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文學精華
Highlights of American Literature


現實與反應主義 Realism and Reaction

第二十一章
西爾多‧德萊塞 (Theodore Dreiser)

德萊塞(Theodore Dreiser,1871-1945)被公認是美國最偉大的寫實主義或自然主義作家之一。他的小說處理日常生活,通常是黑暗的一面。那些充斥在他小說中的角色,無法主張自身意志抵抗自然或經濟力量,這些角色是善與惡的混合體,但德萊塞極少對角色提出批判。他以大量的細節描述這些角色與其行為。如同德萊塞眼中的他們,人類並不悲劇化,但卻相當可憫,他們沒有能力逃脫出那微小的命運。最後作家以其具有說服力的權威與力量,使得讀者不得不分享他的憐憫觀點。

德萊塞生於印第安那州的小鎮,他年少時便力抗貧窮並欲逃脫出狹窄的生活圈。他的一位中學老師認為他具有天分,因此幫他支付學費就讀印第安那大學。不過德萊塞一年後便休學,因為大學生活「與日常生活一點關係也沒有。」他在芝加哥從事過不同工作:洗碗、挖煤礦、在工廠做工及收帳,這些經驗後來都成為他小說的題材。他自學而成為報社記者,並在奮鬥成為小說家之前的幾年,都以從事記者和編輯等新聞工作維生。

第二十二章
愛德恩‧阿靈頓‧羅賓森

愛德恩‧阿靈頓‧羅賓森(1869-1935)是一位處於時代交接期的詩人。他生活在美國南北戰爭後時代,當時美國正處於重建且改變快速的時期,而且國家價值似乎快速地被物質主義至上的觀念主宰。羅賓森的詩具有過渡期特色,藉由傳統形式、超越主義與清教徒準則衡量當時的價值。

羅賓森的童年是在緬因州小鎮度過,這個小鎮提供他詩作的背景靈感以及他作品角色的範例。他的父親是一位發達的商人,母親則是一位教師。儘管他的雙親都認為羅賓森的聰穎異於常人,但基本上卻較偏愛兩位哥哥而忽略羅賓森。雖然他愛家人,不過羅賓森自認像是一個局外人,而且他也對自身所處的社會感到疏離。

1891年至1893年,羅彬森就讀於哈佛大學,爾後又回到緬因州住了三年。由於多數時間感到可悲且孤獨,他因此在1895年搬移至紐約。他第一本詩集是在緬因州居住時出版,1897年又出版第二本詩集。不過他並沒有因寫詩或從商而闖盪出名氣,最後他只好在紐約地鐵建造期間擔任頁岩裝載檢查員。在以寫作為生的過程中,羅賓森歷經了早他五十年的霍桑一樣的困境,他被迫面對那段困窘的日子。霍桑曾在波士頓港口擔任煤礦袋檢查員,羅賓森則是頁岩檢查員。霍桑在總統大選時曾為美國總統皮爾斯(Franklin Pierce)作傳,因此他對霍桑感激在心,安插了海關工作答謝霍桑,後來又安插他擔任利物浦領事這個豐厚的職位。同樣地,羅賓森的詩令另一位美國總統大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印象深刻,因此幫他在紐約海關安插了辦事員一職,他在那兒工作直到1910年。有時候他或許碰過梅爾維爾的鬼魂,因為後者生前幾年曾孤獨地在那兒工作並生活,深受失敗作家這種感覺所困擾。

忽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詩體再度復興,羅賓森開始成為一位重要詩人。在這麼多年堅持走自己的路下,他的作品廣為傳頌而且對其他詩人產生影響,最著名的例子是佛斯特。他在1920年代曾以詩作獲得三次普立茲獎,這個記錄後來被佛斯特打破,他共獲得四次普立茲獎肯定。

羅賓森的中心思想便是相信人類最高責任是盡力發展他最佳特質。成功是以他奮鬥的程度與整合度來衡量,失敗只是因缺少努力。羅賓森對精神頹喪者或是世人眼中看似失敗但實際上卻極有智慧者相當有興趣。即使他極為悲觀,但他不贊同自然主義觀點的生活。省視且意識到心理深層面,他深知人類的精神層面,因此對身為社會生物一員的人類的生活表象毫無興趣。

羅賓森對傳統成功定義的空虛提出最為人所知的批判言論,展現在他的抒情詩《理查‧柯瑞》(Richard Cory)中。雖然大家都尊敬且羨慕柯瑞,但有天晚上他卻開槍打穿自己的頭顱。我們心中充滿「為什麼」的疑問,但羅賓森卻未給答案。我們只能假設,外人所認為和感知的重要事物,不一定是那個人所信任的價值。即使他一生「成就非凡」,但柯瑞深知他的生命毫無價值,因此選擇了結。

在以下所提到的其他詩作中,我們可以看到羅賓森的同情心與幽默感。每首詩都有不同的元素混合。《米尼弗‧契維》(Miniver Cheevy)充滿各式各樣誇張的幽默。詩中主角是一個有趣的人物。然而,這裡的幽默具嘲諷性,我們取笑想要買醉逃離現實的酒鬼,同時卻忽略他的痛苦。米尼弗著魔似地迷戀不存在的過去,實際上另一個自己卻存在著。這首詩以一種幽默的方式暗示了如同尤金歐尼爾(Eugene O』Neill)在《急凍奇俠》(The Iceman Cometh)中所提到,失敗的欺騙加上買醉的生存價值,對那些像柯瑞的人來說,面對事情真相的方式,或許得由一顆子彈來解決。

當我們閱讀《弗洛德先生的宴會》(Mr. Flood』s Party)時,可以感受到更大的憐憫心。主角是一位老人,他沒有任何朋友,只有一壺酒相伴。他如此孤寂以致於只能對著自己說話,他沒有朋友,因此生命中沒有任何值得留下的回憶。即使如此,羅賓森所描述的情形對讀者而言卻不感傷。我們會同情主角,但是同時也會感到好笑。羅賓森運用揶揄模仿英雄的對比,在這首詩中以微妙的效果嚴肅地嘲弄,這是在《米尼弗‧契維》那首詩中所沒有的手法。他引發我們的同情心,但並不會去操弄它。他將弗洛德先生與中世紀偉大戰士羅藍相比,戰士吹著號角召集將領,就如史詩戰爭一樣,他希望讀者記得,羅藍死於戰爭時,他的同伴們卻未回應他的號角聲。羅賓森表現的最佳技巧便是其控制節奏與音韻的能力,他能完美傳達詩中含意與調性。一個佳例便是《弗洛德先生的宴會》結尾幾行詩句音韻的抑揚頓挫。羅賓森大可以以重音結束這首詩,但他選擇柔和的韻律並以兩個獨立子句降低結尾的激昂。我們的聲音自然地下墜,當我們念完整首詩時,音調會自然變平—這位老人的號角響了,人也死了,杳無回應。


第二十三章
卡爾‧山柏格 (Carl Sandburg)

與羅賓森有著天差地遠的特質,山柏格(Carl Sandburg, 1878-1967)徹底扮演他藍領工人的角色。不過他是一個文字藝術家,只是語言更為口語化,節奏較羅賓森鬆散;然而他也深知形式的價值以及詩的技巧。如同評論家安特梅耶(Louis Untermeyer)所說,其實有兩個山柏格:一個是男性化、喜歡弄拳動腳的街頭男兒,另一個則是不為人知的影子畫家、迷霧出沒者、暗喻及弦外之音的愛好者。

山柏格生於伊利諾州葛爾柏,他的雙親是瑞典移民。他從事過數種奇特的工作,他曾在西美戰爭中服役,後來他半工半讀完成四年大學學業。從1910年到1912年,他擔任威斯康辛州密爾瓦基市社會黨市長的秘書。不久後他便以詩逐漸獲得大眾注目,特別是《芝加哥》(Chicago)這首詩,漸漸地他將多數時間花在創作上。他寫了一些文學報導,也作了一些兒童歌謠與童書,不過他仍持續創作嚴肅的詩。同時他對林肯的興趣愈來愈高,他生長在林肯時代,或許他認為自己就是林肯式人物。無論如何,他花了多年時間作林肯傳。1939年之前,他完成了自認為經典之作的六冊林肯傳。林肯傳雖然令人肅然起敬,但是山柏格的詩卻更重要。在他的詩作中,《港口》(The Harbor)體現了山柏格抒情詩人及「街頭男兒」兩種特質。

就是這種特質的詩讓山柏格聲名遠播:簡短、有力、形式上渾然天成。部分詩行簡短,當山柏格想表達的話到了結尾時,他便結束那一行詩句,每行詩句都以重要的字眼結束。《港口》這首詩的震撼力便來自兩個生動的對比。一個是貧民窟那禁錮的醜陋面以及湖與湖上飛翔的鳥兒那種優雅與自由。另一個對比則是詩中傳達的可怕內容與典雅的用字。

這類詩被稱為自由詩,與其他所謂被傳統形式拘束的十四行詩所有區別。惠特曼(Walt Whitman)是第一位創作自由詩的詩人,而山柏格的詩《我是人民、暴民》(I Am the People, the Mob)類似惠特曼的作品,類似處不僅在形式,還有呈現的感受上—對美國未來前途的高期望,並非以抽像方式創作,而是以生活一般事物作為創作題材。冗長的詩行與不斷重複的句子結構是惠特曼《草葉集》(Leaves of Grass)的特色。山柏格的詩也如惠特曼一樣,力量來自不斷重複與累積的形態。開頭的字不斷被重複運用以達到強調效果,而詩行(或者是詩節)建立並且不斷延長直到最後。山柏格以簡短、斷音的方式完成這首詩。這首詩的中心思想是相當寫實卻又樂觀的民主。人民雖然受苦,但他們最終仍會獲得勝利。

這類的中心思想也呈現在山柏格另一首詩《人民將會活下去》(The People Will Live On)。這首詩同樣呈現了山柏格對詩歌實驗的興趣以及他一貫對人們的樂觀。這首詩作於1936年,反映當時羅斯福「新政」的抱負。雖然這首詩為人所熟知傳頌,不過並非沒有缺點。平淡與華麗兩種語言的對比呈現出怪異的結果。平淡的例子是「不斷學習且鼓譟的人民將會繼續活下去」,華麗的例子則是「人民是色彩、是光譜,是稜鏡,被禁錮在移動巨石中」。這詩行相當怪異,因為在人們這個複數名詞後,他使用的動詞卻是單數動詞而非複數動詞。

由於這些怪異缺失及其他特色,山柏格被稱為美國30年代至40年代的非正式桂冠詩人。這個稱謂是對其詩韻力量與其預言式信念的稱頌。.


第二十四章
辛克萊‧路易斯 (Sinclair Lewis)

辛克萊‧路易斯(Sinclair Lewis ,1885-1951)生於明尼蘇達州的索克森特市。他就讀耶魯大學時曾度過一段不快樂的時光,畢業後他成為一位編輯與作家。他早期的創作比較商業化且無特色。但是當他在1920年出版《大街》(Main Street)後,他終於證明自己成為一位有影響力的小說家。《大街》與同一年出版的費茲傑羅(Scott Fitzgerald)作品《塵世樂園》(This Side of Paradise)皆獲得全美讀者關注。

在第一本重要小說中,路易斯建立了寫作特色與主題,這為他贏得舉世名聲,並在後來成為第一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美國人。在作品中,他以敏銳的觀察力描寫出美國人的日常生活,輕易地獲得讀者共鳴。不過他是以強調讓讀者發笑的喜劇式與荒謬式手法,例如描寫這個國家的一些愚蠢之處,達到讓讀者產生共鳴的目的。就如以往著名的諷刺作家一樣,他想要喚起讀者對循規蹈矩社會中那些異類的同情心,藉此改革他所描繪的美國。《大街》中的女主角是一位叛逆的年輕女孩,她奮力地為那死氣沈沈的小鎮帶來文化氣息,而最後當她決定遵從現況後,我們可以感受到一種嘲諷的遺憾。然而,路易斯喜劇式的效果如此強烈,以致於我們無法嚴肅地看待她的失敗。索克森特的居民深知其居住之地就是小說中所描寫的小鎮,而路易斯的嘲諷也讓他們謹記在心,幾年後索克森特居民才敢向遊客宣傳該市便是《大街》中所描寫的小鎮取材原型。

路易斯第二本成功的小說《巴比特》(Babbitt)中的主角是標準的中產階級商人,他是一個結合多種面貌特質的人物。他是成千上萬美國男人的寫照。


第二十五章
門肯(H.L. Mencken)

三分之一的美國人會致力於振奮鼓舞他的同胞,但是通常都是使用武力。
-《偏見》(Prejudices):系列一

單身漢比已婚者更瞭解女人,如果他們不瞭解,他們也將步入婚姻。
-門肯(Mencken)的《佳作選集》(Chrestomathy) 621

名人即被許多他慶幸他不認識的人所認識。
-門肯(Mencken)的《佳作選集》(Chrestomathy) 617

良心-即為祖傳的懦弱怕事。
-摘錄自1921年12月的《聰明組》(Smart Set)雜誌

需付出最慘痛代價的蠢事即為全心全意地相信不真實的虛幻。這就是人類的生活方式。
-門肯(Mencken)的《佳作選集》(Chrestomathy) 616

20年代期間美國知識生活的中心人物即為門肯(Henry L. Mencken)(1880-1956)。他的輝煌巨著《美國語言》(The American Language)在1919(1936年出版第四版並在1945年及1948年追加出版)年首度問世,雖然門肯(Mencken)總堅稱他不是學者,他認為他只是學者獲取資料的消息來源,然而不可否認地,《美國語言》(The American Language)是語言學術界的傑出作品。這本書對照美式英文與英式英文,解釋許多富有趣味的美國俚語表達方式之起源,檢視美國特殊的地理名稱及個人名字,並追溯外來語言對美國方言所造成的影響。

門肯(Mencken)在20年代與森克雷爾‧路易士(Sinclair Lewis)一樣以挖苦諷刺的形象嶄露頭角。他以譏諷刻薄的寫作方式嘲弄那些沾沾自喜的中產階級商人、思想狹隘的美國文化生活以及嚴厲肅穆的美國清教徒。他針對所有這些主題大肆抨擊,然而他與路易士(Lewis)不同的是,他以諷刺漫畫代替謾罵,且看不出有任何指桑罵槐或細微的差別,他的責難可以說非常直截了當。門肯(Mencken)主編的美國信使(American Mercury)是當代最有影響力的雜誌。他想藉由雜誌內容達到的預期目的就如同他曾表示的「欲激起獸性。」他希望能煽動他的反對者,且他經常獲得成效。他是美國人最令人憎惡卻也是最令人敬佩的學者之一。他在他自己的著作中甚至比他的雜誌中更常表示,對他而言沒有什麼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如果美國沒有民主的擁護者,美國人民只是一堆害怕愛哭、怯懦膽小、卑鄙可恥的烏合之眾(農奴)。且他的「烏合之眾」與桑德伯格(Sandburg)發明的名詞完全無關。他之所以抨擊教會、商業以及政府只是為了反對崇拜聖像者。

他的作品廣受美國人閱讀並非因為他的抨擊責難,而是他的著作富有活力及藝術風格。他的文風愉快喧鬧,且由於他的語言基礎如此穩固,以致於他的挖苦嘲諷甚至都令人感到愉快。他直言不諱且一針見血,但他所說的每句話都充滿智慧。

門肯(Mencken)是老式的自由主義者,所以他認為每個人都應該盡可能擁有自由,但是政府的權力卻應該受到限制。他也認為20年代對自由構成最大威脅的非國家宗教狂熱者莫屬。他反對他們試圖控制文學及戲劇,他不認為他們有權力可以限制他或其他人閱讀的書或觀看的戲劇。此外,對於他們企圖規範行為舉止方面,特別是應該喝些什麼,他更是抗拒到底。禁酒主義者禁止美國人喝酒長達30年,且這些禁酒主義者大多數是宗教學派的基本成員,門肯(Mencken)在禁酒令廢除以前都持續地挺身反對法令。

他極力反對的主要力量即為演說家兼基要主義者的威廉‧詹寧斯‧布萊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我們可以從民主黨三次提名布萊恩(Bryan)參選美國總統的重要程度上看出他的影響力。20年代的他雖然已是白髮老者卻仍具有強大的影響力,他是宗教及思想上的保守主義代表。

田納西州在1925年通過了一個法令,禁止學校教導達爾文的進化論(Darwinian theory)。有位名為史古柏(Scopes)的年輕教師因為公然反抗法令而遭到逮捕及起訴。史古柏(Scopes)在田納西州的德通市進行審判,審判地點有點類似馬戲表演場,但是整個氣氛還是非常莊嚴肅穆。這裡展開的是一場門肯(Mencken)派與布萊恩(Bryan)派的抗衡勢力。門肯(Mencken)在他的報紙上報導審訊情況並以他最傑出的文章作為結尾。在審訊結束之時,也就是史古柏(Scopes)被判有罪的同時,布萊恩(Bryan)突然驟逝。門肯(Mencken)在一次輝煌出色且辛辣嘲諷的新聞報導裡寫下布萊恩(Bryan)的墓誌銘,,並隨即將此墓誌銘轉變為一篇散文。這裡將呈現其再版內容,包含他說了些什麼及如何表達之。門肯(Mencken)在此除了批判往生的布萊恩(Bryan)以外,還有他支持擁護的理論教派。由於門肯(Mencken)為了發揮驚奇效果或漫畫諷刺效果,經常在顛覆正常的句子裡運用古怪或出人意外的字詞而讓人難以瞭解。雖然他的風格有時晦澀深奧,然而他應該是20年代最傑出且最生氣蓬勃的散文家。


第二十六章
史考特‧費茲傑羅 (Scott Fitzgerald)

費茲傑羅(F. 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生於美國中西部的明尼蘇達州聖保羅市,不過中西部卻不曾作為他主要作品的背景。當他進入紐澤西州的知名大學普林斯頓就讀後,生活過得並不快樂,而且他認為自己比那些生於東部幾州富裕家庭的同學次等,如傑出的文學評論家愛德蒙‧威爾森(Edmund Wilson),因此他想要抹滅他的出生背景。當美國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時,他入伍並在阿拉巴馬州一處訓練營受訓,在那兒他遇到後來成為他妻子的南方美女潔兒達,並且成為他小說中多位美麗、快樂女主角的取材原型。他因寫作致富而迎娶潔兒達,她則讓費茲傑羅的生活充滿歡樂、極度悲傷與痛苦。

他的第一本小說《塵世樂園》出版於1920年,與辛克萊‧路易斯的大作《大街》同年出版,不過這兩本小說呈現出截然不同的世界。費茲傑羅關切年輕人的世界,還有那些上流社會與即將致富者的宴會及愛情生活,內容雖然刺激但卻帶著憤世嫉俗的成分。路易斯則處理明尼蘇達州的中產階級,兩位作家出生地其實不過才距離幾哩遠。費茲傑羅是年輕人的代言人,他感受到那個時代的浪漫渴望與爵士年代的渴望,他將這些都寫入小說中。相較之下,路易斯的年輕女主角似乎過於老套。笨拙且過於理想化,一點也不像是「新」女性。

費茲傑羅最好的小說《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出版於1925年。雖然他與潔兒達的奢侈鋪張常使得財務入不敷出,不過在出版該小說之前,費茲傑羅已相當富有。以身為一位作家、嚴肅小說家及拚命為花俏雜誌寫短篇故事賺稿費的多產創作者而言,他的成功不容否認。

他也知道在快樂的高峰之間是悲傷的幽谷,隨著時光消逝,快樂的時光愈來愈少,而悲傷變得更為猙獰。《大亨小傳》反映出費茲傑羅的深入認知,他知道該追求快樂,但卻無法確保能達到那樣的境地,追求歡愉或許只是想掩蓋諸多痛苦。


第二十七章
約翰‧史坦貝克 (John Steinbeck)

史坦貝克(John Steinbeck,1902-1968))的文學生涯開啟於路易斯及費茲傑羅聲望達到高峰之際。他似乎來自一個迥異的世界—經濟大蕭條的世界、極度貧窮的世界。這是一個被路易斯與費茲傑羅摒除在外的世界。

史坦貝克是加州人,中學時曾是一位運動員並擔任班級班長,他半工半讀完成史丹佛大學學業。他試著與窮人交好,尤其是從美洲、墨西哥移民而來的農場工人,他以這些人的觀點創作。1930年代中期,路易斯與費茲傑羅的文學黃金年代剛過,史坦貝克當時正好出版了一些受歡迎的小說。《平原傳奇》(Tortilla Flat),是關於蒙特瑞墨美殖民地的幽默故事,而《相持》(In Dubious Battle)這本小說則是關於移民工人罷工的嚴肅作品。《人鼠之間》(Of Mice and Men)是一本觸動人心且持續受到歡迎的故事,講述兩位移民者互相依賴並分享夢想。史坦貝克以同情及理解描述他們之間的奇特友誼,這本小說也被改編為成功的戲劇及電影。

他最成功的作品則是1939年出版的《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這是一則關於奧克拉荷馬農夫家族喬德的傳說,這個家族迫於旱災遷移至加州。在那兒他們輕蔑地被稱為「奧基」,遭受到虐待與剝削。不過馬喬德總是維繫住這個家庭。這本小說讓讀者感覺到史坦貝克想要灌輸的一種感受—窮人可以互助度過難關,而或許也不用希冀獲得其他人的幫助。

《憤怒的葡萄》有效地呼引出讀者情感。需索極大的戲劇化、可憐情感場景,一幕幕快速地出現。戲劇通常不會轉變成通俗劇,而感傷力也不會轉變為多愁善感,即使主題處理了兩種特色。由於史坦貝克的寫作才華以及他對逆境自尊與驕傲的欽佩,我們因此得以分享他對書中角色付出的情感。
史坦貝克通常環繞著一個意外事件製造效果。他告訴我們在公路旁發生的動作,並以一連串的斷音片語豐富場景,為我們描繪出如同印象畫派手法的故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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