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教育簡介(USA Education in Brief)

全民教育
Education for All

 

 

Nuevo Schools English Academy in Rogers, Arkansas. 阿肯色州羅哲斯市的Nuevo Schools English Academy。 

到了20世紀中葉,從幼稚園到中學的國民教育理想,對相當數量的美國人而言,已成為一個現實,但不是所有人都被顧到,尤其是少數族群。

種族隔離
當美國公眾教育的包容性日益擴大時,最大的例外是非裔美國人。在美國內戰 (1861-1865年)前,南方的奴隸不僅很少可以接觸到教育,還可能因為學習閱讀而受到處罰。隨著奴隸制度的結束,南方的美國黑人過著經常被隔離的生活。教育也不例外,儘管自由民局(Freemen’s Bureau)的設立學校,還有其他人所做的努力,都是為了達到黑人教育工作者布克.華盛頓所稱「整個種族試著想上學」的要求。種族隔離學校,受到1896年最高法院依「分開卻平等」原則所做判決的支持,成為南方及邊境17州的施行模式,直至20世紀。雖然如此,據估計,內戰後的數十年,黑人的識字率從百分之5躍升到百分之70。

在南方以外的地方,主要議題是人口及居住模式,導致了黑人與白人學生間實質上的隔離。當市區成為美國黑人的集中地時,都市學校體系變成以少數族群為主的孤立之地,周圍則是以白人為主的郊區學校。

布朗控訴教育局案
非裔美國人對種族隔離的挑戰,一直出現在美國歷史當中,但鮮少成功,直到學校取消隔離成為1950和1960年代民權運動的重點。

1950年,經過多年的仔細準備,美國歷史最久的民權組織NAACP(全國有色人種促進協會),找來堪薩斯州托佩卡一地13名試圖為小孩在當地學校註冊的黑人父母。當這些父母被拒絕時,NAACP就提起訴訟,當布朗控訴教育局案送達最高法院時,就被併入來自其他3個州和哥倫比亞地區的類似案件。

在1954年一份意見一致的判決中,法庭宣佈:「將教育設施分開,在本質上是不平等的。」堪薩斯州和其他邊境諸州遵循這個判決,但南方在一次名為「大型抵抗」的運動中反抗法院的判決,導致州政府與聯邦政府間的持續對抗。阿肯色州的小岩域中央中學於1957年取消隔離時,還動用到美國陸軍士兵。黑人學生詹姆士.梅洛迪斯進入密西西比大學就讀,也導致一場擴散開來的暴動。南方許多地區對學校取消隔離的抗爭,直到林登.強森總統主導之1964年公權利法案和1965年投票權利法案通過後幾年才結束。

同樣重要的是,經由1965年的中小學教育法案中的第一章(Title I),聯邦資金得以挹注到公共教育,此後提供了數十億美元的援助給有著貧窮及弱勢兒童的學區。只要學校能證明它們沒有實施種族歧視,就能獲Title I的資金。

但族群不平衡仍持續存在於公立學校之中,原因是居住模式和少數民族的集中市區。由哈佛大學主持的一項仍在進行中的研究發現,種族隔離現象已在一些少數族裔人口較多的州中增加,影響到許多更為貧窮的西班牙裔學生和非裔美國人。相對之下,亞裔美國人是少數族裔中最有可能上種族混合學校的。

所得的教訓是,雖然美國教育仍致力保持平等原則,但在實務上卻經常達不到目標。

雙語教育和同化
布朗控訴教育局一案,及其主張機會均等的原則,對於其他少數族裔、婦女和殘障人士,都是個典範。

拉丁族裔經常發現自己處在種族隔離、貧窮的學校,事實上,1947年一項鮮為人知的法院判決,終結了加州為西語裔學生所設的種族隔離學校。

Students engaged in a biology class experiment. 在做生物課實驗的學生。 

但語言問題仍在︰是否把學生擺在浸入式英語課程,還是把他們放到雙語課程中,讓在學習英語的同時,還能繼續使用他們的母語,典型代表就是西班牙語。

雙語教育是個老問題,反映出一場持續的辯論,焦點是美國應否被視為一個強調共同身份的熔爐,還是一幅有著明確文化及背景的馬賽克圖案?

雙語教育的提倡者主張,學生在學過英語後,可以用母語跟上進度並轉到正常的課堂上課。英語教育的提倡者則主張,雙語教育模式只會讓學生對英語的掌握變慢,也阻礙他們加入主流文化。

許多學區在1960和1970年代採用雙語教學法,但受歡迎程度隨著資金的短缺而減少。近年來,典型的模式是將學生定為「英語學習者」,安置在正規英語課程中,接受以教授英語為第二語言之專家的輔導。根據美國教育部的統計,約370萬,或百分之8的學生,在接受特殊的英語輔導。

婦女教育與第九章
推動婦女教育平權的運動,主要集中在學院和大學,結果產生Title IX,即1972年的高等教育法修正案,該法禁止高等教育有性別歧視的情形。因此,女性就讀傳統以男性為主的專業課程,如醫藥、法律和工程等,遂有了顯著的增加。

公眾對於「第九章」的最主要爭議在於,法律是否不公平地損害男性的大學體育課程。此議題在政治界和體育界有著激烈的辯論。擁護者指出,「第九章」對開放學術及運動機會給女孩及婦女,有著深遠的影響。反對者主張,法律已成為一個配額制度,同時損害了男性和女性的利益。

主流化
支持殘障和有「特殊需求」學生的人,引用民權運動模式,來呼籲更完整的將這些學生納入正常課堂和學校活動中,這個過程被稱為「主流化」。他們辯稱,研究顯示,將生理及心理殘障學生納入正規班級,讓他們每天至少有部分上課時間是如此,就能為他們能造就更高的學術成就、更強的自尊及社會技能的改進。。

1975年通過,現被稱為殘障個人教育法的法案,要求所有殘障學生接受「免費及適當的公眾教育」。該法要求學校為每位殘障學生準備個別的教育計畫,或稱IEP,教室內的設施要盡可能的無障礙。

該法獲得廣泛的支持,不過施行費用卻迅速增長。公眾教育近年在總花費上的增加,大多可歸因於為身心殘障孩童及青少年提供易於獲得之公平教育,所付出的相關花費。

根據新近的數據,美國公立學校正在教育約610萬名特殊需求孩童。最普遍的學習殘障是說話和語言的受損,但特殊需求包括由心智遲緩、情緒困擾或生理問題所引起的殘障。

原住民學校
在聯邦政府直接介入教育的少數案例中,原住民教育是其中之一。聯邦印地安學校管理署的存在意義是,政府和半自主美國印第安原住民部落及阿拉斯加原住民有著特殊的關係,該關係是體現於法律和條約之上。

美國印第安人首次接觸到正式的學校教育,經常是透過傳教士和教會學校,所強調的比較不在學術教導上,而是宗教的歸依,及在行為及穿著上的西化。當國境於19世紀往西移動時,這些教會所經營的許多學校,逐漸被聯邦印地安事務局所經營的學校所取代。

這些學校的政策是強迫去除原住民學生的部落文化,好將他們同化到主流文化中。許多印第安人在寄宿學校裡受教育,經常離家很遠,不但頭髮被剪,原先的衣服被換掉,還被禁止講自己的語言。這些寄宿學校中最突出的是賓州的卡萊爾學校。

一份1928年的報告突顯出印地安教育的失敗及被濫用,不但引發改革還促進財政補助的增加,稱之為印地安新政。稍後,民權運動引發一場平行的印地安人權利運動。經過數十年,聯邦政府改弦易轍,成立一個既能努力提供現代技能及知識,又能保護美國原住民傳統和文化的教育制度。

今天,印地安教育局管理了184所中小學及24所學院。這些學校位於全美23個州的63處保留區,服務了代表著238個不同部落約60,000名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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