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殖民時期的美國舞蹈

 

到美洲來殖民的英國人、法國人和西班牙人,在他們探險和征服的地區發現了印第安居民的舞蹈,便向外間陸續報導,有時還用圖畫和文字說明把它們記錄下來。有些人認為這些土生居民的舞蹈,看來野蠻、放縱而又邪門,但另外一些比較有頭腦的報導者,馬上看出有幾個部落設計的舞蹈,儀式豐富,型態和動作複雜。

但這些殖民者,對新大陸發現的舞蹈不只記錄、 讚美、排斥或者漠視,同時也把自己故鄉的舞蹈帶來。起初,他們也許難得有時間跳舞,後來一些逐漸發展的城市裏的有錢人家和政府官員也會舉辦附帶有跳舞的宴會和遊藝會。另一方面,貧苦人家也會抽點空閒時間,和鄰居一起跳舞,環境許可的話,會送他們的女兒到舞蹈學校去學習儀態舉止,因為就算在粗野的新大陸,人們也沒有忘記文雅。

無論如何,跳舞的人和跳舞這種活動,當時處境不見得完全順利。那些清教徒,並不像有些歷史家形容得那麼反對跳舞。不過,他們也沒有主動去建立美國的舞蹈文化。他們的意見很清楚:他們尊敬《聖經》上贊同跳舞的意見,同時他們極力提議,如果殖民地的人肯依照《聖經》上描述的形式跳舞,自然一點問題也沒有。他們的確反對男女混合的舞蹈和專業藝員表演的舞蹈,他們認為男女混合舞蹈引致放縱態度,是意料中的事。

實際上,專業表演藝員,不管是演員、歌唱家、高空表演家還是舞蹈家,北部的殖民地人士都懷疑的眼光看他們。這多半由於人們對表演藝員具有相當普遍的成見,認為不靠體面工作和認可的行業謀生的人道德上會有問題。因此,在殖民地時期和革命後期,波士頓、紐約或費城等地區的戲院和舞蹈學院,常常會接到禁令。這種認為舞臺表演藝員特別是舞蹈家的行為近乎猥褻、不體面的想法,到今天仍然存在。

因此,清教徒並不是禁止跳舞,他們只是禁止某些類型的舞蹈。由一群波士頓教士草擬的著名論文《反對褻瀆濫交舞蹈的一支箭》裏,把這種區別表達得很清楚。

十八世紀的頭幾十年,業餘和半專業劇團的戲劇演出中,實驗性的探索常常包括舞蹈;三拍子捷格舞和水手喜歡跳的角笛舞都受歡迎,高空繩索上的舞蹈表演尤其得人讚賞。同時可以肯定,從古老歐洲趣劇流傳下來的斑衣丑、小膽丑和其他人物串演的那些啞劇,和狂歡作樂、節拍有致的性質,也絲絲入扣。

十八世紀中葉,一些專業劇團,像路易士.哈倫領導的那一個,到美國來為美國的殖民者演出戲劇、永遠受人歡迎的滑稽戲、大場面表演和陪襯舞。一七六八年第一位著名的美國舞蹈家約翰.杜朗誕生。

杜朗據說是憑自學成功的,一七八四年在費城初次獻藝,雖然他表演過許多種舞蹈角色,同時編過舞,他卻以"角笛舞"(Hornpipe)得享大名。這種"角笛舞",在他那段歷久不衰的事業期間,一演再演,大受歡迎,他的兒子查理士因此把他的舞型步法逐步詳細的說明記錄下來,出版了一本叫《杜朗的角笛舞》樂譜。查理士後來也成了舞蹈家。

到底由於杜朗的特殊才能還是由於他的國籍使他得到難得機會,實在很難說。當然,哈倫劇團在革命後再來美國,而他是這個劇團的唯一美國籍成員,對他有無可估計的幫助,因為這個剛剛獨立的國家和國民,對英國藝術家不會太友善。

但也有可能,杜朗是一個天資聰穎的舞蹈家,同時和歐陸來的訓練有素藝術家時相接觸,使他學到良好的技巧,磨練了天賦的才能來從事專業的舞臺表演。

杜朗和哈倫、法國人阿歷山達.普萊西達和其他劇團合作期間,表演過小步舞和德國舞這類古典舞,在配搭變化多的滑稽戲裏表演斑衣丑,和當時一位受人擁戴的芭蕾舞女主角嘉迪合作,又跳過各種形式的"角笛舞"(在繩索上甚至雞蛋上),同時參加在紐約為華盛頓總統表演的演出。

美國革命後不久,所有劇團都著重演出愛國的街頭歷史劇。像《愛國者,申張自由的人》,《美國獨立,難忘的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和《美國的女英雄》,這些劇目只是討好群眾的一小部分愛國表演。也許藉著獻演這些劇目,巴望有助於排除對舞臺藝人的猜疑。

雖然人們最關心的是愛國大場面表演,其他各種舞蹈也如雨後春筍,大量出現:浪漫的故事、鬧劇、和巴黎歌劇院傳統有密切關係的田園芭蕾舞,當然,還有僱用舞蹈家、高空表演家和歷久不衰的繩索舞蹈家等專門人才的表演。

對日後舞蹈發展有潛在影響的是震教徒的舞蹈宗教儀式,雖然這和舞臺舞蹈還是有很大的差別。震教徒是以紐約州東部、英格蘭和十九世紀初期的中西部一帶社區做中心的一個教派,但要到美國革命時期,震教才開始在新大陸生根。

他們那套從英國帶過來的信仰,禁止他們結婚和發生一切性關係,而專心致力於在新大陸創造一個沒有罪惡的社會。就像以前的古代教派,他們相信天使在天堂裏跳舞;同時像《聖經》裏的古代的先知,認為情緒激昂、秩序井然的舞蹈,可以和神明感通。因此,罪惡可以在跳舞的時候震出體外。

他們最早的舞蹈(十九世紀時可能已經有許多變化),崇拜者以方塊舞的形式移動,拖著腳步前後退,男人和女人分別走進不同的小組,拖住雙手唱聖詩。根據震教儀式的舊圖片,和現存的震教徒的複述(當然,他們的宗教儀式和革命時期的震教儀式有點不同)判斷,他們在走前退後的時候,震盪雙手和身體,祈求時彎低身體,情緒激昂時仰起頭。

驟看起來,在一個清教徒的傳統深厚、對舞蹈的禁止與否仍猶疑不決的國家,一個以舞蹈動作為儀式的宗教社團居然在十八世紀崛起,似乎令人奇怪。但要記得震教徒並不是表演藝人,男女混合舞又不是他們儀式的一部分,同時對於從《聖經》等精神資源中發展一種舞蹈形式的想法,又和清教徒的見解完全符合。

雖然,震教對那個時期的舞臺舞蹈沒有貢獻,他們卻使宗教舞是從基督教而不是從異教資源裏發展的主張得以在新大陸發展,而在較後期間,他們這種神聖的努力,激勵了二十世紀舞臺舞蹈編舞家的創作力。

如果說,震教的舞蹈和其他美國社會行為方式格格不入,而舞臺舞蹈又在群眾讚賞與政府管制的險途之間步履維艱,社交舞卻在新大陸的貴族中蓬勃起來。華盛頓總統本人喜歡跳舞,他的政府官員馬上知道子女們學社交舞的好處。這個新興國家需要鬆弛一下,同時盡可能分享東半球炫耀的優雅。在當時節奏均衡、有條不紊的禮節活動中,社交舞可以表現出這類優雅。

一般平民也跳他們祖先在本國帶來的舞蹈,學習從國外傳入來的新舞步,而這個年輕的共和國,從十八世紀到十九世紀期間終於有機會產生"農倉舞"、"維珍尼亞州蘇格蘭舞"、"木屜舞"、"保羅‧鍾斯舞"和"步態舞",而且隨著時代的變遷而變換風格。

雖然有些教士對舞臺舞蹈皺起眉頭,有許多教士卻跳舞,雖然表演藝人為了避過對舞臺的管制,常常要以"課程"的名義掩飾他們的演出,他們卻能夠使戲院和舞臺舞蹈流傳下來。在新的美利堅合眾國,舞蹈精神幾乎在每一個人身上以某種形式表現出來。舞蹈雖然不像過去印第安人那樣,視為是生命的主要成分,但顯然是大家渴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