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贊助文化藝術的兩大渠道

 

美國國務院國際資訊局(IIP)《美國參考》Michael Jay Friedman 報道﹐根據2003年美國國家藝術基金會(the 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的預算﹐美國政府為文化藝術事業提供1.5億美元的撥款。國家藝術基金會是美國政府贊助藝術家和學者的最大公共資金來源。據估計﹐美國公共資金和民間資金每年為文化藝術提供的贊助總額為120億美元。這兩個數字相差懸殊﹐但這正敘述美國採取分散的﹑基本以自願為原則的﹑具有高度活力的機制扶持文化事業。儘管美國的機制與某些國家集中管理的機制不同﹐但這個機制深深紮根於美國歷史﹐受到美國人民廣泛的支援。

相對而言﹐美國至今仍然是一個實行分權制度的國家。在美國﹐許多在其他地區由國家提供的服務由各州和各地方或通過支援群組織提供。大多數美國人喜歡稱國家為聯邦(federal)﹐不用中央政府這個標簽。聯邦政府為維護生氣勃勃的文化環境發揮重要的作用﹐美國的個人﹑公司和其他民間群組織則提供大部份資金。這個體制的優越性在於活力充沛﹕門類繁多和不斷變化的文化藝術有數以千計的資金來源為後盾﹐幾乎每一個州都有一些提供贊助的渠道。

政府贊助

國家藝術基金會主席達納‧喬歐亞(Dana Gioia)認為﹐歐洲集中贊助文化藝術的模式發源於皇室和貴族扶持文化藝術的傳統﹐後來被現代國家所繼承。相形之下﹐美國歷來沒有皇室和世襲貴族。美國高舉個人自由的旗幟為文化藝術提供贊助﹐建立了充份依靠民間慈善事業並由政府提供補充贊助和鼓勵民間捐款的體制。

聯邦政府大約為文化藝術提供2%的所需資金﹐各州和各地方機構提供約8%。但是政府贊助往往可以產生"種子"(seed)和"乘數"(multiplier)效應。開新文件的群組織即使只得到較少的聯邦贊助﹐也具有很大的意義。某個藝術家或藝術機構一旦得到聯邦政府的認可﹐往往會在民間贊助方眼中獲得一定的地位。據最大的聯邦贊助來源國家藝術基金會估計﹐政府贊助的每一個美元可輔助說明受益機構吸引7至8美元的民間贊助和收入。

既然很多贊助決策不由華盛頓做主﹐藝術家們就不必那麼積極地向政府官員證明自己工作的價值﹐沒有一個政府機構可以對美國的文化生活產生很大的影響。

達納‧喬歐亞寫道﹕"國家藝術基金會從不利用擁有的資源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美國藝術界。"與此同時﹐美國的慈善事業規模龐大﹐大量各類文化藝術活動都能得到可靠的贊助。美國有1,500個專業劇場﹑1,200個交響樂團和大約120個歌劇院團。在這樣一個幅員橫跨美洲大陸的國家﹐很多人居住在距離大城市文化中心很遠的地方﹐所以分散化的政策有助於文化藝術更貼近人民。

民間贊助

聯邦政府對文化藝術的最大貢獻可以說是慈善捐款的稅收減免﹐大多數美國人可從應繳的收入稅中扣除為合格的非營利群組織捐款的部份。即使沒有這項稅收優惠﹐美國人仍然願意贊助文化藝術。美國民間慈善捐助的風氣遠遠早於收入稅的誕生。但是由於有了稅收減免﹐民間捐助的數額大大超過聯邦的直接贊助。據估算﹐2003年民間資金為藝術家和藝術團體提供的贊助總額為120億美元﹐全美人均捐款42美元﹐其中約一半來自個人捐款﹐三分之一來自基金會﹐其餘來自公司企業。

美國對文化藝術的贊助並不限於捐款。與歐洲國家相比﹐美國文化團體更多地依靠門票收入。例如﹐美國管弦樂團的收入有40%音樂會門票﹐德國管弦樂樂團從政府直接獲得的贊助可能佔80%。美國的體制有助於每一個人以個人的娛樂開支為自己喜愛的音樂﹑戲劇和文學提供贊助。

同樣的做法也在非商業性的電臺和電視廣播領域應用。在英國﹐納稅人必須為贊助廣播節目支付執照費﹐不論人們是否喜歡收聽或收看有關的節目。在美國﹐政府給予一定的贊助﹐但公共廣播工作人員﹐包括公共廣播服務臺(the Public Broadcasting Service)(電視)和全國公共廣播臺(National Public Radio)的地方臺﹐不論規模大小都需要依靠向觀眾和聽眾募捐。麥當勞連鎖店創辦人的遺孀瓊‧克羅克(Joan Kroc)在去世前給全國公共廣播臺留下了2億美元的捐款。此外﹐數以千計的聽眾還通過個人捐款成為各地方臺的會員﹐需要的捐款數額並不高﹐通常遠遠低於100美元。

有史為證﹐克羅克的捐贈並非罕見。鋼鐵巨子安德魯‧卡內基(Andrew Carnegie)曾捐贈3.5億美元﹐其中部份款項用於建立了3,000個公共圖書館和一所大學。卡內基曾經說道﹕"我決定停止聚斂﹐著手明智分配財產這個更嚴肅和更艱難的任務。"其他建立基金會的工商巨頭有亨利‧福特﹑約翰‧洛克菲勒等。今天還有很多人繼續為文化藝術提供贊助。如果不了解公共部門和民間部門交相輝應的關鍵作用﹐就無法對美國文化藝術事業進行完整的考察。

世界各國都希望以符合本身特定價值觀和歷史積淀的方式贊助文化藝術﹐創造豐富的藝術和文化生活。美國通過一個靈活的機制扶持文化藝術﹐以公共資金為槓桿﹐同時鼓勵民間捐款﹐發揚個人的自主性。


製作日期: 2006.03.27 更新日期: 2006.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