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主基本文獻
BASIC READINGS IN U.S. DEMOCRACY


約翰.甘迺迪對南方浸信會領袖致詞
ADDRESS TO SOUTHERN BAPTIST LEADERS (1960)
John F. Kennedy
 

移民到新大陸來的新教徒,在行李中帶著很多東西,包括對羅馬天主教牢不可破的不信任。雖然最早來到新大陸的移民當中也有天主教徒,可是在後來獨立為美國的13個殖民地裡,他們一直是少數。直到19世紀中期大量天主教徒開始移民美國,反天主教才蔚為一種顯著而醜惡的政治與社會現象。

愛爾蘭裔天主教徒於19世紀後期,開始在地方和州政治上扮演要角,而首位尋求擔任全國性公職的天主教徒,是頗受愛戴的紐約州長亞佛瑞.伊曼紐.史密斯(Alfred Emanuel Smith),他是1928年的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反天主教的偏見、害怕信天主教的總統會「聽從」教宗的「指示」,註定了史密斯的失敗。衛理公會(Methodist)阿德納.倫那德主教(Bishop Adna Leonard)宣稱:「沒有州長親吻了羅馬教宗的戒指後,還能問鼎白宮。」就連自由派新教徒也心存疑慮。《基督教世紀》(Christian Century)即表示,無法「放心的坐視一個異文化、封建拉丁心態、非民主階級制、及外來統治者的代表,就任美國總統大位。」

史密斯競選失敗好像關閉了天主教徒邁向白宮之路,直到約翰.F.甘迺迪於1960年得到民主黨提名。然而令他氣餒的是,他發現許多南方新教團體仍相信舊的謬論,即每個天主教徒都得不容置疑地聽命於教宗。最後他決定嘗試以正面迎戰來解決這個問題,便於1960年9月12日,在大休士頓區同工聯會(Greater Houston Ministerial Association)發表了以下演講。

依據甘迺迪傳記作者之一所說,在休士頓「他把宗教踢出競選活動,讓宗教成為值得尊重的知識議題。」反天主教觀念當然不會那麼容易就消除,但甘迺迪坦率地面對問題,使傷害局限於堅持偏見、完全不講道理的人。到那年11月他當選總統,使得天主教徒在美國政治上的障礙獲得化解。
 

For further reading: T. H. White, The Making of the President 1960 (1961).


對南方浸信會領袖致詞 (Address to Southern Baptist Leaders)

感激各位熱情的邀請我來表達我的看法。

所謂的宗教議題固然是今晚在此必須要談也很恰當的主題,不過一開始我要強調,我認為1960年的選舉還有更關鍵的議題:包括共產主義影響力的擴散,如今這已惡化到距佛羅里達州海岸僅九十哩──那些不再尊重我國實力者,羞辱的對待我們的總統和副總統──我在西維吉尼亞州看到的飢餓兒童、付不出醫藥費的老年人、被迫放棄農場的家庭──一個貧戶太多、學校太少、登陸月球和進入外太空太晚的美國。

這些才是應該決定這次選戰結果的真正議題。它們都不是宗教議題──因為戰爭、饑餓、愚昧和絕望沒有宗教之分。

然而因為我是天主教徒,過去從來沒有天主教徒當選過總統,所以這次選戰中真正的議題被扭曲了──在某些比這裡更不負責任的地區,也許是刻意的扭曲。所以顯然我有必要再做說明,不是說明我信仰什麼宗教,那應該只有我個人在意,而是說明我信仰什麼樣的美國。

我相信一個政教絕對分離的美國──沒有天主教高階教士會告訴總統(若他是天主教徒)該怎麼做,也沒有新教牧師會告訴信徒要投票給誰──沒有教會或教會學校可獲得任何政府經費或政治偏袒──沒有人僅因宗教不同於可任命他的總統或投票給他的人民,就不能從事公職。

我信仰一個官方立場非天主教、新教、或猶太教的美國──沒有任何政府官員會請求或接受來自教宗、全國教會理事會(National Council of Churches)或其他宗教來源,有關公共政策的指示──沒有宗教團體想要將其意志,直接或間接的強加在一般民眾或官員的公共行為上──宗教自由在美國是如此無法分割,以致於對一個教會的迫害將被視為對全體教會的迫害。

因此,今年可能被指指點點遭到質疑的是天主教徒,換作其他年度,過去和未來也許又變成猶太教、教友派、唯一教派或浸信會教徒。舉例而言,就是維吉尼亞對浸信會傳教士的騷擾,造成傑佛遜要為宗教自由立法。今天的受害者也許是我,明天可能就是各位,一直到這個和諧的社會的完整架構,在國家遭逢重大危難時被撕裂。

最後,我相信一個偏狹的宗教觀終有一天會結束的美國──所有的人民和教會一律平等──人人有同樣的權利信奉或不信奉他所選擇的宗教──沒有天主教徒票,沒有反天主教徒票,沒有任何形式的集體投票──而天主教徒、新教徒、猶太教徒,不分俗世信眾或出世教士,都不會有過去經常敗事有餘的傲慢和保持距離心態,反而會宣揚美國四海一家的理想。

這是我所相信的那種美國。也代表我心目中的總統職位,這個偉大的職位,必須既不被貶抑為任何宗教團體的工具,亦不因專橫的阻擋任何宗教團體成員出任它而蒙上污名。我認為總統的宗教觀是他個人的私事,既非國家強加於他身上,亦非國家應強求的出任總統的條件。

我不贊同一個總統想要推翻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宗教自由 (我們的制衡體制也不容許他這麼做)。我也不贊同,即使是以間接方式,想要強制進行宗教測驗而違反憲法第六條的人,因為如果他們反對這種保障,就應該公開推動廢止這個憲法條款。

我要求的最高行政首長,其公共行為應對所有人負責,卻不受制於任何人,他可以參加任何職務上理當必須參與的儀式、禮拜或晚宴,而他履行總統職務不受任何宗教誓言、儀式或義務所限制或制約。

這是我所相信的那種美國──也是我在南太平洋為之奮戰,以及我的兄長為之在歐洲捐軀的美國。當時沒有人說,我們可能是「分裂的效忠」,說我們「不相信自由或我們屬於不忠誠的團體,那個團體曾威脅到我們先祖犧牲性命換來的自由。」

事實上,這是我們先祖為逃避宗教測試誓言而逃來此地時,曾為之效死的美國,這個美國對於不受青睞的教派信徒,為憲法、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維吉尼亞宗教自由法(The Virginia Statute of Religious Liberty)而戰,也曾在我今天造訪的聖地──阿拉莫(Alamo)奮戰,卻不讓他們擔任公職。因為與鮑伊(Bowie)和克羅特(Crockett)並肩戰死的,還有富安蒂斯(Fuentes)與貝利(Bailey)與貝地里奧(Bedillio)與卡瑞(Carey),但沒有人知道他們是不是天主教徒。因為當時那裡沒有宗教測試。

今晚我請各位遵守那個傳統,根據我在國會十四年的表現來評斷我──以我明白表示反對派駐梵蒂岡大使,反對違憲給予教區學校援助,反對扺制任何公立學校(我自己就是上這種學校) 等立場來做評斷──請勿以我們都看過的這些小冊子和刊物為根據,那裡面斷章取義節取的天主教領袖發言,通常是在其他國家,經常是在其他世紀所說,而且很少跟眼前的情況有關聯──當然也總是略去美國各主教1948年強力為政教分離背書的聲明。

我不認為這些其他場合的引言對我的公共行為有拘束力──為什麼要那麼想?不過我要指出,我完全反對國家被任何宗教團體、無論是天主教或新教所利用,以致強迫、禁止或迫害自由信仰其他宗教的行為,別的國家也包括在內。這一主張適用於任何時空、任何人、在任何國家所施加的迫害。

希望各位與我以同等強烈的情緒,譴責剝奪天主教徒權利的國家。與其多談立場不同者的不當行為,不如舉證天主教會在法國及愛爾蘭這類國家的紀錄,及戴高樂與艾德諾(Adenauer)等政治家的獨立作風。

不過我要再次強調,這些是我的觀點,與一般報紙的說法有別,不是天主教推我出來選總統,而是恰巧我這個候選人是天主教徒。

我在公共議題上的發言不代表我的教會──教會的立場也不代表我個人。

如果我當選,做總統時無論面對什麼議題──節育、離婚、新聞檢查、博奕或其他主題──我都會依據這些觀點、依據良知告訴我怎麼做才合乎國家利益,來做決策,而不理會外來的宗教壓力或命令。沒有任何勢力或會遭受懲罰的威脅,可以讓我做出不一樣的決定。

可是萬一發生一種情況,我承認有抵觸的可能性不是微乎其微,當我的職位要求我違反個人良知,否則便得違反國家利益時,我會辭職,也希望其他有良知的公僕也這麼做。

我並不打算為這些觀點,向批評我的天主教徒或新教徒道歉,也不準備為了贏得這次選舉,而否認自己的看法或所屬的教會。如果是因為實際的議題而競選失敗,我會重回參議院的席位,對自己已盡力而為並受到公平的裁判感到心滿意足。

如果決定這次選舉勝負的基礎是,有四千萬美國人自受洗那一天起便失去成為總統的機會,那麼整個美國在全世界天主教徒和非天主教徒眼中,在歷史眼中,在我們全民眼中,都會成為輸家。

反之,若贏得這次選舉,我會竭盡所有心力,履行總統職務的誓言──我可能加上在國會十四年來的宣誓,兩者幾乎沒有差別。我在此引述,我會毫無保留的:「鄭重宣誓,將忠誠執行合眾國總統的職務,並維持、保護和捍衛合眾國憲法,願上帝保佑。」

Source: New York Times, September 13, 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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