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與反應主義
Realism and Reaction 世界上許多人都認為,美國人是外向的、務實的、樂觀的。外向的原因是他們喜歡加入俱樂部、喜歡參加政治運動、喜歡隔著走廊或籬笆與鄰里們攀談;務實的原因是他們喜歡換新車、喜歡換更大型的電視機;樂觀的原因是他們有信心在這個美好的世界上有所作為,他們對生活始終持肯定態度,從不持否定態度。 在這些一般印象中,的確有些是事實,雖然年復一年真實的成分越來越少,但是美國最精華的文學很少是出自這些美國人之手。甚至在18世紀,人們普遍相信經由美化人類的習俗,人就具有完美性。當然當時也有懷疑者。19世紀則充滿偉大的悲觀論者,「大吼一聲,不!」(如梅爾維爾[Melville]描寫他自己一般),也有偉大的肯定主義者如愛默生(Emerson)和惠特曼(Whitman)。到了19世紀末,大眾詩人的那種愜意樂觀的語調受到了馬克‧吐溫(Mark Twain)、克萊恩(Crane)與詹姆斯(James)的挑戰,這裡僅列舉幾個著名案例。20世紀初期歷久彌新的文學作品通常是在批判美國社會品質,且其語氣多是挖苦諷刺的。典型的美國人成了被取笑的人物或同情的對象,美國的夢被說成是夢幻不切實際。偶爾出現的肯定論者如桑德伯格(Sandburg)也幾乎成了不合時宜的人。 本章節所論的作家中,希歐多爾‧德萊塞(Theodore Dreiser)或許是20世紀最重要的美國新聲。他的自然主義以及他對主題的選擇經常倣傚著他的前輩史蒂芬‧克萊恩(Stephen Crane),但是文體和方法卻大相逕庭。沒有詩歌象徵主義的蹤影,沒有深入探尋心理和神經問題。可能由於他的童年在極度貧困的移民家庭裡度過,缺少教育、技藝和地位,以致於使他失去了一切。德萊塞(Dreiser)比較關注社會對人產生的作用,而不太關注脫離環境的人。雖然這些表面的細節充斥他的作品,但是他提到的像是人的衣飾、話語、工作卻過了時。雖然如此,他對產生兇殺和賣淫等社會現象及企業成就的處理和黑人文學一樣現代。德萊塞(Dreiser)是來自社會下層而非來自中產階級家庭,但卻是這類人物中的第一位重要作家。從這個意義上說,他是經常徜徉在當代美國作品中的一位先驅。 在德萊塞(Dreiser)的小說中,他努力做到以科學模式處理人,而不是以詩人的洞察力憑直覺去處理人,且19世紀的作家們對這種作法十分推崇。他認為生活是艱難的,且在社會達爾文主義、左拉理論和自然主義中他發現了這樣的解釋,人是社會過程和社會力量的產物,最終是一種社會進化的產物。這樣來闡釋生活雖然不夠充分,但他的書仍引起許多茫然美國人的共鳴。這些茫然的美國人從書中領悟到,美國一方面承諾遠大夢想,另一方面仍明顯存在著賄賂、虛偽和厚顏無恥,二者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距。德萊塞(Dreiser)的調性始終嚴肅,從不挖苦譏笑。所以他的傑作都是以他自己的經歷或者他家庭親人的經歷為基礎,如《嘉莉妹妹》(Sister Carrie);或者是真實事件小說的重新改造,如他的著名小說《一個美國人的悲劇》(An American Tragedy),因為這樣較適合他的文風。思考過後,德萊塞(Dreiser)的著作是偉大的,雖然有某些明顯的缺點,因為他的著作誠實到了固執的地步,又有現實主義的特點,然而這些特質在繼他之後出現在文學舞臺上的美國作家作品中仍反覆出現。 在他們相互對立的方法中,20世紀前葉兩位最重要的詩人愛德華‧阿靈頓‧羅賓遜(Edward Arlington Robinson)和卡爾‧桑德伯格(Carl Sandburg)也企圖探索美國生活的品質,並用德萊塞(Dreiser)式的非凡真實予以報告。從一開始,美國詩人傾向於涇渭分明的兩大陣營:傳統主義者(traditionalists)與創新主義者(innovators)。19世紀的坡(Poe)和惠特曼(Whitman)分別代表了兩派,20世紀的羅賓遜(Robinson)和桑德伯格(Sandburg)也分別代表兩派。雖然他們不像羅伯特‧弗羅斯特(Robert Frost)那樣擁有眾多的讀者,但是羅賓遜(Robinson)和弗羅斯特(Frost)一樣也擁有英格蘭背景,也有以詩作報導世界事件的優秀品質。但是,羅賓遜(Robinson)的調性特徵是冷嘲熱諷、有些孤傲不群和漠不關心的,即使在他表達某種潛在的同情心時也是使用同樣模式。在他最著名的詩作如《理查德‧寇裡》(Richard Cory)和《米尼韋爾‧奇威》(Miniver Cheevy)中,羅賓遜(Robinson)使用傳統的音步與韻腳,描繪了怪異、扼要、驚人的插曲,且這些插曲顯示了人對生活的個性反應。他與德萊塞(Dreiser)一樣認為人生是艱難的。還有羅賓遜(Robinson)在《弗拉德先生的宴會》(Mr. Flood』s Party)中使用戲劇敘事體,這種詩體為弗羅斯特(Frost)所偏好,且他在《雇工之死》(The Death of the Hired Man)中就曾使用過。羅賓遜(Robinson)也使用傳統主題如亞瑟王傳奇(Arthurian legends),但是他所有的詩作都傾向世俗傳統,像華茲華斯(Wordsworth)的《螞蟥收集者》(The Leech Gatherer)或坦尼森(Tennyson)的《國王的田園生活》(Idylls of the King)一樣。羅賓遜(Robinson)詩作中典型的20世紀即是他悲觀主義的調性,以及他對傳統和現實不存幻想的潛意識。 卡爾‧桑德伯格(Carl Sandburg)在詩歌的洞察力和技術上代表了另一派,他打破了源自於惠特曼(Whitman)的詩歌傳統。他的許多重要背景與德萊塞(Dreiser)頗為近似,他也是來自於移民家庭,也在不同的環境中長大,只是他的家庭較為幸福且家境也較為優渥。對社會問題,他不從社會達爾文主義那尋求答案,而是認為社會問題存在於社會制度的弊端之中,而他自己的社會主義使他充滿希望。社會主義也使他看到普通人身上的偉大之處,看到人有能力創造一個社會,且在這個社會中,各種不平將會夷平,每個人的潛力將得以實現,美國的夢想和現實之間的鴻溝也將填平。在桑德伯格(Sandburg)的詩篇中,人們可以聽到19世紀理想主義的迴響,也就是聽到惠特曼(Whitman)和愛默生(Emerson)的聲音。人們也聽到穿著20世紀服飾的18世紀信念,這種信念認為,政治與社會變革是通向改善了的社會品質之途徑。 套句惠特曼(Whitman)的話,桑德伯格(Sandburg)在詩中「吟唱」的美國和美國人民,並非吟唱普通人,而是吟唱理想的人。桑德伯格(Sandburg)用惠特曼(Whitman)使用過的自由詩體寫詩,詩行長短不齊,使用較鬆散的口語節奏,且不用尾韻。其最大優點是使用高雅的節律和前韻。桑德伯格(Sandburg)甚至倣傚惠特曼(Whitman)的做法,以短行開頭,逐步加長,一直加到非常之長,然後又以幾個短行結尾,就像波浪的浪尖一樣。他也倣傚惠特曼(Whitman),以清單和目錄安排結構,讚美卑下之人和似乎無足輕重的事。就這樣,桑德伯格(Sandburg)如同在他之前的惠特曼(Whitman)一樣,在20世紀初力舉創新,反對傳統格式。此外在此期間,他創作了許多偉大詩篇讚美芝加哥(Chicago),在風格和詩力上堪與惠特曼(Whitman)讚美曼哈頓(Manhattan)的詩篇相媲美。 桑德伯格(Sandburg)的詩歌較羅賓遜(Robinson)的有過之而無不及,他的詩作中含有當時流行的主題。但正如人們所預料的那樣,在那些悠然自得的氣泡被刺破了的時代裡,散文比詩歌更有份量。因為揭露腐敗、披露真相是散文的本分,更容易訴諸散文家的筆端。然而有趣的是,1900年至1920年間發表最能經得住歷史考驗的作品是詩歌,不僅包括桑德伯格(Sandburg)、羅賓遜(Robinson)(還有弗羅斯特[Frost])的詩歌,也包括托馬斯‧斯特爾那斯‧艾略特(Eliot)的《荒原》(The West-Land)和《普魯弗洛克》(Prufrock)。艾茲拉‧龐德(Ezra Pound)的詩歌也很有影響力,但他主要影響了當時人們對詩歌的認識。艾略特(Eliot)肯定地認為,當時的人和社會都很悲傷且惡劣。他以諷刺挖苦的口吻、誇張的筆觸寫詩,就好像抒發他漂泊異鄉的愁苦一樣。他的詩作為創造偉大文學的人們開了先河,我們也依此認為,這些都是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的作家。 二十世紀第二個行動10年的重大事件當然是第一次世界大戰。這場戰爭,我們現在回過頭來看,一方面,大家開始拋棄天真浪漫;另一方面,也開始對社會現實冷嘲熱諷。實際上,之前的文學已清楚地表明,美國最優秀的作家已經跳出了時代的局限。過去樂觀、務實、見到同伴就打招呼這些典型的美國人,在我們偉大作家的隊伍中從來就未曾有過。然而,那場戰爭逐步將四百萬美國人捲入其中,徹底改變了所有美國人的世界觀。戰爭使他們放棄某些鄉土主義,加劇了他們的悲觀主義,對典型的美國事物不再樂觀。於是他們成批地離鄉背景,走出國門客串歐洲。絕大多數被認為是20世紀最傑出的作品都是在歐洲寫下的,且都出自有歐洲生活經歷的作家之手。葛楚‧史丹(Gertrude Stein)筆下失落的一代是他們作為美國人的那種情感。在一定程度上,唯有早期作家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同樣有這種感覺。像艾略特(Eliot)和龐德(Pound)一樣,森克雷爾‧路易士(Sinclair Louis)、約翰‧朵斯‧巴索斯(John Dos Passos)、艾爾尼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卡明斯(e.e. Cummings)、威廉‧卡羅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和斯科特‧費茲傑拉德(Scott Fitzgerald),都曾長期旅居歐洲。這些優秀的作家都沒有參與過戰爭,只參加過訓練營和救護隊。因此,他們再次掀起對美國生活的批判,不是因為第一次世界大戰,而是因為長期接觸歐洲文化。在典型20世紀前葉末期問鼎的作家中,只有斯坦貝克(Steinbeck)和門肯(Mencken)沒有歐洲生活的經歷,門肯(Mencken)對此事實甚至覺得不容侵犯。 千千萬萬的美國人參加了「為使世界民主安全的戰爭」(這是威爾遜[Wilson]總統所稱,也是許多美國人以行動證明的),雖有更多的人並未參與,但生活都受到了戰爭的影響。這兩種人在20年代催生了一種面貌為之一新的社會。之所以稱為「崛起的20年代」,是因為在此期間,婦女終於有了選舉權、終於「解放」了,不論在衣飾、舉止和道德上都發生了革命。頒發了禁酒令(一種視飲酒為非法的「高尚試驗」),卻導致臭名昭著的公開賄賂、腐敗和違法;美國社會財富較以前更為普及,消費較以前更為顯著;重視娛樂、懈怠職守,成了日常景象。那是一個誇張、試驗及變革的年代-一個催生諷刺文學的年代,也是一個悲觀到足以接受甚至擁抱諷刺文學的年代。 20世紀最有影響力的兩位諷刺作家即為小說家森克雷爾‧路易士(Sinclair Louis)以及新聞記者身兼散文家的門肯(H.L. Mencken)。他們兩人徹底改變了美國人對自己的看法。路易士(Louis)以反覆出現的人物類型和背景,及對美國西部腹地的全景觀照,寫就連鎖系列小說,然而他對戰爭卻置若罔聞,彷彿沒有發生一樣。路易士(Louis)雖然長期旅居歐洲,卻僅在一部小說中作為旅遊景點偶然提到。如同德萊塞(Dreiser)與桑德伯格(Sandburg)一樣,路易士(Louis)出生於美國明尼蘇達州的小鎮,是個中西部人。且他的處女作與成名作《大街》(Main Street)也是以小鎮為背景的,但是激進份子路易士(Louis) 不是飢寒交迫的移民之子,而是出身於道地的中產階級家庭。路易士(Louis)的父親是醫生,他曾就讀於耶魯大學,並擔任厄普頓‧辛克萊(Upton Sinclair)(以暴露芝加哥肉類加工業為主題的著名小說《屠場》(The Jungle)之作者,以《屠場》(The Jungle)和其他宣傳社會主義的小說而馳名的作家)的秘書,並在歐洲擔任多年的新聞記者,與著名的外國記者及時事評論家湯普森(Dorothy Thompson)結為連理。他很快便名聲鵲起,他賦予劇中人物的名稱像是巴比特(Babbitt),如同狄更斯(Dickens)一樣成為一見而知其性格的名字。美國人的許多觀點都是來自於他經常描繪的誇張人物。 儘管路易士(Louis)的小說加劇諷刺效果,然而他的小說仍是以高度獨創的模式表達現實主義。他不但擁有敏銳的喜劇眼光且能真實聆聽日常語言;他具有驚人的模仿能力和表演能力,故事情節總能娓娓道來,談吐不凡、引人入勝;這些特質都能在他的小說裡得窺一二,尤其在他最早期(最傑出)的作品中俯拾即是。他在《大街》(Main Street)、《巴比特》(Babbitt)及《孔雀夫人》(Dodsworth)裡所描寫的是有關小鎮社會的講究虛榮、社會文化的薄弱,商人夫婦的卑微哀婉生活。在美國人看來,粗看雖不無驚訝,細品卻恰如其分。雖然如此,這些生活都沒有悲劇意蘊。路易士(Louis)的作品喜劇色彩濃厚,常使讀者捧腹,然矛頭所向並非讀者自己而是他筆下的人物;嘲笑他所揭露的那些人物,雖然荒誕不經,自己卻渾然不覺。這類型的小說雖不一定是文學作品中的上乘之作,但是它們的確在當時產生極大的影響力。那些被生活所掩蓋令人不悅的瑣事,流淌於他的筆端,耐人尋味。這種嚴肅卻深藏不露的寫作手法也使路易士(Louis)成為諾貝爾獎得主,而且是第一個獲此殊榮的美國小說家。 20世紀初,門肯(H.L.Mencken)的影響較路易士(Louis)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創辦的美國信使(American Mercury)雜誌在20年間成了知識界裝點門面的必讀之物。門肯(Mencken)用社論和散文譏諷那些他稱之為「布撥依瑟booboisie」(笨蛋)其不斷翻新的荒誕不經,他筆鋒犀利如芒刺在背,使作家們紛紛效仿。門肯(Mencken)(像德萊塞[Dreiser]一樣,他也是德國移民者的兒子)不是書齋裡培養出來的文學家,他在巴爾的摩生活了很長的一段時間,當過記者也做過編輯,創作了許多作品。他不屬於芝加哥文人團體,不屬於紐約文學社團,也不屬於旅居巴黎的文學圈子。除了德萊塞(Dreiser)以外,他和主要作家沒有過密的交往,然而讀過他的雜誌、報刊文章和《偏見》(Prejudices)(一本文如其名的散文集)之受過教育的普通人及專業作家也都深受影響。像所有的諷刺作家一樣,他十分關注他的人物,用誇張、犀利且通常是冷嘲熱諷的語言嘲弄他們;他關注他的城市,關注他的「笨蛋們」,關注他的德國夥伴,關注他的文人生活。他風格上富有個性,抨擊時富有才華,語言富於創新。憑藉這些,他用激勵人心的方式,以學者的態度,潛心鑽研深奧的語言。其研究成果匯成了傳世之作《美國語言》(The American Language)。這部專著資料翔實且觀察入微,至今仍振聾發聵。門肯(Mencken)思維活躍、孜孜不倦、追求完美、痛恨偽善和無恥,這些在他所寫的全部著作中無不躍然於紙上。 本章要介紹的最後兩位小說家是菲茨傑拉德(F. Scott Fitzgerald)和約翰‧斯坦貝克(John Steinbeck)。前者馳騁於「崛起的20年代」,後者則是30年代十年大蕭條時期的憤懣小說家代表。路易士(Louis)和門肯(Mencken)對自己所處的年代漠不關心,而菲茨傑拉德(Fitzgerald)和斯坦貝克(Steinbeck)倆則感到與時代融為一體,不但嚴肅以待「自己」的年代,不忍冷嘲熱諷;且感到自己是時代的產兒,難以漠然置之。菲茨傑拉德(Fitzgerald)和路易士(Louis)一樣也出生於明尼蘇達州,之後移居普林斯頓,那裡的人都比他富有,都比他世故,看上去也都比他聰明,他始終感到自歎弗如;23歲時他的第一部小說《風景這邊獨好》(This Side of Paradise)付梓出版,一舉成名,財源滾滾,但他始終感到自慚形穢,難以釋懷。他外表英俊瀟灑,和夢寐以求的女性澤爾達(Zelda)結婚。當旅居巴黎的作家們如海明威(Hemingway)還默默無聞、忍饑挨餓時,他就已經聲名遠播、頗為富有了。 菲茨傑拉德(Fitzgerald)早就意識到了,正如他的書名《樂極生悲》(The Beautiful and Damned)所顯示的那樣,那歡樂、跳舞、賭博、無拘無束的生活也有悲傷和令人懼怕的一面。他的經濟日益拮据、妻子的精神病日漸嚴重、自己也感到精神日漸崩潰,於是他的小說也日漸深邃,悲劇成分日益增加,終於在45歲之前於好萊塢結束了他的生命。他的傑作之一《偉大的蓋茨比》(The Great Gatsby)描寫了一個渴望富有、希望受人歡迎、希望得到幸福的青年,但由於種種原因而難以如願。這些原因,菲茨傑拉德(Fitzgerald)以藝術的手法,以理解的同情,成功地使讀者感到是悲劇性的。菲茨傑拉德(Fitzgerald)之後的一部小說《溫柔的夜晚》(Tender is the Night),描寫了旅居法國的有錢「幸運兒」之間的婚姻糾葛,淒婉更盛,且更具自傳性。股市於1929年崩塌,嚴峻的30年代開始進入大蕭條,希特勒(Hitler)掌權的同時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來臨之時。這時,菲茨傑拉德(Fitzgerald),一位幸運的年輕作家,愉悅的20年代象徵,精神開始走下坡。菲茨傑爾德的小說,以明快的背景襯托歡喜的人物,但十分悲苦淒婉。場景變了,筆下的世界坍塌了,他才華橫溢的火星也隨之逐漸熄滅了。 菲茨傑拉德(Fitzgerald)充分反映20年代,約翰‧斯坦貝克(John Steinbeck)則充分展現了30年代。斯坦貝克(Steinbeck)生於加州的薩利納斯,他熱愛西部,心繫鄉村。他的筆下有棄兒、有乞丐、有普通勞動者、有生物學家,這些人的生活他都經歷過。他熱愛所有這些人,就像菲茨傑拉德(Fitzgerald)熱愛東部、熱愛歐洲、熱愛富豪、熱愛他後來稱之為寄生者的「美麗之人」一樣。斯坦貝克(Steinbeck)寫出許多引人入勝的故事,如一個小男孩如何渴望得到一匹小馬(《小紅馬》[The Red Pony]),一個移民工如何關愛那個有些弱智的被監護人(《人鼠之間》[Of Mice and Man]),各種被遺棄的人如何相互關照(《托爾提拉公寓》[Tortilla Flats]和《罐頭加工廠的芸芸眾生》[Cannery Row])等。他還寫過科技著作如《科爾特茲海》(The Sea of Cortez),研究下加利福尼亞某海灣的海洋生物。他也寫過反納粹的小說和戲劇如《月落星稀》(The Moon is Down)。他的最後一部小說《與查理同行》(Travels with Charley)是以美國為題材。此外,他以代表作《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榮獲諾貝爾文學獎。這部小說描寫成千上萬的中西部農民,遭受百年不遇的乾旱和美國的經濟大蕭條,失去了生存的依託,被迫離鄉背井向西部逃荒落難而去。難民們的耐力與毅力催人淚下,而瑪‧約德(Ma Joad)和她的新郎讓人刻骨銘心。《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證明,由憤怒和追求正義的激情催生出的說理小說,能超越宣傳而成為文學。
1. 頭韻(front rhyme):詩歌連續行的開頭韻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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