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主基本文獻
BASIC READINGS IN U.S. DEMOCRACY


大西洋憲章
THE ATLANTIC CHARTER (1941))
 

美國聯邦直到日本在1941年12月時攻擊珍珠港後才加入戰爭。但在 1941春,國會通過租借法案, 而羅斯福(羅斯福)在薜倫斯維爾(Charlottesville)所答應的協助開始流向大不列顛,此時 溫士頓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為首相。於1941年7月,羅斯福(羅斯福)與邱吉爾(Churchill) 於紐芬蘭前的阿根堤亞灣第一次會晤,為對抗法西斯主義的戰爭發表共同宣告。就在威爾森的十四點和平綱領(Wilson's Fourteen Points)描繪第一次戰爭,而大西洋憲章為第二次的戰爭提供了準則。

原本蘇聯,其已在一個月前被得軍攻擊,亦欲簽署憲章。但「一個世界」,於其中國家放棄其傳統信念於,與對軍事聯盟和影響力範圍的依賴,這樣的想法對喬瑟夫史達林(Joseph Starlin)沒什麼吸引力,而事實上,邱吉爾對此也並不有特別感動。只有羅斯福,其一直為威爾遜(Wilson)政府成員之一,真誠地相信,以國際性組織作為爭執之仲裁者以及和平的保護者,而由民主流程所治理的世界有實踐之可能。

For further reading: James McGregor Burns, Roosevelt: The Soldier of Freedom (1970); Gaddis Smith, American Diplomacy During the Second World War (1964); and Robert Divine, Roosevelt and World War II (1969).


大西洋憲章 (THE ATLANTIC CHARTER)

亞美利堅眾合國總統,以及代表其於英國的女王政府之首相邱吉爾(Churchill)先生會晤,認為 為公佈於其各自國家之國家政策,以其認為為世界更美好的未來所有為主之特定共同原則,是正確的做法。
第一點,他們的國家不尋求擴張,疆域性或是其他性質;
第二點,他們希望看到沒有任何國土上的改變,其並非依據相關人民自由表達的意願;
第三點,他們尊重所有人民選擇於其治理下生活之政府型式的權利;並且他們希望能看到被迫失去最高權利與自治的人能再度擁有他們;
第四點,他們將如對待其現有義務一般,努力使促使所有邦國,無論大小、勝敗,得以享用世界之貿易及原料之取得,以平等的條件,因其經濟富足對此有所需求;
第五點,他們希望能夠團結所有的國家,一起合作於經濟領域上,為全體人類,以得到改善的勞工標準、經濟進步與社會防禦為目標;
第六點,在納粹暴政的最終毀滅之後,他們希望能看到已建立的和平,其將提供所有國家,於其國界內所有的營生,且其將提供保證,於所有土地上的所有人民皆可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
第七點,這樣的和平應使所有人橫渡大海而無所阻礙;
第八點,他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國家,為實際或心靈上的理由,必須一起放棄對武力的使用。因為未來的和平不能予以維持,若土地、海洋,或天空的武力持續由威脅或可能威脅,侵略其邊疆的國家所使用,他們相信,在更廣泛與持久的一般防禦系統之建立前,此等國家的解除武力是基本的。他們相同的會協助並促成所有其他實際辦法,其將卸除愛好和平的人民肩上沉重的武力壓力。

富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
溫斯頓邱吉爾(Winston S. Churchill)
 

Source: Samuel Rosenman, ed., Public Papers and Addresses of Franklin D. Roosevelt, vol.10 (1938-1950),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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