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文學精華 散文與詩歌中的現代聲音 Modern Voices in Prose and Poetry 第二十八章 海明威 (1898-1961)生於伊利諾州。從孩提時代起,家人便時常帶他去打獵、釣魚,並極早教導他關於勇氣與堅持等美德,這些都成為他後來小說的素材。高中畢業後,他成為一位報社記者,不久後便出國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大戰結束後他在巴黎住了幾年,他成為與祖國疏離的那群美國人的其中一員。他們自認是「失落的一代」。不久後,他便開始出版一些著名的獨特短篇故事。他離開巴黎的那一年出版了影響力極大的小說《妾似朝陽又照君》(The sun Also Rises)。他的作品主題通常是戰爭及戰爭對人們產生的衝擊,或者是競賽,例如需要鬥志與勇氣的打獵或鬥牛。 海明威的寫作風格令人印象深刻。他的文句簡短,遣詞易懂,但卻充滿豐富情感。再進一步仔細閱讀,我們便可看出他擅長處理無聲勝有聲的靜態場景。假如我們深入閱讀,可以看到即使在沈默中,當他故事中的角色不說話時,故事仍會繼續發展。這樣的場景通常充滿隱含意義。壓抑往往營造最強烈的效果,這是海明威小說的特色。他偏愛以寡言傳遞情感的藝術。 與浪漫主義作家強調豐富與滿溢不同,由於其文體的壓抑與克制性的陳述,海明威被歸類為古典主義派作家。與許多其他古典主義派作家一樣,他相信簡約的陳述風格往往帶來最強烈的效果。 這並非意味他的作品毫無感情或者沈悶。《在他鄉異國》(In Another Country)這本小說就充滿滿溢的情感,對無法彌補之不幸事件的憐憫心。手殘者將永遠手殘。至愛的妻子一死亡便永遠逝去。或許我們應該屈服於這些不幸,但這故事中的義大利軍官對於自己不能認命而感到悲哀。生命的悲劇無法真正地被彌補。
雖然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 1897-1962)不像海明威曾至國外到處流浪,但回到家的他仍像是一個局外人。他在作品《薩托裡斯》(Sartoris)中講述關於他自己的故事。當年輕的巴亞‧薩托裡斯(Bayard Sartoris)在戰後回到密西西比小鎮時,他絕望得不知道該怎麼辦。他知道他某個地方不對勁,但他不知是由於生病的關係還是治療方式的關係。他跑遍鎮上與郊區,與人們交談,有時跟他們爭吵。國家頒佈禁酒令,但卻使得他更想喝酒,然而酒只能讓他忘卻一時的煩惱。絕望仍未曾離去。 福克納之後的作品則放了一些美國文學史上令人難忘的美國黑人角色。雖然這些黑人角色通常以南方人觀點呈現,但福克納深知黑人跟他一樣是人類,只是因為膚色差異,所以承受許多苦難。他在作品中對那些黑人所投射的同情心比對那些窮白人多,他有時顯露出對窮白人的厭惡。他作品中最壞的白人,是史諾普家的成員,他們邪惡得毫無人性。當他寫《薩托裡斯》時,他還沒創造出這家子人物。他們出現在福克納後來的一些小說中,他們壓迫像不事生產的仕紳--薩托裡斯這家人,不過《薩托裡斯》中的白人哈伯與米契性格正派,不像史諾普家族的成員。
如同許多詩人歷經的過程,當佛斯特(Robert Frost, 1874-1963)在1913年出版第一本詩集《一個男孩的遺囑》(A Boy's Will)時年紀已不小。雖然出生於舊金山,但來自新英格蘭地區的一家人,在他十歲時又搬回原地。像其他許多作家一樣,佛斯特短暫上過大學,之後便以不同方式維生,他曾做過鞋工,也編過報紙。不過,他在農場長大,因此很喜歡農牧。他尤其喜歡寫作,但無法以寫作維生。三十幾歲時他搬到英國,在那兒他出版了第一本作品並獲得滿堂彩,這是他在美國時未曾獲得的禮遇。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佛斯特回到新罕普夏過起農耕生活。之後,即使旅行、拜訪許多地方,他認為農場才是他的家,而農場生活仍是他詩中的焦點主題。 佛斯特的詩承襲自羅馬詩人維吉爾之下的偉大傳統,也就是所謂的田園詩。雖然他詩中常有農場主題,但應用的含意卻很深廣。例如他可能會寫到草耙並描述耙子打到他身上時的痛楚,但實際上他是藉此暗示生命給我們的傷痛烙印。 許多詩人的創作靈感在早年便用盡,但佛斯特可不同。他持續出版詩集長達五十年。他受歡迎的程度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達到高峰。如果票選20世紀的美國國家詩人,那非佛斯特莫屬。他獲選前往甘迺迪總統就職典禮朗誦自己的作品,也是第一位獲此殊榮的詩人。 由於佛斯特長期所創作的詩品質極佳,因此要再版時很難以選擇。不過,這裡介紹的《補牆》與《不曾走過的路》最受讀者喜愛,另外還有三首較鮮為人知的短詩。 《補牆》描述佛斯特跟一位鄰居一起修補一道隔開他們農地的石牆。佛斯特不喜歡牆,但那位鄰居喜歡。我們很快會看到,原來佛斯特所指的牆是隔開人與人關係的那道無形牆,這道牆使得我們不再相親相愛。但是佛斯特不會在詩中表示出訓斥的味道。他教導人類間的兄弟愛,但不是以一種乏味的方式。佛斯特運用幾種技巧使得他的詩毫無訓示意味。第一,佛斯特的幽默怪誕,第二,他簡單不拘小節的詩句特色。詩的寫作方式是所謂的無韻詩。一行詩有五個節奏重音,每個節奏都落在第二音節,而且每一行詩句皆沒有押韻。然而佛斯特運用無韻詩體,混合攪拌後再釋放,使得詩看起來就像日常生活對話。重點是,詩句轉變成睿智、優美的對話。 《不曾走過的路》背景設定為樹林,但這樹林可能是任何地方,發生的時間也可以是任何時點,亦即,這地點是一個想像創造出來之處。我們必須做決定。我們必須決定往那個方向走。佛斯特將進退維谷的情境展現在這外柔內剛的詩中。這詩中用的字眼並不屬於地方特有,他傳遞的是一種舉世皆然的訊息。這首詩也比較不像《補牆》運用個人、對話式的韻律,而且每一詩節都有規則的押韻。 剛開始閱讀《火與冰》(Fire and Ice)、《熟知黑夜》(Acquainted with the Night)與《設計》(Design)時或許會覺得簡單,但深入研讀後會發現詩中隱藏豐富的含意。在這三首短詩中,佛斯特的敘事保留、揶揄迂迴等特色相當明顯。他通常會留一些空間讓讀者尋找暗示性的重點,並且時常暗示他道德觀的總體內涵,而不僅是表面上所陳述的事物。他顯然不想提供任何答案,因為這可能會落入簡化的危險。他曾在某個場合提到:「我偏愛在詩中運用提喻法,在語言的意象中,我們運用一部份代表全部。」生活,就像佛斯特看待它的方式,充滿了明顯的矛盾。它既悲哀卻又具喜感,美麗卻又醜陋,混亂卻又規則。佛斯特拒絕在矛盾間做選擇,我們可在《火與冰》、《設計》等詩中看到這些特點。
阿契博得‧麥克列許(Archibald MacLeish)生於伊利諾州葛連柯(Glencoe),他曾就讀耶魯、哈佛與塔夫斯大學(Tufts)。麥克列許曾在第一次大戰的砲兵隊擔任隊長,戰爭結束後,他回到哈佛法學院任教。接下來,他離開教學崗位轉至波士頓任執業律師,但後來他放棄這個成功的事業,因為「他無法相信法律」。他想成為一位詩人。 1923年,他與妻子、孩子離開美國到巴黎,為了浸淫在這個城市的文化氛圍中,並希望以他特有的方式寫出屬於自己的詩。「我與我所處的時代對話/不與未來時代對話,」他這麼寫,並且記下1923年這個他文學生命起點的年份。在法國時,麥克列許創作了三本詩集—《月球上的街道》(Streets In The Moon ,1926)、《麥克列許的哈姆雷特》(The Hamlet Of A. MacLeish ,1928)及《新發現之地》(New Found Land ,1930)—這些詩集的成功確認他從法律轉往詩壇發展的決定是明智的。1928年麥克列許回到美國後,他去了墨西哥一趟,他追隨寇帝斯(1519年入侵墨西哥的西班牙人)的路線,一路從墨西哥灣沿岸直到阿茲特克帝國首都所在地的特諾契堤特蘭山谷(Tenochtitlan)。 這趟旅程後來寫成了1932年出版的敘事詩《征服者》(Conquistador),這首詩取材自迪亞茲(Bernal Diaz)所著的《新西班牙征服歷史》(True History Of The Conquest Of New Spain),隔年便獲得普立茲獎肯定。在《征服者》出版後不久,麥克列許為時代(Time)與財星(Fortune)兩本雜誌撰稿,他為後者所寫的文章豎立了「紀錄性」文學(documentary literature)的優質寫作標準。應用同樣在財星雜誌中所展現的寫作技巧,麥克列許也為廣播電台寫作了實驗廣播劇《城市的墮落》(The Fall Of The City ,1937)與《空軍突襲》(Air Raid,1938)。 1939年麥克列許被指派為國會圖書館館長,並且獲得耶魯大學榮譽學位。這些榮譽隨後為他帶來更多職業生涯上的進一步成就。1944年他被任命為國務卿辦公室的公共關係顧問。雖然麥克列許以敘事詩獲得普立茲獎,他在詩壇的卓越名聲卻主要來自於抒情詩,包括收錄1924到1933年作品的《詩集》(Poems),1917年到1952年的《集合詩集》(Collected Poems),後者使他再度獲得1953年普立茲獎肯定。麥克列許的詩呈現出龐德(Ezra Pound)、艾略特與山柏格(Carl Sandburg)等人的影響。然而他詩作的持續價值在於他特有的抒情天賦與修辭方式。麥克列許不會將自己關在詩人像牙塔中,他對政治運動顯露興趣,從事不同職業,而且鑽研各種專業領域。與日常生活相關的趨勢反映在他詩作的敏感特質中,詩的內容大多是對20世紀生活的嘲諷論點。
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生於紐澤西州的路瑟佛(Rutherford),在賓州大學就讀醫科,並在萊比錫就讀一年研究所主修小兒科。身為醫師,雖然他在家鄉路瑟佛花費許多時間於診療病人及接生小孩上,不過他仍抽空創作出逾37本散文與詩集作品。 威廉斯自1909年出版《詩集》後便開啟了文學生涯,這本詩集中的作品主要是模仿風格,反映了他在賓州大學時期所受到的影響,當時他與詩人龐德成為朋友。由於這段特殊的友誼,他當時與意象派成員很親近,因此,意象派對威廉斯的詩作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威廉斯的詩特色就是他對日常生活事物的興趣。他的詩可能描寫如噴泉、紅色手推車、花、梅子或海上遊艇等普通事物。他的作品反映這位醫師背景的詩人,喜愛以內在觀點檢閱物質事物與所有生活情況下的人們。他檢視人從出生到死亡時刻的一生。雖然他詩作的基調很隨性,但他對細微觀察的偏好卻賦予了作品洞察力與充實的本質。 1946年,威廉斯開始創作他的巨作《派特森》(Paterson),並在1951年完成了四冊,不過這首詩一直未能完成,他繼續寫作,在1958年又出版第五冊。他於1963年去世,當年仍在書寫該首詩的第六冊。《派特森》是關於一座人類城市的史詩巨作,融合歷史、當代景象、個人喜樂與個人苦惱。在調性上,這首詩與惠特曼的《草葉集》(Leaves of Grass)有極為相似之處。 或許不同於其他當代詩人,威廉斯尋求一種屬於美國特有的用語,因此發展出他獨有、個人化的風格。當許多美國當代詩似乎呈現否定與疏離感之際,威廉斯的詩則呈現堅定與忠誠,他的風格簡潔、明瞭,不同於其他當代詩的賣弄學問與蓄意的含糊難懂。
除了身兼詩人、劇作家、小說家、歌曲創作者、傳記作家、編輯、專欄作家、翻譯家與演說家外,藍斯頓‧休斯早期也是商船海員,曾在巴黎擔任主廚,更在義大利與西班牙當過海濱拾荒者。他在1902年2月1日出生於密蘇里州的喬普林,十二歲前則在堪薩斯、科羅拉多、印第安那與紐約州等地居住。中學在俄亥俄州的克裡夫蘭就讀,期間他曾被選為班上詩人及年刊的編輯。休斯也曾前往歐洲與非洲旅行,他愛好冒險驚奇生活的性格反映在《並非沒有笑聲》(Not Without Laughter,1930)、短篇故事與自傳等作品中。 當休斯在華盛頓某間飯店當侍者時,他曾讓知名詩人林德賽(Vachel Lindsay)看過一些詩作,當時他便開始被認定為一位詩人。林德賽熱心地在飯店的文學聚會中介紹這些詩作,而他的第一本書《疲乏藍調》(The Weary Blues)在林德賽的鼓勵下出版。 1925年之前,休斯與其他非裔美國作家在紐約哈林區成立了一個組織,目的是為交換想法、互相打氣以及分享他們作品受到歡迎時的勝利。身為該組織的發言人,休斯出版了一篇文章《非裔美國藝術家與族群山脈》(The African-American Artist and the Racial Mountain),這文章向公眾宣告休斯與他夥伴們的目的,他們想打破文學傳統,進而點燃黑人文學的新趨勢。對這些新一代黑人作家而言,哈林區及住在那兒的人們為他們的藝術創作提供了許多靈感。 後來,休斯成為知名的「哈林區的歐亨利」,並且創作了無數的短篇故事、多本詩集、七本小說、六齣戲劇作品。在早期詩集中,他成功地抓住並投射出非裔美國人的都會生活,而他對黑人難以啟齒的苦痛、幽默與感傷等描寫,也成為一種社會抗議的形式。 經邀請成為演說家後,休斯到全美、西印度群島與歐洲及非洲等地進行巡迴演說。他以其創作獲得不少獎項和榮譽肯定,作品更已經被翻譯為逾25種語言版本。
凱薩琳‧安‧波特1894年生於德州印地安溪,是美國知名拓荒者丹尼爾‧本恩(Daniel Boone)的曾曾曾孫女,她的童年在德州與路易斯安那州度過。從小她便在南方的教會學校受教,畢業後,她曾到達拉斯與丹佛擔任報社記者。因生病之故,她被迫放棄記者生涯。她到處旅行,曾住過紐約、歐洲、墨西哥。以其經驗與旅行為題材,她應用了許多相關背景在她的小說中。 波特小姐的第一本出版品是1930年的《盛開的猶大花》(Flowering Judas and Other Stories),1931年、1938年她以創意寫作獲得古根漢藝術基金獎。在小說《愚人船》(Ship of Fools)於1962年出版前,她僅出版過短篇故事及短篇小說,包括1939年的《白馬、白騎士》(Pale Horse, Pale Rider)、1944年的《學習塔》(The Learning Tower)、1958年的《穿過黑暗的玻璃》(Through a Glass Darkly) 。 波特具有銳利寫作天分。她的作品不易閱讀,她總是假設讀者已經知曉一些事情而且會去挖掘故事中自己必須知道的一些事情。身為一位作家,波特貢獻了她的技藝,在寫作生涯中,她小心翼翼並煞費苦心,直到對作品品質感到滿意,才會將它們付梓出版。 在許多故事中,波特探討書中主角的生命,這些主角常陷於幻滅與絕望中,偶而的因素是那些無法控制的社會、政治與自然力量,但更常使他們陷於絕望的原因則是他們的自私與欺騙。與海明威一樣,她喜歡以細節或片段透視人們的想法,藉此讓讀者經歷主角的內心生活與世界。 在《偷竊》(Theft)中,我們發現一個對比與張力結構、定義的矛盾問題以及作者拒絕「公式化」寫作的特點。 《偷竊》的背景是紐約市。女主角是像波特一樣的作家兼評論家。時間則是1930年代的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故事中被偷竊的錢包象徵她所有財產,在故事中錢包則適切地以金布做成。因此,皮包的失竊代表「擁有」與「匱乏」間的衝突。但這種衝突在波特的故事中不可能過於簡單,也不容易定義。擁有皮包的這位年輕女子幾乎一無所有。事實上她快餓肚子了,而且可能真得會比女警衛還窮。不過,就像那只皮包一樣,她是一個象徵,象徵那些擁有某種東西的人,而那些沒有那東西的人則一直想汲汲營求。在故事結尾,突然來了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大轉彎,女警衛成功地讓女主角感受到,她從女警衛姪女那兒偷走了某種東西。整個故事的情感複雜混合著,讀者的感受亦然。
出生於加拿大並在芝加哥長大的索爾貝羅擁有俄羅斯猶太人背景。在大學,他研究人類學和社會學,這大大影響了他的寫作。他曾經向美國寫實小說家希爾多爾德萊塞(Theodore
Dreiser)表示了深切的感念,因為他對多種經歷的開闊心胸與其情感接觸。貝羅德高望重,於1976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艾利森(Ralph Ellison,1914-1994)出生於奧克拉荷馬州。他看到美國黑人生活的許多面相,並且將這些精華放入傑出小說《隱形人》(Invisible man)中,這本小說雖然在1952年出版,但現在閱讀仍相當切時。 這些角色描述簡潔且鮮明。他們通常是固定型態且誇張的角色,但卻能讓讀者印象深刻。年輕主角所念的大學有一個黑人校長,他是精明、經典的角色「湯姆大叔」,他以自己的利益為考量利用黑人與白人。一個有偏見的南方生意人以及他在北方的死對頭。年輕的黑人理想主義者因理想而死。黑人國家主義領袖告誡者雷斯,這個領袖角色後來成為美國文學上的重要經典。哈林區的共產黨高層,利用黑人協助該黨達到目標,還有其他黑白、是非的豐富角色塑造。 這個沒有名字的主角隱形人,與這本書所有的角色相遇。有些人對他友善,多數人對他相當惡劣,許多人則忽視他。他們從不把他當人看。這是為何他在小說結尾幾乎完全將自己隱藏起來的原因。除了他自己,沒有人能看到身處於地下室的他。 艾利森的故事強烈地衝擊讀者。在這本小說的第一章,隱形人告訴我們隱形的意思以及他如何絕望地努力想要解決這個問題。
美國近代詩人中,羅威爾可說是最傑出的詩人之一。受到艾美‧羅威爾(Amy Lowell)、詹姆士‧羅素‧羅威爾(James Russell Lowell)等詩人親戚的影響,羅伯‧羅威爾自然而然地對詩產生興趣。他第一本詩集《不相似之地》(Land of Unlikeness)出版於1944年。從這本詩集中他又挑選了幾首最好的詩,加以修改後收錄在《威瑞勳爵的城堡》(Lord Weary's Castle)中出版,這本詩集獲得1946年的普立茲獎。他的作品集還包括:《卡瓦諾夫的磨坊》(The Mills of the Kavanaughs,1951)、《生命探究》(Life Studies ,1959)與《獻給聯邦死難者》(For the Union Dead,1964)。羅威爾曾在肯揚學院(Kenyon College)、波士頓大學及哈佛大學等幾所學校任教。 羅威爾早期的詩,特別是那些收錄在《威瑞勳爵的城堡》中的詩,深受艾略特(T.S. Eliot)與泰特(Allen Tate)那一代詩人傳統的影響。然而,不論在主題或語言方面,他後期的詩似乎漸漸脫離此傳統,轉而運用更現代的基調。由於他前期的傳統理論與後期的轉變,羅威爾可說是現代美國詩壇中最具傳統代表性的詩人之一。 或許羅威爾的詩最大特點就是生命力。他未曾為了讓一首詩更豐富而過度誇飾感覺或想法,相反地,他賦予詩句十足的活力。有時他的詩艱澀難懂,但他並非為了故意製造艱澀的印象。他的韻腳與韻律看似普通,但詩句的律動卻相當強烈;我們可以感覺到這些詩的脈動。當詩的押韻間斷或節奏突然轉變時,這些都是羅威爾為了達到詩韻目的所施的技巧。
西爾多‧羅特克(Theodore Roethke)成長於密西根州薩吉諾市(Saginaw),他空閒時就幫忙父親處理家族的花草種植事業。在花草世界中工作的他發展出對大自然的愛好,這些都反映在他1941年出版的第一本詩集《開放屋》(Open House)裡。自密西根大學與哈佛大學畢業後,羅特克曾在數所大學任教,而且就如許多當代詩人一樣,他在教書時仍繼續一邊寫詩。他的詩集《甦醒》(The Waking: Poems 1933-1953)在1953年獲得普立茲獎肯定,而1959年他以《獻給風之語》(Words For The Wind)獲得國家書卷獎。他最後一本詩集《遙遠田野》(The Far Field)也在他卒後於1964年獲得國家書卷獎。 羅特克的作品被認為深具「個人、抒情與渾然天成」等特色。當代評論家給他極高評價,有些人認為他是20世紀中期最好的三、四位美國詩人之一。羅特克則是這麼說自己:「我對大自然有著純然的熱愛…我對大自然的感知將是永遠的(不管多雅致、多敏銳、多纖細)」。然而,其關於大自然主題的詩不純然只是客觀感受上的「自然詩」,而是反映詩人的內心掙扎,亦即其感情的極致與深度。羅特克技巧純熟,他對韻腳與節奏的操控能力極佳,讀者通常在抓住詩中理性含意前,就會先感受到詩作情感上的意義。 不同於許多當代詩人呈現疏離感與遺棄感,並且尋求更深的情感與知識來源,羅特克透過呈現一種歡笑藐視,成功地面對現代生活中的恐懼: 「我們用感覺思考,有什麼是我們該知道的? 我四處聽到我的存在起舞。 我甦醒以便沈睡,並且慢慢接受我的甦醒。」
第三十五章(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