成為全球公眾所關注的問題。這一全球趨勢繼續發展到1992年在巴西裏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環境和發展會議(UNCED)﹐數量空前的政府和非政府群組織就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範圍廣泛的計劃達成了一致。

1995年是地球日創立25周年﹐是一個評估在環境問題上取得的進展的時機。從西方國家傳來的訊息似乎不錯 ── 空氣和水更加潔淨﹐森林面積有所擴大﹐其他很多環境指數也在上升。立法﹑非政府群組織提出的法律訴訟﹑公共宣講和更有效的經營行為共同形成的動態結合體﹐對環境狀況產生了顯著﹑積極的影響。

但對於這種進展的積極程度存在著不同見解。環境事務記者格雷格‧伊斯特布魯克(Gregg Easterbrook)在《紐約人》(New Yorker)雜誌上指出﹐環境法規"連同在環境意識的激發下產生的極其多樣的民間努力......取得了驚人的成果......環境法規毫不繁瑣﹐耗資並不巨大﹐而且事實證明這類法規極為有效﹐耗資低於預算﹐已使實行這些法規的國家的經濟得到增強﹐而沒有受到削弱"。

非政府群組織發行的一份主要刊物《環境》(Environment)雜誌卻做出了不太樂觀的評估﹕"地球日......既沒能培養出具有持久積極性的公民群體﹐也沒能消除使民主責任制的信譽受到破壞的普遍隱患。儘管環境主義者自1970年以來在制度和公眾覺悟兩方面都取得了重大進展﹐但環境安全......在今天甚至比25前更難以得到保障。"

2006年是地球日誕生36周年。1970年開始的這場抗議活動已經發展成對環境和承諾保護環境的全球性紀念活動。地球日的發展歷程是過去30多年來環境意識不斷提高的寫照﹐地球日的意義在於堅信環境是一個全球關注的問題。

(完)


製作日期: 2006.04.18 更新日期: 2006.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